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缓刑规定有怎样的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10:02:47 159 人看过

死刑缓刑规定:

1、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2、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一、何种情况下可以适用死缓

对于犯罪情节严重,构成严重罪行的犯罪分子,但具有法定从轻处罚的情节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适用死刑缓期执行。《刑法》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不是就不用死了

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罪该处死;二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六种法律效果:

(一)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二)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三)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四)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五)限制减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年。

(六)终身监禁:因贪污贿赂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三、护士刺死闺蜜死缓,死缓的适用条件是怎样的

对于应该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这是中国独创的一种法律制度。

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罪该处死;二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三种处理方法: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15: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缓刑相关文章
  • 死刑判决和死刑缓刑判决的规定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而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在当地犯了严重罪行。在我国刑事案件的刑罚判决中,最严厉的惩罚是死刑,有死刑和死刑缓期执行。也许我们听到的都是死刑缓刑两年执行判决比较多,但不是所有的死刑判决都有死缓期限的设置的。第四十八条【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第四十九条【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第五十条【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
    2023-06-11
    254人看过
  • 累犯的量刑规定内容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刑法》第65条规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即采取必须从重处罚的原则。确定其刑事责任,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对于累犯必须从重处罚。即无论成立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都必须对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即适用较重的刑种或较长的刑期。2、从重处罚,是相对于不构成累犯,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而言。也即对于累犯的从重处罚,参照的标准,就是在不构成累犯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3、从重处罚,必须根据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确定其刑罚,不是一律判处法定最高刑。(1)对于所有累犯,均应从重处罚。(2)与此相关的还有一条,是《刑法》的第74条,“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足可看到立法对累犯是持坚决的打击态度(3)其实还有一点,就是累犯也不实用假释,具体是《刑法》第81条第2款。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
    2023-03-19
    246人看过
  • 怎么算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有哪些内容
    一、怎么算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生效之日,而不是指判决执行之日。因此,罪犯在判决生效后尚未送监执行的期限应当计入2年考验期内;但是对罪犯在判决生效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在2年考验期内。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是指对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直接减为有期徒刑的,其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至裁定减刑之日之间相隔的时间应计入有期徒刑的刑期内,但罪犯在死缓判决生效前先行羁押的日期和缓期执行的2年考验期不能计入有期徒刑的期限内。如果从法院作出减刑裁定的时间起计算刑期,等于延长犯罪分子的实际服刑期。因为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到法院作出减刑裁定书之日,还有一段时间,如果不计算在有期徒刑期限内,等于延长了犯罪分子的实际服刑期。二、死刑缓期执行的变更根据刑法第50条和刑事诉讼法第210条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
    2023-03-23
    233人看过
  • 交通肇事罪逃逸缓刑规定的详细内容是怎样的?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交通肇事罪缓刑多久(一)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二)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三)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
    2023-07-02
    364人看过
  • 死缓可以减刑吗?死缓减刑的条件规定
    作为我国一项独特的死刑执行制度,死缓制度最初是作为我党的一项刑事政策发端于1951年新中国成立之初的镇压反革命运动的高潮中,那么被判处死缓还可以减刑吗?死缓减刑的条件规定有哪些呢?根据《刑法》第五十条【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因此,判处死缓的,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死缓处理方法有哪几种?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
    2023-05-05
    399人看过
  • 关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内容
    死刑缓期执行,是我国刑法所独有的一种刑罚制度。它适用于那些应当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罪犯。死刑缓期执行期限固定为两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一、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怎么处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二、死刑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啊我国人民法院所作出的死刑缓期执行判决是指应当对犯罪分子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如果执行期间
    2023-02-17
    249人看过
  • 新刑法死缓不得减刑的内容是什么?
    一、死缓死缓的全称是“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换句话说,法院的判词包含了两个部分:判处死刑;决定在什么时候执行。并没有一种独立的刑罚叫做“死缓”。判断被判死缓的罪犯两年后是否执行死刑,从四个要点把握:1、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4、如果是累犯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可限制减刑。二、刑法死缓不得减刑的情况1、刑法规定犯贪污罪的,特定情形下,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2、《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1)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贪污数额
    2023-06-18
    79人看过
