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后预付款该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9 05:50:13 363 人看过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预付款是买方在交易合同签订后即向卖方支付一定金额的预付款。此方式不利于买方,一般在交易货物供不应求时采用。买方要负担商业风险、积压资金,实际上是向卖方提供信贷;,而卖方在发货前就收到货款,有利于资金周转,也无商业风险。

之前就已经给了预付款的话,那么在合同解除之后,这个预付款必须返还给对方,这个在法律中是有相应的规定的,如果不返还给对方的话,那么自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债权担保基本形式是怎样

1、定金。指销售方在合同未履行前,可以要求买方预先支付占总货款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到期支付全部货款的保证。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主要用来惩罚违约行为,预付款从一开始就属货款的一部分,以上二者可以因约定而相互转化。定金与违约金的区别。违约金属于损害赔偿性质,其数额认定完全依赖于受损害当事人的损失情况,而定金是一种债权担保,其数额一旦确定,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改变。

2、留置。指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规定,对占有的债务人财产进行留置直到债务人所欠的债务全部还清时再返还债务人。

实际中有如下特点:一般说来,留置的财产并不是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的,而是在交易活动中债务人欠债权人一定的债务时债权人为保证其债权的实现,留置处于交易活动中的财产;留置的财产只能是与逾期不履行的债权债务合同相关联的财产。以只有在债务人到期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才可以行使留置权,否则属违法行为,此担保形式有很大局限性,只限于债权债务有关的财产,如加工承揽合同、定做合同。

3、质押。指卖方或第三方将财产移交给债权人,从而使后者享有债权优先受偿得权利。在质押中,债权人可以独立对质押财产作出决定;在抵押中由于债权人不占有被抵押的的财产,因而对抵押财产不产生履行保管的义务,而在质押中,债权人具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

4、抵押。指买方或第三方提供一定数量的财产作为付款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扣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5、保证。指销售方可以要求买方提供一个经济实力强大、遵循诚实信用的法人作为第三方来担保买方的付款。一旦买方不能按期付款时,由该担保方承担付款责任。

二、设备销售合同注意事项

(一)设备买卖合同都会涉及到巨额的采购款,因此对于设备采购的支付方式需要进行注意,一般卖方会要求买方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对于这个预付款需要掌握比例,一般最高不得高于设备总价的30%,因为预付款过高,卖方可能在收到预付款后不发货或者发货迟延或者发货质量有问题,给买方造成巨额的损失。

(二)大型设备的质量问题一般很难以在短时间内发现,因此需要在设备采购合同中约定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并且保有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这个比例一般不能低于设备(合同)总价的10%,再低的话卖方可能以放弃质保金而不履行质量保证义务。

(三)设备采购合同中要约定具体的、可行的违约责任,因为只有具体的、可行的违约责任,才能在遇到一方违约时可以根据违约责任的约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违约责任的约定缺乏可操作性,那么追究对方责任将会困难重重。

(四)大型设备都会涉及到专有技术许可、技术信息及商业秘密的问题,而这些一旦用于其他目的或者故意泄露给第三方都有可能给双方或者一方造成实际损失,因此需要对于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的保护进行约定,谨防应泄密造成的损害无法得到赔偿。

(五)大型设备都需要定期进行维修与保养以及出现紧急情况的维修问题,因此需要对于设备的维修与保养以及紧急维修工作在设备采购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以保证出现上述情况时设备得以快速维修与保养。

(六)要在设备采购合同中约定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内容,因为设备一般都需要进行安装与调试,只有安装调试好才能正常运行,也能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发现设备存在的质量问题从要在设备买卖合同中约定发生争议时解决争议的管辖法院,一般而言选择设备交付地的法院解决争议,对于设备采购一方而言比较有利,建议约定为设备交付地有管辖权的法院为争议解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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