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中当事人要求听证, 怎么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9 19:20:12 393 人看过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提出听证要求的时间,应该是行政机关对案件已经调查终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由行政机关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等事项。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告知的事项有不同意见,并且与行政机关的认定不能一致,亦即有重大分歧的,当事人可以提出听证要求,听证要求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的3日内向行政机关提出。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为了保证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听证,行政机关举行听证的,必须在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规定听证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必须公开举行,是为了遵循行政处罚的公开原则,便于人民群众对听证的监督,保证听证的公正性。

一、如何举行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按照下列步骤来举行:先由当事人申请听证;然后由行政机关依法组织听证,提前告知当事人听证的时间、地点;再正式召开听证会,由各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最后制作听证笔录,由行政机关根据听证笔录,依法及时地作出决定。

二、对行政处罚可以申请听证吗

可以。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进行: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直二人代理。六、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由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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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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