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刑讯逼供案纪实有什么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15:34:09 162 人看过

《刑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7日 15: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什么是刑讯逼供罪,刑讯逼供应该怎么处罚
    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刑讯逼供的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虐待被监管人罪与刑讯逼供罪的界限是什么虐待被监管人罪与刑讯逼供罪都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都实施了殴打或其他肉体折磨等侵犯他人健康的行为,主观方面均是出于直接故意。两罪的区别在于:(1)、客体不完全相同。虐待被监管人罪侵犯的司法机关的活动具体为监管活动,对象可以是一切被监管机关监管的人,包括已被判刑而正在服刑的已决犯、被司法机关怀疑但未判决有罪而在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以及被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或劳动教养的人员;而刑讯逼供罪侵犯的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具体为审讯活动及证据收集
    2023-07-24
    88人看过
  • 如何区分刑讯逼供罪与一般刑讯逼供行为
    区分刑讯逼供罪与一般刑讯逼供行为的界限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情节的轻重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发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关于对刑讯逼供的立案标准总体来讲是比较妥当的,可作为刑讯逼供行为罪与非罪界限的重要参考。即:①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②致人自杀或精神失常的;③造成冤、假、错案的;④3次以上或3人以上刑讯逼供的;⑤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的。实践中,刑讯逼供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行为人的动机、目的多是为了急于破案,是因公犯罪,出发点是好的,因此,认定构成刑讯逼供罪,应该是行为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如致人伤残、自杀、死亡、精神失常等。这样既便于在司法工作中掌握界限问题,又符合惩罚少数、教育多数的原则。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在前面第一个大问题中已论述过动机不同不影响定罪,所以正确的做法应是全面综合分析整个案情,结合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作案手段、情
    2023-06-11
    149人看过
  • 从“杜培武”一案谈起小议刑讯逼供
    举国震惊的杜培武案一度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虽然该案随着对肇事者的处理已尘埃落定,但该案蕴含着丰富的刑事诉讼问题却却值得人们进一步思考:为何会造成刑讯逼供屡禁不止?有没有医治刑讯逼供的良方?从该案来看,我国刑诉又有哪些不足?这些问题值得人们深思。本文对此一一论述自己的见解。杜培武系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干警,其妻子与云南省万林县公安局副局长王俊波有染。一日,杜妻与王俊波在汽车中双双被枪杀。杜培武涉嫌故意杀人被捕。公安人员在对杜培武进行询问时采用了多种刑讯手段以逼取其口供。杜培武最终忍受不住讯问人员无所不用其极的刑讯手段,被迫承认了所谓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二审法院最终判处杜培武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好在最后真凶因另案案发被羁押,供认自己系故意杀人之真凶,案情真相大白于天下,杜培武的冤情得以昭雪。从上面的介绍可以看出,刑讯逼供是造成杜培武冤案的直接原因,几乎错杀了一个清白的无辜者。杜培武是不幸的,同
    2023-06-11
    117人看过
  • 刑讯逼供酿成错案
    2001年6月10日夜11时,汤阴县任固镇北故城村少女任某,在本村看完戏后独自回家,在路上被奸杀。案件发生后,汤阴警方于两日后将有犯罪嫌疑的申某刑事拘留。同年6月17日晚,索*光带领干警将申某从看守所提出,从晚8点讯问到第二天早上,其间索*光采取打耳光、不让睡觉等手段进行刑讯逼供,后申某由于不堪忍受,被迫承认强奸杀人的事实。同年9月16日,警方将流窜作案并强奸杀害任某的杜*希(现已因强奸罪被判死刑)抓获。至此,这桩刑讯逼供造成的冤假错案浮出水面。
    2023-06-03
    93人看过
  • “赵**案”存在刑讯逼供
    记者:今天下午我和市委宣传部的人员核实,公检法的人说,赵*海被放出来后就被他妹妹接去了山东临沂,赵*海在这边已经没家了,他的妹妹在打工,赵*海跟他妹妹就直接过去了。但是下午5点又接到市委宣传部的电话,说下午6点的时候会回到村里,但是目前不知道是不是回到了村里。今天下午2点多,市公检法三个部门都接受了媒体采访,包括市公安局的一个副局长、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个厅长,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分别成立了三个调查组。主持人:我现在就想知道他们调查的结果,以及打算怎么调查?记者:他们是这么分工的,人民法院这边成立的是案件复查组,公关机关成立的是继续侦查组,主要调查无头尸这个案子,检察院成立的是案件停查组,主要是调查当年办案人员是否存在失职渎职。公安局一个副局长承认这是一起错案,也提到当时认定赵*海是杀人犯的原因主要有几点。一个是两人确实曾经有过经济纠纷,也曾经打过架,2,赵*海的妻子和女儿都说,当时包裹无头尸
    2022-11-06
    393人看过
  • 刑讯逼供罪犯罪主体是谁怎么认定刑讯逼供罪
