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心在一般受理后规定期限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
2、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
3、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鉴定人不少于二人)。
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
5、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
6、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
一、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
【1】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2】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3】初次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4】补充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5】重新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6】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机构在法定或者约定的鉴定期限内完成司法鉴定后,应当按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7】出庭: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
二、司法鉴定的程序
1、申请。
委托人向司法鉴定机构出具委托鉴定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包括符合司法鉴定检材要求的检材和鉴定资料)。
2、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应当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及鉴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委托,应当予以受理。对提供的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委托人补充齐全的,可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并说明理由。
司法鉴定机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委托,应当即时作出受理的决定;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通过信函提出鉴定委托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可以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受理的时间。
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
3、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中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4、鉴定完成,出具结果文书。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完成委托的鉴定事项后,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文书包括司法鉴定意见书和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应当符合统一规定的司法鉴定文书格式。
-
人身损害案件精神障碍鉴定为精神三级残疾怎么赔偿
79人看过
-
南京宝马肇事案被告被鉴定为急性精神障碍
300人看过
-
司法鉴定精神障碍标准是什么?
86人看过
-
精神障碍司法鉴定涉及哪些方面?
66人看过
-
精神障碍不负有刑事责任能力
216人看过
-
精神障碍司法鉴定为什么存在困境
455人看过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
根据精神障碍伤残鉴定标准湖南在线咨询 2023-01-15一级残疾极重度器质性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三级残疾重度器质性精神障碍,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六级残疾中度器质性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 八级残疾轻度器质性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明显受限。 所以精神障碍伤残等级鉴定要看他精神病严重到什么程度了。
-
精神病人犯了事,怎么进行精神障碍和刑事责任能力的鉴定?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6精神障碍的鉴定有多种标准。按照《刑法》第18条第1款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显然,我国采用的是生物学—心理学的混合认定标准,这也是通常各国所采取的责任能力的认定标准。
-
车祸造成精神障碍的,多久可以做精神鉴定?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7精神伤残等级必须六个月以后才能申请鉴定,期间还需要完善相关医疗程序。精神伤残鉴定专业性及难度极大,建议你来电咨询,为你提供高效、专业指导。
-
司法鉴定精神障碍标准是什么?香港在线咨询 2023-11-29司法鉴定精神障碍标准主要有严重的心理障碍,不能正常的学习、工作、生活;动作行为难以被一般人理解,在病态心理的支配下,有自杀或攻击、伤害他人的动作行为,有程度不等的自制力缺陷等方面,主要是由于丘脑、大脑功能紊乱及病变而发生的感觉、记忆、思维、感情、行为等方面表现异常引起的。
-
精神病人的意识障碍怎样鉴定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8可以申请做精神病鉴定,但精神病鉴定并非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护身符,如果是经鉴定为间歇性精神病患者,但其在作案的时候是否处于发病期间还应当再做鉴定,因为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正常的时候犯罪仍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在作案时正处于发病期间,则不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