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中是否能够医疗事故鉴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4 21:21:15 127 人看过

一、诉讼中是否能够医疗事故鉴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医疗事故纠纷在审理阶段的,当事人是可以要求重新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当事人庭审权利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一百四十六条延期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

1、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进行,自受理医疗事故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所需的材料。

2、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3、具体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鉴定开始后先由患者进行陈述意见和理由,再由医院进行陈述,然后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对双方进行询问。必要时,专家还可以现场查看患者病体,进行医学检查;。

4、专家鉴定组对双方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经过合议,根据半数以上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要注明。

5、鉴定结束后,将制作成《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其中鉴定结论包括违法违规事实、因果关系、责任程度、事故等级和对患者的医疗护理建议。另外,为保护专家和医患双方的利益,医疗事故鉴定过程一般不准许旁听。

6、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再次鉴定的程序同首次鉴定程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23: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事故鉴定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能否申请鉴定不予鉴定
    中国法律没有规定医疗纠纷诉讼必须经过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不是医疗纠纷诉讼的前置程序。一般来说,患者只要有证据证明自己或已经死亡的亲属接受过医疗机构的诊断和治疗,如果受到损害,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必须立案受理。交通事故伤者住院及申请鉴定注意事项伤者住院治疗中的事项出院时需要复印或收集的材料:1、入院记录2、出院记录3、出院小结4、病历本5、疾病诊断证明书6、X线报告单、CT报告单7、X及CT片复印件的,需要医院加盖公章出院注意事项出院时,需要医院出具的证明:1、住院期间的护理人数2、出院后是否需要护理3、出院后休息时间4、后续医疗费用5、出院后是否需要加强营养注意:出院证明内容要与病历本、X光片及CT片一致。鉴定时间:受伤后三个月做鉴定,对于关节脱位的鉴定,要求受伤后六个月做鉴定注意:需要二次手术的,要在二次手术前做鉴定。鉴定需要的材料1、入院记录2、出院记录3、
    2023-08-05
    144人看过
  • 医疗事故中,谁有权做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对医疗纠纷中医患双方争执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评定,从而为解决医疗纠纷提供科学依据的一项行政性活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以下两个主体有权提起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对于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发生于两种情形之下。一种情形是,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医疗机构应当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发生后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另一种情形是,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此处所指的当事人是指医患双方的一方或双方)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上述两种情形都必须具备一个条件,即是指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于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复杂性等特点,卫生行政部
    2023-06-20
    225人看过
  • 可不可以在民事诉讼中提起医疗事故鉴定?
    可以。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一、医疗事故责任有哪些分类医疗事故责任分类如下:1、完全责任,是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造成;2、主要责任,是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3、次要责任,是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起次要作用;4、轻微责任,是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大多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起轻微作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二、医院医疗事故如何鉴定由专家认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
    2023-06-21
    91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能否第三方鉴定,医疗事故的处理有哪些
    一、医疗事故鉴定能否第三方鉴定医疗事故有专门的鉴定机构,所以不能由第三方鉴定,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应当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二、医疗事故的处理有哪些途径当发生医疗事故时,无论对于医疗机构还是对于患者,应当采取什么样的方法来使问题得以解决哪,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医疗事故的处理一般可以通过三种途径:1、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医患双方共同协商达成的解决方案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当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只具有合同上的法律效力。2、由卫生
    2023-04-18
    247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是不是就成为诉讼证据
    鉴定结论并不是医疗损害赔偿诉讼的当然证据。是否成为医疗赔偿诉讼的证据还取决于法院对该结论的审查以及对全案证据的判断。司法实践中,尤其是不构成医疗事故的结论,往往并不据此判决不赔偿,而是依据不同的法律和证据判决。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是专门的技术鉴定机构对医疗单位所致的损害事件进行技术鉴定所作的认定意见。根据《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的组织工作,由医学会组织。在民事诉讼当中,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属于专家证言,是民事诉讼的证据之一。法院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有审查权。法官完全可以依据自己的审判经验,审查医疗事故鉴定人员的合法性、医疗事故鉴定组织的合法性、医疗事故鉴定程序的合法性、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的合法性,做出自己的判断,以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同时,在医疗事故侵权案件审理中,还存在着没有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法院也可直接认定医疗机构医疗事故侵权责任的可能。在受害人提出侵权诉讼之后,证明了医疗行为违法和损害事实的客
    2023-04-26
    219人看过
  • 医疗事故诉讼中患者是否仍需举证
    患者是否仍需举证?在医疗事故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但患者并不是什么证据都不需要提供。在医疗侵权案件中,要涉及四大要件:侵权行为、被告方过错、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损害后果。举证责任倒置后,医院要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方面提出证据,患者要就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提出证据。也就是说,举证责任倒置后,医院要向法院提供两个要件的证据,而患者也要向法院提供一定的证据,证明自己确实在那家医院就诊或手术过,而医院对自己权益造成了损害。患者享有哪些知情权?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2023-06-05
