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03:40:25 171 人看过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鉴定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

1.坚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的原则。

2.坚持依据医学原理进行科学分析的原则。

3.坚持选择适用法规定、条例的原则。

4.坚持医患双方对等的原则。

5.坚持在认真执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区别对待的原则。

一、第三次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为

1.再次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为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建立专家库。专家库由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二、撤销医疗事故鉴定书的规定是什么

发生医疗事故后,如果就医疗事故发生原因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鉴定机构会在一定的期限内出具鉴定报告书,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医疗纠纷的证据。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再次鉴定后,原鉴定有错误的,就会撤销原鉴定结论。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七)医疗事故等级;

(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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