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买卖商品房所有权何时发生转移?
A:我国《私有房屋管理条例》规定: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须到房屋所在地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也规定:房屋所有权因买卖、赠与、继承、调拨,以及改建、扩建、拆除等原因转移变更时,应自转移变更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转移变更登记。
根据以上法规,当事人只有办理完成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才发生转移,过户登记的时间即为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使用,也不认为房屋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相反,房屋买卖双方已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但并没有实际支付房屋,房屋的所有权也发生了转移。
一、房屋赠予需要什么手续需要哪些手续
把房屋赠与给别人要办理的手续如下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二、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三、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契税收据等。五、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二、拆迁赔偿的房子怎么办理房产证
1、拆迁赔偿房如果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性质,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
2、依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四条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3、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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