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医疗程序司法解释中的规定有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21:30:13 227 人看过

1.明确强制医疗案件原则上应当开庭审理,并应当会见被申请人。为体现程序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止“被精神病”或假冒精神病人逃避刑事处罚的情况发生。对于强制医疗案件,原则上应当开庭审理,只有被申请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请求不开庭审理,并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并规定无论是否开庭审理,都应当会见被申请人,通过与其直接接触、交谈,了解其精神状况,进而作出正确决定。

2.明确了强制医疗的复议程序。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强制医疗的决定。对不服强制医疗决定的复议申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并在一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

3.明确了强制医疗的解除程序。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的,应当向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提出。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提出的解除强制医疗申请被人民法院驳回,六个月后再次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强制医疗机构提出解除强制医疗意见,或者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并在一个月内作出处理。人民法院应当在作出决定后五日内,将决定书送达强制医疗机构、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的人、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和人民检察院。决定解除强制医疗的,应当通知强制医疗机构在收到决定书的当日解除强制医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2日 02: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司法解释中有关附带民事诉讼审判程序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过程中还应当遵守以下特殊规定:1.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有权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对于先予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裁定先予执行或者驳回申请。2.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决定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3.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当按自行撤诉处理。4.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5.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人民检察院提起的以外,可以调解。调解应当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审判人员应当及时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调解达成协议并当庭执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记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经调解无法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
    2023-04-22
    147人看过
  • 解除强制医疗需要司法鉴定吗?
    解除强制医疗不需要司法鉴定,需要强制医疗机构的定期评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六条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批准。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有权申请解除强制医疗。一、解除强制医疗的条件与程序有哪些对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可以解除强制医疗。强制医疗的解除程序1、强制医疗机构的定期评估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法院批准。2、解除强制医疗的申请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的,应当向决定强制医疗的法院提出。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提出的解除强制医疗申请被法院驳回,6个月后再次提出申请的,法院应当受理。3、对解除强制医疗意见或者申请的审查强
    2023-03-21
    414人看过
  • 醉驾司法解释中有什么处罚规定?
    一、醉驾司法解释中有什么处罚规定?醉驾,会被法院判处6个月以下的拘役,并处罚金数千元。如果血液酒精含量不超过200毫克/100毫升,如果没有无证驾驶、酒驾前科等从重处罚的情节,可以判处缓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血液酒精含量
    2023-04-13
    284人看过
  • 对精神病人实施强制执行的强制医疗程序应怎么规定?
    第二百八十一条精神病人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致人死亡、重伤,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强制医疗。第二百八十二条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于被申请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直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可以对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第二百八十三条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批准。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有权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第二百八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对强制医疗机构的执行活动是
    2023-08-06
    278人看过
  • 关于强制医疗的法律规定
    强制医疗的法律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强制医疗的对象《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了强制医疗的对象:1、必须实施了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行为。2、本应判刑,因有精神病不能判刑。3、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4、具备以上条件的不一定都关押,只是可以强制医疗。5、没有暴力行为的执拗型精神病者不属于强制医疗范围。彻底防范了政府借强制医疗关押不同意见者,把精神病院变成收容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二条,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2023-07-24
    341人看过
  • 合同强制性规定的司法解释中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合同强制性规定的司法解释中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无效合同的种类应该包括如下几种:(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而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强制性规定一般以三种情况出现。第一种情况:强制性规定本身直接规定了违法行为的效力。第二种情况:强制性规定本身没有直接明确规定违法行为的效力,但引致或结合其他法律条文,其他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了该违法行为效力。第三种情况:强制性规定本身没有直接明确规定违法行为的效力,也没有引致到其他具体的法律条文中,更没有其他法律条文对其效力予以明确规定。二、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为几年?《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
    2023-04-13
    468人看过
  • 强制解散公司有什么审理程序
    因强制解散公司可能导致公司消亡,并进而影响公司内外的人际、财产关系,因此此类案件显然不属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故其在审理程序中不能适用简易程序,而应通过普通程序审理,以体现法院对此类案件严谨审慎的态度。至于强制解散公司案件的裁判形式,各国存在不同的做法。英国采取令状形式,美国和大陆法系国家采取的是判决方式。我国民事诉讼法或公司法中就此均无明文规定。破产法是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中唯一一部规定了法院以何种形式解散企业的法律(破产与司法强制解散都可以视为公司解散的一种形式,只是二者发生的原因存在本质区别),即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以裁定的形式为之。由鉴于此,笔者认为对于司法强制解散公司案件的裁判形式,也应以裁定的形式为之,以维护同类同判的基本原则。与裁定破产不同的是,司法强制解散公司应该赋予当事人上诉的权利。一、公司强制解散的条件是什么新《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
    2023-03-25
    372人看过
  • 侵害名誉权司法解释中医疗卫生机构侵权的规定是什么
