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8:24:29 480 人看过

可以优先偿还,然后对于个人的债务进行清偿。执行程序开始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申请执行人以外的其他债权人凭借有效的执行根据加入到已开始的执行过程中,使各个债权能够公平受偿的制度。债权人参与分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清偿所有债权;

2、被执行人即债务人是公民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是法人;

3、有多个申请人对同一被申请人享有债权;

4、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已经取得生效的执行依据,而不是已经提起诉讼;

5、参与分配的债权只限于金钱债权;

6、参与分配申请应当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终结前提出,并应提交申请书。

参与分配执行中,执行所得价款扣除执行费用,并清偿应当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清偿后的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法院执行。

一、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的区别是什么

1、角色定义不同:被执行人通过法院判决,需要承担对应执行义务的人员,进入执行程序时,都可以称为被执行人。而失信被执行人,则是在被执行人基础上,通过手段使法院无法执行,使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而被执行人实际上是有能力执行的。

2、影响不同:被执行人,在被执行完毕后,就和一般人相同了,而失信被执行人会被法院纳入征信系统,全国联网,未来对此人的信誉系统都产生巨大影响。

3、法律确认不同:被执行人就是失信被执行人的前身。一旦确定就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就是在法律意义上被认定失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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