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合同纠纷管辖如何确定,质押合同的特殊生效要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7:53:16 286 人看过

一、质押合同纠纷管辖如何确定

质押合同出现纠纷的,由合同履行地法院进行管辖,质押合同有约定的,由约定地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质押合同的特殊生效要件

质权的设立,通常都是以合同进行的。

当事人签订的质押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全力凭证交付质权人。

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在权利凭证没有交给质权人之前,质押合同虽已成立,但尚未生效。

在实践中应注意无记名有价证券与记名有价证券的区分。

以无记名有价证券设质时,只要权利凭证交付给质权人,质押合同即随之生效;

而以记名有价证券设质时,则应以背书方式为之,即把将该证券设定质押的情形注明在该证券上,然后再将证券交付给质权人。

出质人在权利凭证交付期日拒不交付权利凭证的,则质押合同不能生效。

债权人只能要求债务人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

1、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2、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以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3、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30日 11: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质押合同相关文章
  • 股权质押合同怎样生效,质押合同有哪些要素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合同的生效条件为: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2、的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一、抵押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条件有哪些?抵押合同的成立要件是:1、具备两方以上当事人;2、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3、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生效要件是: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依法成立;4、主债权债务合同有效。二、合同成立时间与条件有哪些?合同成立的时间:承诺生效时,另有约定或规定的除外。例如,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成立时间是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的条件有:1、合同具有相对方;2、双方协商一致;3、订立合同的过程不违反法律规定;4、其他条件。三、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
    2023-03-22
    413人看过
  • 特殊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有哪些
    合同有多种类型,不同类型的合同因履行地、签约地、承揽地等的不同,发生合同纠纷管辖法院也不一样。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可以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另外,也有些合同纠纷管辖是由法律规定的。其它由法律规定的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情况: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3、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
    2023-03-31
    256人看过
  • 动产质押合同生效要件以及动产质押合同的条款有哪些
    一、动产质押合同生效要件同一般合同的生效一样,动产抵押合同的生效要件也须具备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以及标的确定与可能四项要件。《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动产质押合同的条款有哪些质押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4.质押担保的范围;5.质物移交的时间;6.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另外,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
    2023-06-26
    352人看过
  • 探究质押合同生效的必要要求
    质押合同生效条件是: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以及出质人主体资格合格;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质押合同内容应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禁止性规定。质押合同生效是很重要的,只要合同生效以后就表示质押合同对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产生了法律的约束效力质押合同的特殊生效要件质权的设立,通常都是以合同进行的。当事人签订的质押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全力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在权利凭证没有交给质权人之前,质押合同虽已成立,但尚未生效。在实践中应注意无记名有价证券与记名有价证券的区分。以无记名有价证券设质时,只要权利凭证交付给质权人,质押合同即随之生效;而以记名有价证券设质时,则应以背书方式为之,即把将该证券设定质押的情形注明在该证券上,然后再将证券交付给质权
    2023-07-05
    318人看过
  • 质权无效后质押合同的效力怎么确认
    质权无效的,签订的质押合同无效,质权人要返还取得的质押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四百二十七条【质押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生效时间】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一、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如抵押人将他人的财产作抵
    2023-03-02
    442人看过
  • 未经质押的合同效力特点
    质押合同以质押物交付或者转移为生效要件。质押合同签署完成但质押物未交付或未转移登记则合同无效,所以无质权下的质押合同是无效的。质权,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股票质押合同无效的情况有股票质押合同无效的情况有以下几种: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一条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四百四十一条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
    2023-07-20
    227人看过
  • 不产生质押效应的合同
    无效的质押合同有下列情形:1、质押物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2、质押物不具体;3、应办理质押物手续而未办理的;4、质押物重复抵押;5、通过签订质押合同规避法律的;6、主合同无效;7、以不能抵押的财产设立质押权;8、质押物价值处于不确定状态。股票质押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股票质押合同无效的情况有以下几种: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2023-07-12
    341人看过
  • 签字盖章的质押合同何时生效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质押物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元,质押率为人民币元(大写),实际质押金额为人民币元整。第三条甲方应在日内将质物移交给乙方。甲乙双方约定如下交接事项:第四条在质押物有效期内,乙方负责妥善保管质押物,不得挪用。甲方应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整的仓储费。第五条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核对抵押物内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期限应长于主合同规定的期限。如果双方同意延长主合同期限,甲方应办理延长保险期限手续。保险财产发生意外损失的,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赔偿金,银行办理专项存款,并将存款单交乙方保管。第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质押物,应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支付给乙方银行专项存款、乙方保管的存单,或用该款项提前清偿债务。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分立、合并的,变更后的组织应承担或单独承担
    2023-05-02
    171人看过
  • 质押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及生效要件
    一、质押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质押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质押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第四百二十八条【流质】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生效时间】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孳息收取权及孳息首要清偿用途】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二、质押合同的生效要件质押合同的生效要件如下:1.合同的当事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
    2023-05-06
    490人看过
  • 产品质量纠纷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产品质量纠纷案件是由发生了侵害事件地点所设立的法院来管辖的,由于产品质量属于特殊侵权责任,所以,产品责任诉讼应当属于侵权行为诉讼,其诉讼中的管辖应该根据侵权行为诉讼的管辖原则来确定。《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地。具体到产品责任诉讼中,侵权行为实施地即为缺陷产品投放市场的地点;结果发生地即是受害者受到损害的地点。根据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者、产品销售者、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一、正确选定产品质量诉讼当事人产品责任诉讼的当事人,是指在因产品责任侵权行为产生的纠纷中,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赔偿权利人和赔偿义务人。赔偿权利人即原告,是
    2023-04-10
    251人看过
  • 质押是否需要质押合同
    质押需要签订质押合同。《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质押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第四百四十条【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一、质押合同生效的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023-03-01
    402人看过
  • 动产质押合同生效的具体规定
    (1)动产质押合同生效的时间,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动产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动产质押合同怎么写?出质人(以下称甲方):质权人(以下称乙方):为确保__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用作质押的财产为:(附详细质物清单及出质人所有权证明):(一)质物名称:(二)规格:(三)数量:(四)帐面价格:第二条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共作价人民币_____(大写)元整,质押率为_____,实际质押额为_____(大写)元整。第三条甲方应在本
    2023-07-21
    282人看过
  • 特殊管辖对承揽合同纠纷的适用性
    解决合同纠纷一般有协商、仲裁和诉讼。作为合同的具体形式之一,合同的签订地和履行地可能有所不同。承揽合同,是指一方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另一方,另一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提出工作要求,按照约定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定作人;完成工作成果并按任务约定领取报酬的一方为承包人。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者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承揽合同纠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案由:一般承揽合同纠纷。原告诉称,原被告双方于2005年8月签订锅炉安装工程合同书,由原告为被告在丰台区XX小区的锅炉进行安装调试,,并取得运营证,合同约定工程款总计4.8万元,被告应于合同签订后支付工程款2.8万元,验收合格后支付1.8万元,保修期结束后支付0.2万元。在施工过程中,被告单位因设计变更,双方签订补充协
    2023-07-02
    405人看过
  • 什么时候质押合同生效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在法律中一般情况,依法成立的合同,原则上自成立时生效。质押合同属于一般合同,因而就应该有一般合同的特点。所以,质押合同的成立都是在合同签订的时候。一、质押与抵押有什么区别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而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对债权人以一定财产作为清偿债务担保的法律行为。二、合同债权质押的含义是什么合同债权质押是指为担保某一债权的实现,而由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其所享有的合同债权为标的向债权人设立的质押。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直接向质押的合同债权之债务人主张权利。合同债权质押与动产质押的差异在于质押标的不同,前者是基于合同产生的请求权,而后者则为有体物动产
    2023-06-23
    156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押合同是质权人与出质人之间签订的一种担保合同。出质人在将自己的一定的财产交给质权人占有后,应向质权人担保。在无法还请债务时,质权人可根据合同处理质押物,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以及主债权产生的利息、违约金、质押保管费... 更多>

