根据诉讼标的管辖法院的确定原则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15:34:59 182 人看过

适用一般管辖原则,诉讼标的与管辖法院都可以由争议双方协商确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有争议的情形,都可以先向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对于原告和被告不在一个省市的,可以先协商确定管辖法院,再行起诉。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一般普通案件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五千万元以上的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的管辖标的额一般在五千万以下。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合同纠纷诉讼标的额怎么算?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2300;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300;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8800;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13800;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22800;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46800;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81800;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41800;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属于累加计收的,三百万诉讼费为:30800元,这是按普通程序计算的诉讼费,简易程序减半收取,最后又败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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