    314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骨折是否能够做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引发的因素一、客观因素道路、气象等原因,也可引起事故发生。二、车况不佳车辆技术状况不良,尤其是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前桥、后桥有故障,没有及时检查、维修。三、疏忽大意当事人由于心理或者生理方面的原因,没有正确观察和判断外界事物而造成精力分散、反应迟钝,表现为观望不周、措施不及或者不当。还有当事人依靠自己的主观想象判断事务或者过高估计自己的技术,过分自信,对前方、左右车辆、行人形态、道路情况等,未判断清楚就盲目通行。四、操作失误驾驶车辆的人员技术不熟练,经验不足,缺乏安全行车常识,未掌握复杂道路行车的特点,遇有突然情况惊慌失措,发生操作错误。五、违反规定当事人由于不按交通法规和其他交通安全规定行车或者走路,致使交通事故发生。如酒后开车、非驾驶人员开车、超速行驶、争道抢行、违章装载、超员、疲劳驾驶、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等原因造成交通违法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注意事项当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车主
    2023-06-17
    470人看过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必须在诉讼中呈现吗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必须在诉讼中呈现吗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是一份重要的证据,是必须在诉讼活动呈现。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包含哪些内容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七)医疗事故等级;(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流程1、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2、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3、由申请一方或双方交纳鉴定费。4、医学会通知双方提交陈述书、答辩书
    2023-06-01
    58人看过
  • 医疗事故二审是否能够改变判决?
    医疗事故二审翻案的几率要看当事人现在持有的证据是不是法律规定的足以推翻原判的证据了,如果当事人手上有这样的证据,那么是有可能可以推翻一审的判决进而翻案的,但是如果当事人手上没有这样的证据,那么翻案就比较难说了。因此,如果当事人的医疗事故想要在二审进行翻案的话,多去寻找相关的证据。重大医疗事故的处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除责令医疗机构及时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外,应当组织调查,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对不能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2023-06-30
    84人看过
  • 医疗事故能够构成医疗事故的条件是什么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相关医疗法律法规,在接诊运输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等不良行为,以致病员身体发生了不应有的损害情况。满足下列条件构成医疗事故:1.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行为有违法性。“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发生的事件。3.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过失”造成的,即,是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而不是有伤害患者的主观故意;对患者要有“人身损害”后果。4.过失行为和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医院拒绝收治危重病人属于医疗事故么凡是属于急、危、重病人,医务人员借故推诿、拒绝收治,或未做任何检查和处理便不负责任地转科、转院,而造成不良后果者,属于不作为引起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2023-03-25
    90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中医疗费由谁承担?
    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提前缴纳鉴定费;2、卫生行政部门交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提前缴纳鉴定费;3、卫生行政部门收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需要交接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4、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由医疗机构支付;5、对首次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的,由申请人支付;6、经鉴定的,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支付的,由于医疗事故处理事故处理事故发生事故发生事故发生事故发生事故发生事故发生事故发生事故发生事故发生事故发生事故发生事故发生事故发生事故发生事故发生事故发生事故发生事故发生事故发生事故发生事故发生事故发生事故发生事故生事故发生事故发生事故发生事故发生事故发生事故发生事故发生事故发生事故发生事故发生事故发生事故发生事故发生事故发生事故发生事故发生事故发生事故发生事故发生事故发生事故发生事故的事
    2023-08-07
    355人看过
  • 八年前案子能否医疗事故鉴定
    八年前案子是不能再申请进行医疗鉴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期限为7个工作日到30日,具体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如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现,自发现后起算一年,但超过20年的法院将不保护,鉴定亦没有实质意义。一、发生医疗事故需要进行的赔偿有哪些内容?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
    2023-03-04
    347人看过
  • 诉讼中如何申请医疗鉴定
    当事人向法院书面申请,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医疗鉴定必须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鉴定当事人可以向鉴定机构提交书面陈述意见,该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身份、联系方式等;2、对医疗事件争议的焦点;3、争议焦点的事实依据;4、阐明医疗机构存在的过错,过错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错在损害结果中的参与度等。一、医疗纠纷案件中是原告举证还是被告举证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医疗过程有无过错承担举证的责任。这与《民事诉讼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正好相反,即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主张而由对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这就是通常被称为的“举证责任倒置”。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对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以及不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患者必须证明自己在该医疗机构就诊的事实,要对自己受损害行为提供证据;患者也要对受损害的结果提供证据
    2023-03-27
    435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是否已经取消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没有取消,卫生主管理部门对医疗事故调查需要时,或者医患双方就赔偿产等争议需要时,可以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三个阶段第一、在受理阶段,当事人双方可在人民法院或卫生行政机关主持下选定鉴定委员会委员,组成鉴定委员会,由主持人公布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当事人可提出回避申请,由有权机关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第二、在调查阶段,当事人提供相关的申请书、病历等证据。鉴定委员会一般应口头调查,并应公开进行。目前的鉴定程序都是书面调查,
    2023-06-24
    325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事故鉴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申请,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对医疗事故进行技术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的活动。 鉴定结论是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证据之一,具有法律效力。... 更多>