    一、刑讯逼供罪犯罪主体是谁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1)刑讯的对象是侦查过程中的犯罪嫌疑人和起诉、审判过程中的刑事被告人。犯罪嫌疑入、被告人的行为实际上是否构成犯罪,对本罪的成立没有影响。(2)刑讯方法必须是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所谓肉刑,是指对被害人的肉体施行暴力,如吊打、捆绑、殴打以及其他折磨人的肉体的方法。所谓变相肉刑,是指对被害人使用非暴力的摧残和折磨,如冻、饿、烤、晒等。无论是使用肉刑还是变相肉刑,均可成立本罪。(3)必须有逼供行为,即逼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行为人所期待的口供。诱供、指供是错误的审讯方法,但不是刑讯逼供。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刑讯逼供是行为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利用职权进行的一种犯罪活动,构成
    2023-02-23
    323人看过
  • 刑讯逼供新规能否“逼”警方依法办案
    中国刑法早有明确规定,刑讯逼供违法,违者要视情节受到法律惩处。那为什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监察院等五个相关部门还要联合下文,再次明确刑讯逼供取得的口供不得采信?为此,目前正在广西北海办案的重庆律师郑建伟表示:“现在这个规定出来了,就是因为赵作海的案件他使社会上所有的公众感动太吃惊。它的戏剧性的变化导致了中央高层觉得这个司法确实需要落实一个非法证据排出的问题。这个规定出来了是一个好事情,但是执行的效果还有待于观察。”郑律师以上提到的赵作海案是指近日轰动全国的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村民赵作海杀人案。赵作海十多年前,因当地警方刑讯逼供,屈打成招,承认自己从没有犯过的杀人罪,入狱超过十年。郑律师说刑讯逼供取得口供不得采信的新规,其效果还有待观察,但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义工浦飞表示,如果中国司法体系中一些根本性的东西不改变,刑讯逼供在中国还会不断出现:“司法体制中的监督体制不改革,司
    2023-06-03
    480人看过
  • 刑讯逼供罪是什么罪的客观表现,刑讯逼供罪判
    刑警强迫罪行是指司法人员对嫌疑犯。被告人使用肉刑或变相肉刑,强迫供词的行为。触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障碍.死亡的,按照法律规定重罚。有以下7种行为之一,构成刑事通报罪:1、为了泄露愤怒报复的个人动机进行刑事通报的2、多次强迫很多人进行刑事通报,多次教导不会产生不良影响的3、刑事通报手段残忍,产生不良影响的4、刑事通报导致不正当事件的5、刑事通报导致精神异常或自杀的6、刑事通报导致其他严重后果的7、授予.指示.强迫他人进行刑事通报。刑讯逼供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刑讯逼供罪的立案标准如下:1、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2、致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3、造成冤、假、错案的;4、三次以上或者对三人以上进行刑讯逼供的;5、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供述的行为。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
    2023-08-18
    155人看过
  • 海南刑警刑讯逼供案一审判决
    网络上对这一案件的热议在意料之中,这种似曾相识的民意汹涌既有对逼供者的声讨,也有对蒙难者的同情,还包括了对体制的追问。但这起案件引人关注,还在于涉案的两位主犯被认定的罪名并非我们通常所见到的“刑讯逼供”,而是“故意伤害”。从依法裁判的角度看,这样的司法认定并非海南中级法院的创新,刑法第247条其实写得很明白,“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这里的234条其实就是“故意伤害罪”,232条则是“故意杀人罪”。也就是说,警察因刑讯致人伤残或死亡的,应依“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且从重处罚。警察刑讯致人伤残或死亡之所以要从重处罚,这是因为警察作为执法人员,本应以维护法纪、保障人权为己任,而刑讯是典型的知法犯法,它不但侵犯了被刑讯者的人身权,更
    2023-06-03
    495人看过
  • 刑讯逼供罪中的“逼供”怎样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口供的;2.以较长时间冻、饿、晒、烤等手段逼取口供,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体健康的;3.刑讯逼供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轻伤、重伤、死亡的;4.刑讯逼供,情节严重,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5刑讯逼供,造成错案的;6刑讯逼供3人次以上的;7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8其他刑讯逼供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023-06-18
    403人看过
  • 最高检修规界定“刑讯逼供”
    ?【陈*武按】非法证据排除程序适用以来,最大的困惑是“刑讯逼供”界定不清。法官、检察官往往片面解释“刑讯逼供”仅指办案人员对嫌疑人、被告人肉体的直接伤害。而将长期熬夜、饥饿、禁便、镣铐固定以及恐吓、威胁等非直接肉体暴力排除在外。最高检明察秋毫,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值得称道。这是贯彻落实《十八大报告》依法治国精神的具体体现。“刑讯逼供”予以了界定。指出刑讯逼供是指使用肉刑或者变相使用肉刑,使犯罪嫌疑人在肉体或者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者痛苦以逼取供述的行为。“其他非法方法”是指违法程度和对犯罪嫌疑人的强迫程度与刑讯逼供或者暴力、威胁相当而迫使其违背意愿供述的方法。据新*社电最高检日前公布了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对新刑事诉讼法中涉及检察工作的概念、条文的含义根据立法精神加以准确界定。对“刑讯逼供”予以界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对“刑讯逼供”予以了界定。指出刑讯
    2023-06-03
    460人看过
