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如何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5 09:02:34 146 人看过

用人单位按本办法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经认定为工伤的,按《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应向经办机构填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提交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或《工伤证》、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材料。申请享受供养亲属抚恤待遇的,根据所申请的待遇项目提交以下补充材料:

(一)被供养人户口簿、身份证、公安户籍管理的生存证明;

(二)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的无生活来源证明;

(三)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生的证明;

(四)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寡老人或孤儿的证明;

(五)养子女的收养证书;

(六)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经参保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用人单位不同意延长的或工伤职工要求延长未获确认的,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申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确认。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要求安装、配置辅助器具的,可由工伤职工或其所在用人单位根据负责工伤治疗的医疗机构的建议,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安装、配置的,由经办机构安排到签订服务协议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安装、配置,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与配置机构结算费用。安装、配置辅助器具的具体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先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垫付,待工伤认定后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予以报销。具体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自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的次月起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其实际领取的伤残津贴不得低于所在区县(自治县、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自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的次月起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五级、六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应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工伤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其实际领取的伤残津贴不得低于所在区县(自治县、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或者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或者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而终止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五级12个月,六级10个月,七级8个月,八级6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五级、六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按月发给的伤残津贴为基数计发,初次领取伤残津贴的,按15年计算;已经领取了伤残津贴的应扣除已领取的月份,但扣除后支付的年限不得少于5年。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七级15,个月,八级12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6个月。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含10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9年以上(含9年)不足10年的,按90%支付,以此类推,每减少1年递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

