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分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7:40:37 370 人看过

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不仅明确规定了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的强制投保义务,而且规定了比较严厉的处罚措施。但是,该法却没有规定保险公司的强制承保义务,更无拒保时的处罚规定。在我国的保险实践中,保险公司对公交车、出租车等高风险车辆拒保是十分常见的,而且我国机动车保险一直以来是在高费率水平上运作的,如果按照各国的一般做法,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经营明确规定为遵守“无盈无亏”原则,其结果将是投保人投保意愿的增强和保险公司承保意愿的降低,保险公司拒保将是更加普遍的现象,因此强制保险公司承保将显得十分必要。

虽然《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规定了保险公司拒保时保险管理部门的处罚措施,但这是不够的。笔者认为,应当规定保险公司没有正当理由而拒绝承保时,视为保险合同已经成立,从而保护投保人,尤其是受害人的正当利益。

立法应当尊重国情。可中国的国情是怎样的呢?我国农业人口比重依然为60%以上,大大高于大多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10%以下;我国汽车保有量仅占世界汽车保有量的1.1%,可道路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数却占世界交通故死亡人数的17%,万车死亡率是美国的35倍,日本的22倍;我国各类机动车中,80%以上是摩托车、农用车和拖拉机,而大部分国家中汽车为绝大多数。

在“小病不治,大病等死”的落后农村地区,让农民承担成百上千的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用不仅违背他们的意愿,而且也是超出了他们的承担能力。统计资料显示,我国目前投保的机动车约2000万辆左右(其中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仅为40%左右),汽车的投保率大约在70%左右,而摩托车、农用车、拖拉机几乎处于脱保状态。因此,如果在全国范围内对所有的机动车强制投保,则将会有1亿辆以上的机动车主将会受到影响,其中绝大部分为收入水平低下的农民。

笔者认为,对于主要用于田间作业和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运输的大量农用车、拖拉机来说,其并不具有强制责任保险原理要求的普遍危险性特征。因此,应当将这一部分机动车从强制保险的名单中排除出去。此外,对于数量庞大的摩托车而言,也应当实事求是,分阶段分地域逐步推行强制保险。即使是在人均收入水平比较高的我国台湾地区,也是先强制汽车投保,稍后才将机车纳入强制投保的范围。即使如此,强制保险两三年后,仍有近1/3的车辆漏保。

机动车强制保险的根本目的在于给道路事故中的受害人提供及时、必要的保障,因此,贯彻“无盈无亏”原则是必然的选择。因为强制投保是对投保人财产权的限制,这种限制应当符合宪法的比例原则。如果一方面强制保险,另一方面仍然按照高利润甚至暴利的旧模式运营,则不仅有剥夺财产之嫌,而且与“保障受害人”的立法意旨背离。此外,只有大大降低保险费率,才能够与投保人的投保能力相契合,才会有高投保率的出现。

强制保险的惟一目的是为了给受害人提供及时、有效的基本保障,如果受害人没有向保险公司直接请求赔偿的权利,则不仅与及时保护受害人的立法目的相违,而且也将大大增加索赔的成本。这一点不仅《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规定,《征求意见稿》也未明确,因此,为了以后法律适用的便利和事故受害人的保护,应当明确规定受害人对保险公司的直接请求权。

