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无效婚姻期间获得财产的方式有哪些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02 22:38:16 100 人看过

一、处理无效婚姻期间获得财产的方式有哪些规定

处理无效婚姻期间获得财产的方式是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婚姻无效宣判需要多久

婚姻无效宣判期限要依据审理的程序而定,如果是普通程序的,要在六个月内宣判,简易程序的三个月内宣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三、无效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

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仅由当事人行使,主要是为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当事人愿意维持这种关系,任何人不得提出撤销该婚姻。

3.请求权的存续期间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23: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被认定为无效婚姻后,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处理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割对于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此外,还有两项特别规定:(一)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
    2023-12-06
    336人看过
  • 遗产的处理方式有哪些,遗产处理时间有规定么
    遗产的处理方式有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和法定继承四种方式。遗产处理时间没有规定。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遗产的处理方式有哪些遗产继承的方式有以下四种: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二、遗产处理时间有规定么遗产处理时间没有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
    2023-05-24
    201人看过
  •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婚姻无效财产怎样分割
    一、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婚姻无效财产怎样分割婚姻无效的情形如下:(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婚姻无效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二、构成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情形分别是怎样的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的违法结婚。无效婚姻的情形:(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可撤销婚姻的情形:(一)因胁迫结婚的;(二)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在结婚登记前不如实告知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
    2024-02-03
    154人看过
  • 无效婚姻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一、无效婚姻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1.婚姻无效制度是一种救济制度,其中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关系在形式上已成立,不过是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针对婚姻关系是否有效成立提出了质疑,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原因是指当事人违反了结婚的实质要件,而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当然无效。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2.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3.在
    2023-10-16
    134人看过
  • 无效婚姻在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无效婚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怎么处理?对于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无效婚姻纠纷有哪些证据可以提供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宣告婚姻无效,需准备的材料因婚姻无效的原因有所不同。(一)以重婚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材料为结婚证和双方的身份证,以及能够证明该婚姻属于重婚的证据等等。(二)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理
    2023-02-25
    171人看过
  • 婚姻法对于分居期间的财产处理有何规定?
    分居期间挣得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未办理离婚手续,夫妻婚姻关系继续存在。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如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等。分居的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分居的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我国现行《民法典》未对夫妻分居期间的婚姻当事人各方所得财产的所有权作出规定,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的立法精神,夫妻分居期间各方所得归夫妻共有。这个规定有悖于公平合理原则,夫妻关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统一。,在夫妻关系中,权利的享有和义务的承担是对等的。分居期间双方互不履行义务,如将分居前的权利认定为夫妻共有,有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相违背。也就是说分居之后一方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
    2023-07-18
    58人看过
  •  未获得驾驶执照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无证驾驶的处罚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无证驾驶的处罚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当 场 收 缴 罚 款 的 规 定根据素材2中的规定,当场收缴罚款需要向当事人出具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如果不出具这样的罚款收据,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2日内交至商务主管部
    2023-09-23
    213人看过
  • 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遗产算不算共同财产
    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婚前遗产能算夫妻共同财产,协议除外。一、离婚婚前财产可以分割吗离婚婚前财产不可以分割。离婚分割的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是对这段婚姻涉及到的财产的一个结算,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各项财产都离不开相互之间的支持,而婚前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分割。有一些具体的特殊情况,婚前财产的处理会存在些许的不同。一方婚前承租婚后共同购买的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应当分割。婚前父母为双方购买的房产,若明确赠与双方,即属于共同财产,应当分割。二、离婚时,怎样才能争取财产婚前一方所得的财产,除非夫妻间另外有约定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获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法院会均等分割,但若一方生活困难等情况,法院可以会照顾生活困难一方,予以多分夫妻共同财产。三、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怎么区别婚前财产是指结婚登记前取得的个人合法财产,即夫妻一方的婚前财
    2023-03-31