    #质押合同
    相关咨询
    • 质权,押金,质押合同纠纷合同无效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07
      质押合同无效不一定导致质押合同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质权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出质人向债权人交付质押物时,质权成立。先订立质押合同,再产生质权。因此,质押合同的无效不一定导致质押合同的无效。
    • 质押物未交付质押合同未生效,合同生效需要什么条件?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06
      质押合同的生效条件 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全力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在权利凭证没有交给质权人之前,质押合同虽已成立,但尚未生效。在实践中应注意无记名有价证券与记名有价证券的区分。以无记名有价证券设质时,只要权利凭证交付给质权人,质押合同即随之生效;而以记名有价证券设质时,则应以背书方式为之,即把将该证券设定质押的情形
    • 质押合同质押合同如何存在?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28
      合同一般按照如下结构来写: 1、首部只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及某方即可。 2、双方当事人的具体信息,放在最后的签章部分写明。 正文按如下顺序写: 1、简单叙述合同目的和订立情况。 2、合同目的(即合同标的)。 3、合同的履行程序。 4、违约责任。 5、争议的解决。 6、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7、关于合同本身的约定。 首先要写明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基本信息,主要是姓名然后要写清楚合同的标的,写明“
    • 质押合同在质押纠纷中有什么效力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11
      质押合同纠纷,首先应明确质押合同的类型,然后确认适用的法律依据。质押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可以先由和合同当事人自行协商,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可以由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质押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股权质押合同中质押质押合同有哪些特点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29
      股权质押合同当事人包括: 1、出质人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在质押行为中,提供财产的人称为出质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