按照强制第三者责任保险制度的目的,尤其是考虑到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水平,应当将强制保险赔偿范围仅仅限于人身伤害的赔偿。但遗憾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却将财产损失也纳入了强制保险赔偿的范围,而且该法关于责任归责原则的多元设计事实上也使得未来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毫无回旋余地,不仅财产损害纳入了赔偿的范围,精神损害似乎也得赔偿,因此,在我国人身损害赔偿数额日益提高的今天,将大大提高保险公司的赔偿负担,最终导致保险费用的上涨,这与中国的国情不符。但是,无论如何,《征求意见稿》关于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保险赔偿顺位的规定是值得肯定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第三者责任保险意义上的“第三者”,这又是一个遗憾。从理论上讲,我国以往的保险实践和《征求意见稿》均将“第三者”限定为车外第三人,而将司乘人员和车上人员排除在“第三者”之外,但基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事故受害人,相当一部分事故伤亡人员是司乘人员和车上人员的事实,虽然第三者责任险是无法将司乘人员纳入保险的,但将车上人员纳入保险不仅理论上没有太大的障碍,而且许多国家和地区的保险实践也是这样做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12: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机动车相关文章
  • 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可以给第三者索赔吗
    可以的,法律规定对人身保险可以重复投保,也允许权利人得到多份保险金,而且如果被保险人因他人过错遭到损失,在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后,并不影响其再向第三者行使索赔的权利。一、保险人履行损失赔偿责任的限度三者不一时,一定会以最低的一项为准,原因如下:1、如果实际损失最低,保险公司会遵循损失补偿原则,来进行保险赔付,他的原则是补偿被保险人所受到的财物损失,不会允许被保险人在赔偿中获得额外的收益。2、如果保险金额最低,保险人会以保额为限来赔偿,因为这是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在保单中约定的最高赔偿限额,任何的赔偿都不可能超过这个限额。如果保险标得的价值高于保险金额,则为不足额投保。3、如果保险利益最低,保险人会依据保险原理中的保险利益原则来进行赔付。他的标准是以使被保险人所受利益损失得到补偿为限。二、保险合同纠纷受益人可以更改吗保险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接受保险合同利益的人。受益人是由被保险人指定的,并载
    2023-02-15
    148人看过
  • 浅谈宠物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
    通常,在宠物犬将路人咬伤的情况下,对第三方的损失补偿问题没有一个确定标准。宠物渐渐成了“和谐社会”中的一分子。它们穿梭在人口较为集中的街道中,在主人不注意或无人看管的情况下,易与路人发生摩擦,进而导致咬伤等事故。由于家犬的行为不能受人为限制,受害方所受伤害程度及宠物犬参保情况差异很大,此类事故通常很难进行有效赔付。这不仅会影响受害方今后的正常生活,也容易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若实行宠物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则可以一定程度上弥补现有状况的不足。这里所说的宠物,不仅限于家犬,而应包含可能对人进行攻击的所有家养动物。宠物个体差异度很大,攻击性与个体大小的正相关性并不显著。现有宠物责任保险保费多为几十元,而未及时注射狂犬疫苗的带病宠物,则可能对受害方造成一系列后续的医疗费用。高风险与低保费的矛盾会使保险公司在设计强制责任险产品上面临较大的挑战。另一方面,宠物通常个体小、分布广、速度快。若宠物在无人看管
    2023-06-03
    264人看过
  • 机动车第三者强制险划破坚冰商业第三者险仍有市场
    齐鲁晚报济南1月14日讯,目前各财产保险公司正在对《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展开热烈讨论。由于该条例事关各保险公司和广大车主的切身利益,各方对此表示充分关注。专家认为,商业第三者保险仍有市场。人保、太平洋保险、平安财产等公司有关车险专家告诉记者,条例草案明确的最重要的内容主要包括:司机无责任时,人身损害要依法赔偿,保险公司要理赔;造成的财产损失司机和保险公司不赔偿。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救助基金只用于先行垫付交通事故中导致人身伤亡的三种情形的丧葬费用、抢救费用;不投保强制责任险将被扣留车辆并罚应缴纳保险费的两倍。条例出台后,商业第三者保险仍有市场。据专家介绍,强制保险只是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的统一的责任限额,具体标准由保监会每年确定。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强制保险赔偿的数额远远满足不了实际需要,因为强制保险的原则是低保费广覆盖,预计保额可能在5万元左右。实行强制保险
    2023-06-05
    348人看过
  • 第三者机动车强制险与道交法接轨
    3月28日,与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配套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了,该《条例》将于200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悉,这是国内首个通过立法予以实施的强制保险品种。这一《条例》足足让保险市场守候了20多个月。作为保险公司方面,都认为这是件大好事。某财产保险公司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出台的《条例》比去年初的征求意见稿从文字上更严谨了,特别是在强制保险保障范围的规定上更丰富了,并且规定了在调整费率时要举行听证会,这说明国家非常重视。“其中,第八条的规定体现了讲究法律的意义。其规定了被保险机动车如没有发生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的,可降低其保险费率,直至最低标准;但如若违反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年度提高其保险费率,且没有规定其提高的上限。第九条还明确了相关的几个部门实行信息共享机制,避免了有些驾驶人存在侥幸心理。这充分利用了费率经济杠杆从而促进驾驶人增强
    2023-06-03
    188人看过
  • 第三者强制责任险属无责赔付
    今年5月,金某酒后驾驶小客车与洪某的货车追尾,造成金某及小客车乘车人季某当场死亡,两车受损。后经交警部门认定,金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洪某、季某无责任。事后,受害人金某的妻、女、父、母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8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本案中,洪某驾驶的货车于2005年4月在被告保险公司投保了保险金额为20万元的第三者综合损害责任险,被告承保的虽然是商业保险,但双方签订保险合同是在该法实施之后。同时,从本地区相关部门的规定看,车辆管理等部门均将第三者责任险作为强制保险推行,其目的就是要分散社会风险。因此,现行的第三者责任险,具有强制保险的性质,与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并无本质区别。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
    2023-06-03
    130人看过
  • 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中“第三者”、“车上人员”的司法判定
    郑克宝诉徐伟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判决时间:∞06年9月18日,二审法院: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判摘要:一、根据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的约定.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车辆下的受害者;车上人员责任险中的车上人员。是指发生意外事故时身处保险车辆之上的人员。据此,判断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而受害的人属于第三者还是属于车上人员,必须以该人在事故发生当时这一特定的时间是否身处保险车辆之上为依据,在车上即为车上人员,在车下即为第三者。二、由于机动车辆是一种交通工具。任何人都不可能永久地置身于机动车辆之上。故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中所涉及的第三者和车上人员均为在特定时空条件下的临时性身份,即第三者与车上人员均不是永久的、固定不变的身份,二者可以因特定时空条
