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中有哪些内容必须注明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22 05:39:25 401 人看过

一、协议中有哪些内容必须注明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9、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二、签合同时怎么防止合同纠纷

1、依法严格签定合同

合同分有效、无效、效力待定三种情形,而法律对有效合同的保护最为严格,因此,依法签订有效合同是预防合同纠纷的根本。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或可撤销可变更合同不可能得到法院的全面严格保护,合同当事人也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应极力避免这几类合同情形的出现。事实上,无效或效力待定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的利益影响最大。

2、认真审查对方主体资格和资信能力,防止“钓鱼合同”出现。

签订合同时,要防止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别人名义的公司与自己签订合同。对无明确授权的代理人、代表人也不能签订合同。订立合同时,还要认真考察对方是否有履约能力,对对方的资金情况及实际生产情况,一定要实际考察或调查,不轻信对方单方面允诺。严防对方以小合同、小标的的履行来换取大合同、大标的的获利,然后就不再履约,要识破对方的“钓鱼合同”。

3、预防合同中出现“陷阱条款”

签订合同要坚持权利义务平等,对于已方的履约能力要有正确的估计。若对方一谓加大别人的合同义务,而自己却不承担任何实质性义务或责任,就应谨慎与之签订合同。因为一旦出现合同问题,本方将会处于极为不利的境地。

4、坚持书面合同形式,杜绝“口头君子协议”,重视“示范合同”的运用。

尽管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口头两种形式,但签订合同时还是要坚持书面形式,而杜绝口头协议形式。如果当事人缺乏经验,可以参照国家推广的相关示范文本,以避免合同条款的疏漏或不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n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n  (二)标的;\n(三)数量;\n(四)质量;\n(五)价款或者报酬;\n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n  (七)违约责任;\n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n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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