  • 按刑法规定的缓刑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刑法》中关于缓刑的适用规定是: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犯罪情节较轻、认真悔罪、无再犯危险、对所居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被宣告缓刑;2、其中未成年、孕妇以及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被宣告缓刑;2、被判处附加刑的犯罪分子,缓刑期间仍须执行其附加刑。案底的刑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犯罪记录制度的建立是一个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互相配合,处理好在工作起步以及推进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要充分利用政法网以及各部门现有的网络基础设施,逐步实现犯罪人员信息的网上录入、查询和文件流转,实现犯罪人员信息的共享
    2023-07-28
    176人看过
  • 死刑判决书样本是怎样的,内容有哪些
    死刑判决书(××××)最刑核字第××号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在何处)。××××中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以(××××)×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犯××罪,判处死刑,终身。……××××依法报送本院核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复核,经合议庭评议后,第××次会议进行了讨论并作出决定。本案现已复核终结。……(概要写明一审判决的基本内容和被告人的供述、上诉、抗诉的要点,以及二审裁判的结果或复核意见)。经复核查明,……(肯定原判认定的事实、情节没有错误,证据确实、充分。如果某些事实、情节有出入的,应写明复核查证的情况,予以明确否定。对于事实方面的其他异议,必要时也应予以分析澄清)。本院认为,……(根据复核确认的事实、情节和有关法律规定,针对一审判决、二审裁定等关于定罪量刑方面的错误,参考上
    2023-04-17
    389人看过
  • 死缓减刑需审核哪些内容
    审核内容:1、原判死缓罪犯,服刑是否满2年;2、服刑期间是否有故意犯罪行为或重大立功表现,是否具备《刑法》第50条之规定;3、原判无期罪犯是否服满2年,是否具备《刑法》第78条之规定;4、罪犯服刑期间获得的考核奖励情况。办事程序:1、专干初审监狱呈报减刑材料;2、审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3、狱政处处长审核。监管措施:1、监狱呈报前,公示拟报名单;2、省局审核后,报请省高院裁定;3、省高院裁定后,由各监狱公布结果;4、日常检查与监督。死缓罪犯减刑的依据是什么(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1994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三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符合法律规定的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条件的,二年期满时,所在监狱应当及时提出减刑建议,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后,提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二)《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6-11
    447人看过
  • 死刑执行刑诉法解释的内容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对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规定了不同的责任承担。其中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指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即轻度精神病人,包括那些患有轻度精神病、精神发育不全、神经官能症及病态人格的精神障碍者。我国《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上述刑法规定可以看出,对限制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进行刑事处罚,既不同于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犯罪人,又不同于完全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其实精神病人触犯我国的刑法不一定所有的情况都会被无罪释放的,有一些精神病人其实是具备一定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的,就像是精神病人在自己没有犯病期间,故意做出的一些行为,想要通过装疯卖傻逃脱法律责任的可能性是没有的,然后刑诉法释放精神病人只是精神病人不需要坐牢,但仍然需要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强制性治疗。死
    2023-08-06
    460人看过
  • 缓刑缓刑考察主要有哪些内容
    缓刑要考察的方面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等情况。一、坐牢缓刑的人可以到外地吗?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即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但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
    2023-06-20
    377人看过
  • 死刑缓刑考验期内怎么办缓刑考验期满
    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的处理依据《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有两种:(一)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短不得少于两个月。(二)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最短不能少于一年。一、死缓能直接减为有期吗死缓能直接减为有期,死缓的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
    2023-03-26
    404人看过
  • 怎样规定死刑的法律
    判死刑的具体条件法律的规定:1、罪行极其严重的;2、犯罪的时候已满十八周岁;3、审判的时候没有怀孕;4、审判的时候未满七十五周岁,或者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一、如果孕妇杀人判死刑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以及除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外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是一律不适用死刑的。也就是说,审判的时候一旦发现被告人处于怀孕状态,人民法院是不能判处被告人死刑的。二、65岁以上的人犯罪还会判死刑吗七十五周岁的以上的老人若以特别残忍的手段故意杀人导致他人死亡,则是可以被判处死刑的,其他情形不得被判处死刑。我国《刑法》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三、老年人犯罪要如何量刑老年人犯罪量刑标准如下: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
    2023-02-19
    22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缓刑
    词条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更多>

    #缓刑
    相关咨询
    • 死刑缓刑的内容有什么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0-09
      死刑缓刑规定有以下内容: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 刑法规定的死刑缓期二年怎样处罚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02
      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机关是监狱。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 2、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监狱执行刑罚。未成年犯年满18周岁,剩余刑期不超过2年的,仍可以留在未成年监狱执行刑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 缓刑在刑法上有怎样的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1-12
      缓刑在刑法上的规定如下: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
    •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缓刑区域管制具体有怎样的内容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28
      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主刑,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执行。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 最新法律的死缓减刑怎样规定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9
      一、死缓减刑的法律规定,见《刑法》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搜索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