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工伤职工应将《工伤证》交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关系终止手续,符合失业保险规定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重新就业后新发生的工伤,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I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照新鉴定的伤残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因工死亡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54个月的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或被注销营业执照的,应将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人员以及已退休的工伤人员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手续,移交其长期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经办机构支付。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应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2日 06: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文章
  •  重庆伤残待遇及标准查询
    根据题目所给的段落,我们可以得知,如果职工被认定为未达到一级至四级的工伤,将享有以下伤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25个月的本人工资、23个月的本人工资和21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本人工资的85%、本人工资的80%和本人工资的75%;以及其他待遇。因此,答案为:未达到一级至四级的工伤的职工将享有以上伤残待遇。职工如果被认定为未达到一级至四级的工伤,将享有以下伤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25个月的本人工资、23个月的本人工资和21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本人工资的85%、本人工资的80%和本人工资的75%;以及其他待遇。 一至四级伤残的工资待遇分别是多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一至四级伤残的工资待遇分别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
    2023-08-24
    88人看过
  • 怎么申请重庆市工伤待遇?
    一、怎么申请重庆市工伤待遇?第一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二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第三步、申报工伤保险待遇。二、工伤待遇的内容和标准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主要部分,包括工伤医疗待遇、伤残待遇、工亡待遇。1.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1)工伤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业病,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康复性治疗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费用支付也是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一般采用限额支付方式。2.伤
    2023-04-28
    232人看过
  • 重庆市工伤保险待遇生活津贴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五险一金中有一个保险就是工伤保险,对于一些公营企业单位等,一般国家都是要求要为员工进行社保的缴纳的,所以,也就帮助劳动者参加了工伤保险,所以有工伤等情况的,就可以享受到工伤待遇。那么关于重庆市工伤保险待遇生活津贴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呢?一、重庆市工伤保险待遇生活津贴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保险待遇自查情况想要查询社保信息的话,您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查询:1、社保中
    2023-04-17
    471人看过
  • 重庆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综合知识
    重庆养老金发放时间:调整后的1-8月养老金补发部分与9月份养老金预计将于9月底前发放到位固定额度如下:1、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一每人每月增加60元。2、企业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基础上,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基础上,与养老金水平挂钩,以同类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4.5%。3、主要对参加工作时间较早的企业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具体来看,1953年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每月增加30元;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每月增加30元;31日前办理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超过20年的,每超过一年每月增加3元。符合多项倾斜调整政策的人员,可同时享受。此外,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以上为固定额度,市民的最终到手金额
    2019-09-29
    164人看过
  • 重庆工伤待遇赔偿标准2022年的规定是什么
    重庆工伤待遇赔偿标准的规定见下列内容:《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按本办法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参保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并认定为工伤的,按《条例》和本办法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第二十七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批准到市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标准由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第二十八条职工治疗工伤,实行定点医疗。就医和结算管理办法由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工伤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定点机构管理办法由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第二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经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后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已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应及时退还;不退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追
    2022-10-05
    445人看过
  • 重庆失业保险待遇是怎样的
    失业保险金标准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公布。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从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由本人按区县(自治县、市)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凭《重庆市职工失业证》按月领取,逾期无故不领的,其应领而未领部分作自行放弃处理。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一)按规定缴费不满1年的;(二)职工个人无正当理由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三)辞职或自动离职以及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的;(四)破产、关闭、解体、改制企业、事业单位自愿申请自谋职业领取了一次性安置费的职工;(五)依照法律、法规或者市人民政府的规定,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其他人员。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
    2023-05-08
    461人看过
  • 深圳市工伤保险待遇的核准
    工伤保险待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费用。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办事条件(1)申请人应当为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或其委托人,1、本人的身份验证需提供(提供复印件,验原件)2、工伤(亡)职工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已婚,提供复印件,验原件)、3、企业来办理需要本人委托书提供复印件,验原件(2)工伤职工应当为工伤保险参保人并经认定为工伤;(三)申请人申请的待遇应符合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四)民事法院确定的合法继承人。二、申请材料(1)职工负伤的,应提供如下材料:1、《深圳市工伤认定书》(复印件一份,验原件);2、《深圳市工伤(职业病)职工
    2023-06-09
    369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在大庆市得到提升
    大庆市上调伤残津贴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大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上调伤残津贴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生活护理费标准也相应提高了。2010年1月1日起,对去年12月31日前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的因工负伤人员,伤残津贴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大庆市上调伤残津贴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大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上调伤残津贴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生活护理费标准也相应提高了。2010年1月1日起,对去年12月31日前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的因工负伤人员,伤残津贴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70元;5至6级因工负伤人员,伤残津贴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50元。此次调整后,因工负伤人员伤残津贴仍低于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补足至最低工资标准。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生活护理费、抚恤金涨了工作人员介绍,对去年1
    2023-07-02
    425人看过
  • 广州市职工伤残工伤保险待遇如何
    一、伙食费。由用人单位按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支付70%,每天即21元。(《关于印发的通知=(粤财文〔1996〕10号)的规定,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30元,特殊地区(指经济特区)50元,按在特殊地区的实际住宿天数计发伙食补助费的个人,在途期间按一般地区标准计发伙食补助费。出差期间个人没有支付伙食费的,不得报销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按照以上标准发放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计入应缴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收入。超出上述标准的,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二、停工留薪期间工资。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按照医疗终结期规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超过24个月。三、护理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
    2023-05-30
    178人看过
  • 重庆工伤死亡待遇是怎么样的?
    一、重庆工伤死亡待遇是怎么样的1、丧葬补助金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需要注意:1、除以上各项赔偿外,工伤死亡之前的赔偿项目还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2、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9年以上不足10年的,按90%支付,以此类推,每减少1年递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3、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
    2023-06-16
    326人看过
  • 重庆医疗保险报销待遇
    报销流程:患者生病入院后,有医保的患者可以凭借本人的身份证、医保卡等证件在医院办理社保登记手续;患者在出院结算医疗费用时,凭入院登记表及身份证等到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则不需要到社保中心报销;相关部门审查后,申请人即可领取社会医保医疗费用报销单进行报销。对于医疗费用的报销,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只有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才能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的急诊费用、抢救的医疗服务费用等,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具体管理办法的制定来报销。医疗保险报销条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
    2023-07-08
    83人看过
  • 工伤事故标准中的伤残保险待遇
    法律百宝箱导读:工伤事故标准中伤残保险待遇包括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补助金等。需要说明的是,这些伤残保险待遇按具体情况分级作严格规定。本文罗列介绍。工伤事故标准中伤残保险待遇包括:(一)、伤残补助金,一级,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伤残津贴,一级,本人工资的90%;二级本人工资的85%;三级本人工资的80%;四级本人工资的75%。(三)、伤残补助金,五级,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14个月的本人工资。(四)、伤残津贴,五级本人工资的70%;六级本人工资的60%。(五)、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六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六)、伤残补助金,七级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八级、九级、
    2023-04-22
    248人看过
  •  重庆生育保险待遇金额
    生育津贴是女性在生育期间的经济补偿,通常为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的30%,假期天数根据各省市略有差异。生育医疗费包括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的医疗费用和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等于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的30%假期天数(各省市略有差异)假期天数:(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3)晚育假增加15天;2、生育医疗费(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重庆生育保险补贴金额是多少?生育保险补贴金额在不同地区会有所差异,一般来说,根据重庆市的相关政策,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为:正常生产、流产、引产的,按不低于180天的生育津贴发放;多胞胎生育的,按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8天的生育津贴发放。具体的补贴金额需
    2023-11-25
    425人看过
  • 大庆的工伤赔偿伤残待遇标准是怎样的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伤残津贴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七级伤残=本人工
    2023-05-05
    163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保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咨询
    • 如何了解无锡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08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又称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易安网整理参考相关法规、规章、行政法规、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省、直辖市实施工伤保险办法;、各省农民工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中具体赔偿的项目、标准归纳总结一下七种赔偿费用和相关赔偿待遇。
    • 安庆市的工伤保险待遇大概是什么待遇呢?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7
      先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有残疾的,在申请伤残鉴定,根据规定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
    • 重庆市工伤停工留薪待遇工资标准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1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重庆市工伤停工留薪待遇工资标准,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
    •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工亡待遇标准2022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5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
    • 重庆市工伤职工待遇有什么标准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30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