    一、侵害名誉权司法解释中医疗卫生机构侵权的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医疗卫生单位的工作人员擅自公开患者患有淋病、麻风病、梅毒、艾滋病等病情,致使患者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患者名誉权。医疗卫生单位向患者或其家属通报病情,不应当认定为侵害患者名誉权。二、名誉权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费怎么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三、名誉权侵权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
    2023-04-13
    148人看过
  • 检察机关在强制医疗程序中的职责
    根据新刑诉法对强制医疗程序的规定,检察机关在该程序中的职责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申请强制医疗的职责;二是法律监督的职责。其中法律监督的职责又分为对决定的监督和对执行的监督。(一)申请强制医疗的职责根据新刑诉法第285条的规定,由人民检察院承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医疗的职责。对于公安机关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均由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因此,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有两种方式,一是由公安机关提出强制医疗的意见;二是人民检察院以职权启动。根据《人民检察院诉讼规则》的规定,在检察机关内部,负责申请强制医疗职责的是公诉部门。(二)法律监督职责对强制医疗的法律监督,分为对强制医疗决定的监督和对强制医疗执行的监督,根据《人民检察院诉讼规则》的规定,由公诉部门负责对强制医疗的决定和执行的法
    2023-02-19
    119人看过
  • 强制医疗程序申请人
    刑事责任能力
    一、强制医疗程序的性质按照我国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作为一种《刑事诉讼法》的特别刑事诉讼程序,本质上是对精神病人人身自由进行限制的一种社会防卫措施。如《德国刑事诉讼法》在“特别种类程序”中专章规定了“保安处分程序”,强制医疗要对精神病的人身自由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虽然强制医疗并不是刑罚,但毕竟是对人身自由进行了限制需要由法律作出规定。二、强制医疗程序的对象及适用条件1、强制医疗程序的对象既然是非刑事处分的诉讼方式,适用的对象就是无罪者,受到处罚的人并没有构成刑法上的犯罪,而是基于他对社会的危害性和本身固有的人身危险性才展开必要的诉讼。按照新刑事诉讼法第284条规定,这一程序适用的对象,是
    2023-05-02
    324人看过
  • 是否制定《宪法解释程序法》
    关于在我国是否制定《宪法解释程序法》,这要从立法效率和司法效率来考虑,立法效率考虑的是所要制定法律的立法效率和立法成本的比较,这种比较的结果反映了立法目的是否能够实现,并且会在多大的程度上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是否能够增进社会整体的利益、实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司法效率则考虑的是投入的司法活动与取得的司法效益的比率,假设在取得的司法效益同等的情况下,投入的司法活动越少,司法效率就越高。在我国制定《宪法解释程序法》不论是从立法效率还是司法效率来讲都能够发挥宪法最大的作用。从立法效率来讲,《宪法解释程序法》的制定可以唤醒我国宪法,我国虽然在1954年就颁行了第一部宪法,但是公民依照宪法规定享有的基本权利有相当一部分在司法实践中长期处于睡眠或半睡眠状态,这是因为人们其规定的条文也大多数是原则性的规定,缺乏细致的程序性条款。制定《宪法解释程序法》所带来的整体社会效果要大于立法在规划、起草、提案、审议
    2023-04-24
    153人看过
  • 强制医疗程序的背景介绍
    1997年修订实施的《刑法》第18条第一款就明确规定,对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强制医疗。但《刑法》的规定却没有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而是通过公安机关的行政管理程序处理。在原有的认定及适用程序中,公安机关既是调查者(刑事案件侦查权、精神病认定权等),也是最终强制医疗的决定者。被采取强制医疗的公民及其代理人无法有效参与其中,一旦决定作出也没有救济途径。这种缺乏透明度和救济渠道的决定程序非常容易导致对公民权利的侵害。鉴于此,在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中,对强制医疗进行了程序性专门规定。在随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的有关《刑事诉讼法》配套规定中,也对强制医疗程序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基本完善了强制医疗司法程序的框架设计。一、强制医疗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1、法定律师参与权不够现阶段,新《刑事诉讼法》有关强制医疗的规定相对简单,仅仅有6条规定。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
    2023-04-03
    309人看过
  • 做司法鉴定的程序医疗
    一、做司法鉴定的程序医疗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委托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二)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三)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
    2023-06-11
    420人看过
  • 国家刑事赔偿程序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
    一、国家刑事赔偿程序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国家刑事赔偿程序司法解释规定是大致分为以下几个主要步骤:第一步就是提起。根据我国的《国家赔偿法》,其中的第二十条中明确规定,对于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这种情况,应该先向赔偿义务机关进行一个申请的提出。在我国,所谓的赔偿义务机关,主要是指公安机关、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监狱管理机关等等这些了。并且我们需要知道的是,请求赔偿必须要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一个申请书,而这样子做的目的就在于要确定请求权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它们二者之间存在什么关系。除此之外,我们提交的申请书,也应当以书面形式提起,假如说请求人由于文化程度、健康状况,等等这些原因,没有办法自己本人亲自去书写申请书的话,或者有困难的话,我们是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但是必须要注意的是,一定要有申请人和代书人的签名。第二个步就是请求的受理。这一步主要是指,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申请人的赔偿申请书
    2023-04-13
    160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适用法律法规有哪些,强制医疗程序有哪些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22
      2013年1月1日实行的新刑事诉讼法以专章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作出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在2012年12月公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对强制医疗程序的相关问题作了规定。主要有如下内容: 第一,强制医疗的对象只能是“武疯子”,不包括“文疯子”。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第
    • 医疗强制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5-24
      什么叫强制医疗程序?强制医疗,顾名思义即非自愿的强制治疗,广义的强制医疗,是指国家为避免公共健康危机,通过对患者疾病的治疗,以治愈疾病、防止疾病传播、维护公众健康利益,具有强制性、非自愿性、公益性的特点,主要包括性病、吸毒、精神病、传染性公共疾病等。那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请看下文
    • 申请强制医疗的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中强制医疗的规定是怎样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3
      见《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第二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经审理,对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
    • 什么叫强制医疗程序?我国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15
      什么叫强制医疗程序?强制医疗,顾名思义即非自愿的强制治疗,广义的强制医疗,是指国家为避免公共健康危机,通过对患者疾病的治疗,以治愈疾病、防止疾病传播、维护公众健康利益,具有强制性、非自愿性、公益性的特点,主要包括性病、吸毒、精神病、传染性公共疾病等。那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请看下文
    • 医疗事故司法解释医学的规定有什么,有哪些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2-15
      医护人员在进行医疗活动中违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就属于医疗事故,引起纠纷之后,要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话,还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医院可以和患者进行协商,确认赔偿标准,签订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