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申请人不具备主体资格
其次,申请人与纠纷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第三,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范围。也就是说,根据《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二)》第七条的规定,下列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一)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的争议;(二)因住房制度改革引发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公房转让争议(三)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有异议的争议
(四)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争议
(5)个体工匠之间的纠纷,帮工、学徒工
(6)农村承包经营者与从业人员之间的纠纷
该纠纷不属于仲裁委员会管辖
5.申请仲裁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期限
6.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仲裁条件要求
接受劳动仲裁
1.因员工被辞退、开除、辞退、辞职、自愿辞职引起的劳动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等规定引起的争议,培训与劳动保护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纠纷
4.因确定无效劳动合同、订立特定条件的劳动合同、职工流动、用工名单等原因引起的纠纷λ因裁员、经济补偿、补偿等引起的劳动争议
5.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处理的劳动争议
根据有关规定,协商是解决争议的最佳方式,调解是仲裁的第一程序,是解决纠纷的最佳途径。建议双方主动协商解决争议,或在仲裁员主持下积极寻求调解,尽快解决争议,为减轻诉讼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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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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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会受理外省的劳动仲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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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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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件受理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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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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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不受理的情况下该如何处理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26不受理,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劳动监察管辖,如果是劳动仲裁,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查处理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案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劳动保障监察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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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是否应该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开开展案件审理的情况下进行公开审理?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27按照《劳动仲裁公开审理案件办法》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除下列情况外,应当一律公开审理:(一)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案件;(二)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三)经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不公开审理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对于不公开审理的实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公民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旁听,申请旁听应当提交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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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申请,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8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方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的前提和根据,仲裁实行协议管辖,仲裁机构对案件管辖权的取得,完全基于当事人双方的授权,只有订有仲裁协议的仲裁申请,仲裁机构才能受理,否则仲裁机构无权受理。二、仲裁协议无效的。包括:(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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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案件多久能受理仲裁委员会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18劳动争议仲裁立案后,开庭时间没有明确规定。开庭时间由仲裁机构确定。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开庭日期和地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前三天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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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委员会的案件应当公开审理,分为哪些情况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09按照《劳动仲裁公开审理案件办法》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除下列情况外,应当一律公开审理:(一)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案件;(二)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三)经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不公开审理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对于不公开审理的实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公民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旁听,申请旁听应当提交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