    #医疗事故鉴定
    相关咨询
    • 法医是否能鉴定医疗事故?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29
      法医不能鉴定医疗事故吗? 法医能鉴定医疗事故,因法医在接到医学会送来的鉴定材料后,首先要做的是:查明争议事实。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过程中对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要做出正确的鉴定结论,就必须建立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查不清事实,就分不清责任,明不了是与非,责任分不清,就无法处理医疗事故。事实清楚了,责任也就好确定了。毋庸置疑,查明争议事实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首要任务,是基础,是前提,是法医介入鉴
    • 医疗事故鉴定后能否当事人维权赔偿诉讼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23
      医疗事故鉴定后,可以提起医疗损害赔偿诉讼,起诉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根据被告人数提交复印件。写起诉状确实很困难,可以口头起诉,人民法院记录,通知对方当事人。
    • 医疗事故鉴定在诉讼过程中是否行使法律效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27
      诉讼过程中可以做医疗事故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可以在举证期
    • 深圳那里能够做单方鉴定医疗事故鉴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08
      建议不要进行单方鉴定。医学会和正规司法鉴定机构一般也不接受单方面鉴定。根据民诉法以及证据规则若干意见的规定,牵涉到过错、因果关系等的医疗损害鉴定,一方面需要有详细的检材资料,另一方面需要双方的意见辩驳,因此司法鉴定机构单方受理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意见书,法院一般不认可。
    • 医疗事故诉讼中的医疗事故诉讼怎么理解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26
      "把患者从卫生院里带到他私人药店里用药(当时卫生院还没有上班)(请问当时是什么时候?)",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是患者到卫生院就医时,该医生值班且卫生院尚未到上班时间,所以该医生嘱咐患者到自己家里。他是以什么借口打发患者去的?患者为什么会去?(当时现场是否有其他目击证人)除了手术药品费用外,患者是否还交纳手术费等其他费用?是以什么名目,又交给了谁?以上的事实说明:只要有充足的证据能够证明该医生打着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