    2023-06-09
    332人看过
  • 机动车第三者范围如何界定,家属是否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
    观点一:为防范道德风险,家属不算第三者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彭*新给出了两点理由:第一,将家属排除在第三者之外,符合基本的法学原理:任何人都不能从其犯罪或违法行为中受益。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之所以将本车人员及其家属人员排除在第三者的范围之外,其原因有二:一是在机动车保险合同中,已经排除了受害人故意造成伤亡而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的情形。既然本车人员自己违法,那么其家属即使被致伤亡,也是因为本车人员自己的行为造成的,保险公司如若给予赔偿,无疑让违法行为人自己从自己的违法行为中受益。二是如果将家属包括在第三者范围之内,具有很大的道德风险,容易助长本车人员与家属共同骗保,不利于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动摇保险的诚信基础。尤其在保险业还不是特别成熟的时期,为了保险公司的壮大成长,将家属排除在第三者之外很有必要。第二,将家属排除在第三者之外,符合合同的目的解释规则。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目的在于保护本车人员以外的
    2023-05-05
    357人看过
  • 机动车上的乘员属于“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吗?
    道路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中的“第三者”,是指本车驾驶员和乘车人以外的其他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上的车上人员。现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范围不包括: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及财产;本车驾驶员;被保险人所有和代管的财产;私有保险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因此,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理赔对象不包括该车驾驶员和同车乘员。一、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车祸怎么处理不属于交通事故可以去公安局报警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一)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二)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三)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
    2023-06-22
    171人看过
  • 醉酒驾驶机动车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有法律依据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事件适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说明第18条:下列情况之一对第三人造成人身损害,当事人要求保险公司在交通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人民法院应支持(1)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资格或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2)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后,驾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的;(3)驾驶员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这场纠纷中。沈明亮醉酒后驾车导致交通事故,致使黄某受伤,根据上述规定,黄某有权要求沈明亮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但该保险公司向黄某赔偿后,有权就赔偿金额向沈明亮进行追偿。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成立于哪年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首次提出建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2006年3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交强险条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2023-08-05
    259人看过
  • 法制办保监会就机动车第三者强制险条例答问
    中新网3月28日电《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为了便于大家理解《条例》有关精神,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和保监会负责人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中国政府网刊出了问答全文。记者:《条例》制定的背景是什么?有关部门负责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我国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和救助基金制度,并由国务院制定具体办法。《条例》作为规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具体措施,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国务院法制办、保监会经过反复研究和论证,并多次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2004年12月2日,国务院法制办征求以运输行业为主的北京市民代表对《条例》草案的意见。2005年1月12日,国务院法制办将《条例》草案分别在《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全文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2005年2月,保监会组织两次专题研讨会,听取国内外专家
    2023-06-05
    457人看过
  • 机动车所有权发生变动,第三者保险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
    随着家用车的普及,二手车交易频繁,如果机动车买卖,车主变更,但当事人没有到保险公司办理强制保险合同变更手续,转让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保险公司有责任赔偿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机动车所有权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变化的,保险公司以机动车未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为由主张免除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保险公司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承担责任。尽管如此,还是建议大家在买卖二手车时一定要办完所有的变更手续,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如何确定机动车所有权人机动车行驶证上的登记车主,一般是作为机动车所有权人的依据,在遇到特殊情况时,还应以实际出资人作为确定机车所有权的有力依据,而不应以公安机关的机动车登记作为所有权转移的标志。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或不准予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登记,它与不动产(如房屋或土地)登记的性质
