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在场没参与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7 01:10:10 203 人看过

聚众斗殴在场没参与的,不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聚众斗殴罪辩护】成功为张某聚众斗殴罪辩护减刑

案情简介

犯罪嫌疑人张某自幼在原籍读书,后在大庆务工;2006年3月至2008年9月在苏州务工。2008年9月7日,因涉嫌聚众斗殴被我局刑事拘留。2008年10月14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经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依法逮捕。

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聚众斗殴一案,由我局胜浦派出所于2008年9月7日1时许,接苏州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处警指令后,处警民警即赴事发现场,将张某等人抓获,并将其带至派出所审查。我局经过审查于当日立案进行侦查。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聚众斗殴一案,现已侦查终结。

经依法侦查查明:2008年9月7日凌晨0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某在苏州工业园区胜浦镇兴铺路夜宵摊处,因琐事与在该处吃夜宵的“马甲”、“马乙”(均身份不详)发生争执,并引起殴斗,后被人劝阻。犯罪嫌疑人张某被打返回住处后,自感吃亏,遂生报复之念,即在住处取单刃匕首一把,前往兴浦路夜宵摊处。在途中,犯罪嫌疑人张某先电话联系朱某(另案处理),要朱某纠集刘甲、邵某、刘乙(均另案处理)等人,后又通过电话纠集钞某、李某(均另案处理)等人前往夜宵摊处。随后,犯罪嫌疑人张某才至夜宵摊处,与邵某等人追打在该处吃夜宵的贾某、杨某等人,其中犯罪嫌疑人张某持刀进行追打。后处警民警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并将张某等人抓获。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辨认笔录、物证等。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张某持械聚众斗殴,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涉嫌聚众斗殴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将本案移送审查,依法起诉。

办案思路及心得

江苏水城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张某的委托,指派沈培亮律师为其辩护人,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依法履行辩护职责。

辩护人对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认定的罪名均没有异议。对被告人张某的量刑提出以下几点意见,共合议庭参考:

首先,从本案的起因上看,被告人下班后在摊点吃夜宵时,无故被对方殴打,且对方依仗人多,追打被告人。被告人对于对方的不法侵害,由于法律意识淡薄,采取了不正确、不理智的方法,从而导致了本案的发生。因此,本案的发生是由对方被害人引起的,对方被害人具有过错。

第二、被告人在本案中具有“持刀”这一情节,对量刑有很大影响。但是,我们也考虑下“持刀”的动机以及“持刀”在本案中所起的作用。一是被告人身材矮小,力气小,对方人多,被告人确实是为了防身而“持刀”;二是被告人并没有“持刀”伤害对方,也没有造成任何伤害结果。

第三,被告人在案发后,能够主动坦白交代,认罪态度较好。今天在庭审中的陈述,虽然与在公安机关的供述有一定出入,但并没有影响到本案的主要事实,这是被告人在庭审中的辩解而已。

第四、被告人以前没有前科劣迹,案发前也一直在公司上班,这次犯罪是由于对方被害人违法行为而引起的初次犯罪。

所以,对于被告人张某的量刑,请法庭采纳本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纠集他人并积极参加持械聚众斗殴,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被告人张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犯聚众斗殴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正确,予以支持。辩护人提出斗殴对方在奇因伤有一定责任,被告人张某无前科、犯罪情节一般,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请求对其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经查属实,予以采纳。

综上,考虑到本案的起因及犯罪情节、后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张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8年9月7日起至2011年9月6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3日 15: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聚众斗殴罪参与者怎么处罚
    一、聚众斗殴罪参与者怎么处罚1、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持械聚众斗殴等情形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二、聚众斗殴罪怎么定性积极参与者1.从犯罪分子参与斗殴的作用来判定:积极参加者是指主动扰乱社会秩序并起主要作用的人。2.有的人认为,对积极参加者的评价既要考虑实施犯罪的危害行为在聚众犯罪中
    2023-04-20
    383人看过
  • 聚众斗殴罪参与者怎么处罚
    对聚众斗殴罪参与者的处罚是: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持械聚众斗殴等情形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一、持械聚众斗殴没有伤怎么判持械聚众斗殴没有人受伤,但仍然要判刑,基于无人受伤情节,可能减轻处罚。但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条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二、中国对聚众斗殴罪的量刑标准?中国对聚众斗殴罪的量刑标准: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法定情形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
    2023-04-01
    318人看过
  • 聚众斗殴罪参与者怎么处罚
    按实际情况而定,参与聚众斗殴有可能属于治安管理行为,一经认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如果构成刑事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3-04-14
    376人看过
  • 参与聚众斗殴会怎么判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聚众斗殴犯罪要划分主从犯符合刑法总则的规定。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根据这一规定,只要是二个以上的行为人在共同的犯意支配下实施的犯罪行为,均构成共同犯罪。而构成聚众斗殴犯罪必须要聚众即纠集多人,即包括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其他参加者。但根据刑法应有谦抑性原则,刑法规定并不是所有参加聚众斗殴的人都构成犯罪,只处罚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聚众斗殴罪是否要划分主从犯,要结合实际案情,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区分主从犯,如果共同作案人作用相当,不宜区分主从犯的,不区分;如果作案人作用有大小、主次之别的,则要区分主从犯,对于从犯,应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应免除处罚。一、怎么区分主从犯?毒品犯罪中,部分共同犯罪人未到案,如现有证据
    2023-03-10
    119人看过
  • 参与聚众斗殴但没动手怎么判
    聚众斗殴是否犯罪要看具体情节定,如果构成犯罪,会判刑的。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或者犯罪目的召集众人成帮结伙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与公私财产的犯罪行为,其他根据宪法显示,打架斗殴即使没有动手,但是在这其中担当主犯的角色,阻止、领导犯罪的应当负上刑事责任。一、聚众斗殴罪立案会判刑吗聚众斗殴罪未批捕的也可能会判刑,涉嫌聚众斗殴罪是否批捕不会对其判刑产生影响。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经法院依法审判构成聚众斗殴罪的,即会判处相应的刑事处罚。二、中国对聚众斗殴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中国对聚众斗殴罪既遂的量刑标准: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三、三个人构成聚众斗殴是怎么
    2023-06-24
    133人看过
  • 聚众斗殴没参与会判刑吗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聚众斗殴当事人没有参与的,是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聚众斗殴罪只追究首要分子和积极分子的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聚众斗殴罪的认定界限(一)聚众斗殴罪与群众中因民事纠纷而互相斗殴或者结伙械斗的界限主要表现在后者不具有流氓犯罪的动机、目的,不是流氓活动,在群众中的互相斗殴或械斗中犯故意伤害罪(包括轻伤、重伤)、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罪的,构成何罪就认定何罪
    2023-06-12
    5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聚众斗殴在场没参与怎么处理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1
      当事人要聚众斗殴的现场同,但没有参与聚众斗殴的,不属于聚众斗殴的人员,不承担法律责任。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
    • 聚众斗殴在场没参与怎样处理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7-04
      聚众斗殴在场没参与,不属于聚众斗殴的人员,不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
    • 聚众斗殴在场没参与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29
      聚众斗殴在场没参与,不属于聚众斗殴的人员,不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
    • 聚众斗殴在场没参与该怎样处理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28
      聚众斗殴在场没参与,不属于聚众斗殴的人员,不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
    • 聚众斗殴在场没参与要怎样处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7-21
      聚众斗殴在场没参与,不属于聚众斗殴的人员,不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