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疗费用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06 17:50:07 380 人看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职工治疗工伤应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如情况紧急,可先到就近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如果情况紧急,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解决工伤医疗费由谁承担的办法有: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在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者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

2,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在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应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劳动者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

3,在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的医疗费用,则劳动者需自己先行垫付,保管好医疗发票,待伤残等级评定后,一并申请劳动仲裁,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职工如何获得工伤医疗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工伤职工因工伤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医疗辅助费用、残疾赔偿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伤职工本人工资与工伤保险费用的差额部分,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时,其待遇不变,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因此,工伤职工可以获得工伤医疗费,包括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医疗辅助费用、残疾赔偿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工伤职工本人工资与工伤保险费用的差额部分。

总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职工在治疗工伤时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医疗费用等相关待遇。同时,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是必须的,否则劳动者需要自行承担医疗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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