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继承权的诉讼期限如何认定
1、因财产继承权产生纠纷的,向人民法院起诉时,诉讼时效是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我国遗产继承纠纷的处理原则
1、保护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
我国民法典根据“法律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一方面规定了继承权的主体、客体、内容等事项,起到确权的作用;
另一方面规定了继承权受到侵害时的法律保护措施,起到护权的作用,充分体现了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
2、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
民法典第九条明确规定:
继承权男女平等。
表现在:
财产继承权不分男女,平等享有;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不分男女,应当均等。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法定继承中,对被继承人尽义务较多的,应当多分得遗产。
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养老育幼,保护弱者原则。
在分割遗产时,要注意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对生活有特殊困难或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予以照顾,对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应当多分遗产;
在遗嘱继承中,即使遗嘱人未保留胎儿或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份额,也要给予分配遗产。
5、互谅互让、协商处理、充分发挥遗产效用原则。
民法典第十五条对此做了规定。
这一原则要求继承人在遗产处理的过程中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因财产继承权产生纠纷的,向人民法院起诉时,诉讼时效是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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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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