  • 刑讯逼供举证责任应倒置有什么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九十九条开庭审理前,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有疑问的,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召开庭前会议,就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人民检察院可以通过出示有关证据材料等方式,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说明。第九十六条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涉嫌非法取证的人员、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2023-06-03
    221人看过
  • 一桩刑讯逼供案的前前后后
    深冬季节的天是寒冷的,而在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市公安局刑警大队警员晁某刑讯逼供一案中,老实巴交的农民廖*成的陈述更使人不寒而栗。2004年11月17日,阆中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市公安局刑警大队警员晁某刑讯逼供一案。在法庭调查中,由于一些蹊跷事情的发生,法庭至今仍未复庭。人命案牵出了无辜者阆中市井溪乡大力宫村的村民沿袭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方式,生活平静得像村边那口水井。然而,一桩命案却打破了大力宫村多年的平静,掀起了阵阵波澜。2002年12月21日凌晨,大力宫村村民张*直被害家中,阆中市公安局迅速出警,对案件展开侦破。不久,侦查人员了解到同村村民廖*成之妻与死者关系暧昧,且案发当夜廖*成行迹可疑,被怀疑有情杀的可能,被纳入侦查对象。同月21日,廖*成被留置盘查,28日被刑事拘留。在检察机关审查批捕中,发现廖*成虽作了有罪供述,但口供前后矛盾,且与现场勘查不吻合,更重要的是涉嫌杀
    2023-06-03
    138人看过
  • 新刑诉法后天起实施严防刑讯逼供
    躲猫猫、喝水死、被精神病、刑讯逼供一直以来,在押人员权利保障受到社会普遍关注。后天起新刑事诉讼法将正式实施。禁止强迫自证其罪佘祥林案件、杜培武案件、赵作海案件等冤假错案,吹响了遏制刑讯逼供的号角。新刑事诉讼法第一次通过法律的形式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这是我国刑事证据制度的重要发展。为保证讯问过程的合法性,防止翻供等,新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录音、录像以及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其中,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必须录音或者录像。针对非法证据,在审查起诉程序、庭前程序、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均设置了排除非法证据的环节,形成了对刑讯逼供的六道纵深防线。解决以罚代刑保民生近年来,我国在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案件频发。如毒奶粉事件、三聚氰胺事件、瘦肉精事件、地沟油事件、金黄色葡萄球菌事件、勾兑老陈醋事件、味千骨汤门事件、黄曲霉素事件等。许多案件在苗头阶段就
    2023-06-11
    20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刑讯逼供有规定起诉期限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5
      结合具体案情、后果和证据综合考虑,介绍不足。
    • 刑讯逼供罪刑讯逼供罪是怎么定罪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25
      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触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或者。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法律规定从重处罚。
    • 刑讯逼供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刑讯逼供怎么判断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4
      刑讯逼供解释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刑讯逼供为刑法意义上的刑讯逼供,主体只能是司法工作人员(即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客观方面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而广义的刑讯逼供客观方面还包括对证人使用肉刑或变相肉刑、暴力取证的行为,以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施以精神折磨的行为。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大量的刑讯逼供都是广义上的刑讯逼供行业,虽然它对犯罪嫌疑人、
    • 刑讯逼供罪如何量刑,刑讯逼供罪量刑标准,刑讯逼供罪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29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一)以殴打、捆绑、非法使用仪器等恶劣手段强制取口供;(2)以长期冻结、饥饿、晒伤、烘烤等手段强制供应,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健康;(3)刑讯逼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轻伤、重伤、死亡;(4)刑讯逼供,情节严重,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精神障碍;(5)刑讯逼供,造成错案的;(6)刑讯逼供
    • 如何应对刑讯逼供刑讯逼供怎么办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0-21
      1、如果只是侦查阶段,被解除强制措施后,立即通报刑警或委托律师通报。2、如果以及走程序,即将送到法院进行审判,那立即聘请律师,在会见的时候向律师说明情况,律师会为你进行举报的。3、如果没有聘请律师,在开庭的时候,当庭向法庭陈述相关事实,具体到时间.地点.人物,法院会进行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