    2023-08-18
    253人看过
  • 第三者责任险是强制要求的吗
    一、第三者责任险是强制要求的吗第三者责任险不是强制要求的。因为交强险在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部分赔偿较低,可考虑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作为交强险的补充。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二、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三、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有哪些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
    2023-06-15
    477人看过
  • 五一机动车第三者强制险很难如期实施
    从今年5月1日开始,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将实施。依照这项法规的规定,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也将同时执行。记者昨天从中国保监会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目前有关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条例还没有最后制定出来,因此这一新制度在五一很难如期实施。据了解,所谓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对受害人的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在规定的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的一种强制保险。而目前在车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为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一种商业性第三者险。车主可以保,也可以不保。中国保监会对承保这一险种的商业保险公司的调查结果表明,目前全国机动车辆上第三者险的承保面仅为30%。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透露,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有关条例,已递交国务院法制办。目前,在国务院法制办的牵头下,各相关部委正在紧张地协商中。
    2023-05-05
    307人看过
  • 第三者责任险加大司机责任
    三者险司机责任加大如果说《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颠覆了关于司机撞了也白撞的说法,让司机有所忌惮;那么,今年4月1日将在上海施行的新的《上海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则规定了交通事故中机动车没有事故责任时的赔偿责任,提醒行人务必遵守交通法规:在事故中机动车一方如果没有事故责任,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部分的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同时该法还明确了上海将依法实行责任限额为4万元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强制保险)。一方面是立法的逐步完善,如外地保单的车辆在上海出险如何处理仍待明确等;一方面与此同步的保险、医疗、交管部门的配套实施细则也要同步跟上。伴随着道交法已实施近一年的背景下出台的上海市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记者在走访了平安财产保险公司车险部的相关核损专家后,发现由此相关的一系列问题也浮出水面。一、交强险的作用1、最大程度的为交通事故受害
    2023-06-23
    487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常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机动车
    词条

    机动车是指使用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的车辆,通常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各种车辆。机动车具有速度快、操作灵活、舒适性高等优点,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排放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 更多>

    #机动车
    相关咨询
    • 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一样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8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不是强制险,不是机动车都要投保,交强险是强制险。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机动车辆保险一般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商业险包括基本险和附加险两
    •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什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1
      以前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是在处理完后,保险公司才给钱。现在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介入。
    •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是强制险吗,机动车都要投保吗,都包括哪些内容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4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不是强制险,不是机动车都要投保,交强险是强制险。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机动车辆保险一般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商业险包括基本险和附加险两部分。
    •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以外的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5
      交强险以外的赔偿责任是指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以外的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以外的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A.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B.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机动车之间归责原则采取过错责任原则,按照过错比例分担责任,有过错就有责任,无过错就没有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
    •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100是哪些意思,哪些是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5
      所谓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向有关保险公司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后,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投保人、被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