    219人看过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界定方式有哪些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界定方式有哪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界定方式是夫妻双方登记结婚之日起至婚姻关系终止之日止的期间。即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它既包括结婚之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期间,也包括登记之后尚未同居期间,夫妻双方婚后分居期间,以及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准予离婚姻的调解或者判决尚未生效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二、婚姻关系的合法性条件有哪些婚姻关系的合法性条件有如下的:1.必须是异性男女;2.男女双方必须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合意;3.必须达到法定婚龄;4.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5.必须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三、婚姻关系中的债务如何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债务认定如下:
    2023-11-05
    325人看过
  • 离婚期间转移财产有哪些方式
    离婚期间转移财产的方式如下:1、直接减少财产。即对方将财产无偿赠送给对方的父母或者其他近亲属;2、间接减少财产,对方以不合理的价格出卖夫妻共同财产给亲近的人,怠于主张到期债权。转移婚内财产不是违法行为,但是一种过错行为。对于一方存在转移共同财产行为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于这一方可以少分甚至是不分财产。因为法律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在借贷期间利用离婚转移财产怎么办如果确实是恶意转移财产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行使自己的撤销权,要求撤销其转移财产的行为。假离婚转移财产的风险:损失:财产为消除房产记录,假离婚双方往往会协议将房产、钱财划归一方所有。因另一方当事人往往无法举证否定协议的效力,在离婚后,拥有财产的一方变心或将财产出卖,另一方无法要求偿还、索赔。此外,根据法律的规定,在离婚后复婚,结婚前双方各
    2023-08-16
    345人看过
  •  婚前财产在婚姻中的处理方式
    本文介绍了婚前财产继承的规定,包括如果没有遗嘱,婚后的继承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存在遗嘱,将按照遗嘱中的规定办理;如果存在遗赠扶养协议,将按照协议中的规定办理。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结婚前,婚前财产的继承方式遵循以下规定:-如果没有遗嘱,婚后的继承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存在遗嘱,将按照遗嘱中的规定办理;-如果存在遗赠扶养协议,将按照协议中的规定办理。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 定 继 承 有 哪 些 ? 第 一 顺 序 、 第 二 顺 序 需 了 解法定继承是指在继承人无法到场的情况下,由法律规定的一定顺序的人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为:配偶、子女、父母。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都不存在,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023-09-04
    424人看过
  • 无效婚姻案件的法律处理方式
    一、无效婚姻案件的法律处理方式无效婚姻案件的法律处理方式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2.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3.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4.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婚姻关系被宣告无效后,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继续审理。二、无效婚姻的情形无效婚姻的情形包括: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未到法定婚龄的。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无效的婚姻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提
    2023-08-15
    320人看过
  • 婚姻财产的约定方式
    夫妻共同财产
    由双方自行协商,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财产制,就是指法律允许夫妻用协议的方式,对夫妻在婚前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及对第三人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的分割等事项作出约定,从而排除或部分排除夫妻法定财产制适用的制度。婚姻期间能否分割财产?婚姻存续期间可以要求分割财产,但需要满足如下法定情形:1、夫妻一方存在非法转移财产(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非法增加共同债务(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2、夫妻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
    2023-07-13
    338人看过
  • 夫妻婚姻期间的财产共有规定
    婚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是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不在此列。婚前继承的财产婚后取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婚前继承的财产婚后取得,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而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有特别约定的除外。根据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
    2023-07-03
    34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怎么认定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期间的财产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如何认定无效婚姻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违法婚姻,也就是法律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婚姻。我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2、重婚的;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当事人为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4、当事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二、无效婚姻期间财产如何处理《婚姻法》规定无效婚姻在同居期间所
    • 哪些婚姻是无效婚姻,婚姻宣告无效财产如何处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哪些婚姻是无效婚姻无效婚姻,又称违法婚姻,即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指男女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证,但他们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婚姻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不到法定婚龄。婚姻无效是欠缺结婚实质要件在民事法律关系上的后
    • 有哪些起诉婚姻无效的方式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04
      起诉婚姻无效的,应向法院提交以下证据: 1、夫妻一方重婚的。即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 2、夫妻一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即男方未满22周岁,女方未满20周岁。 3、夫妻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但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
    • 怎么处理无效婚姻,婚姻无效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25
      一、怎么处理无效婚姻 1、婚姻无效制度是一种救济制度,其中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关系在形式上已成立,不过是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针对婚姻关系是否有效成立提出了质疑,四种类型的婚姻无效原因是指当事人违反了结婚的实质要件,而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当然无效。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 婚姻无效同居期间的财产怎样分割,有哪些法律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8-16
      婚姻关系无效,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问题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存在的分歧很大,起诉后法院是按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财产分割的。因重婚造成婚姻无效的,分割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时,不能损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