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眼下隐私权的保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09:42:29 223 人看过

随着监控设施的普及,在降低犯罪率、消除安全隐患等方面发挥作用的同时,也制造着新的不安——作为人身权重要权项的隐私权,正受到威胁。视频监控导致了公共安全利益和个人隐私利益的冲突,而解决的办法在哪里呢?

法律界认为,解决隐私侵犯问题需要依靠法律条文和社会的人性道德准则。但实际上,法律对视频监控这方面有足够的明文规定吗?

谁来监管监控人员、哪里应该安装视频监控、哪些地方不可以安装、人们如何知道是否身处在监控范围内、视频的保存以及以后的用途去向等等,都没有相关的法律明文规定。目前,我国的安装摄像头基本处于缺乏管理的状态,给人的感觉是谁都可以装,甚至是想装在哪儿就装在哪儿。

另外,社会的人性道德准则,依赖于大众对隐私权保护意识的提高。假想一下,如果我们懂得运用法律武器将隐私权作为人身权重要权项来行使,从而提高整个社会对个人隐私的尊重度,偷窥、偷拍、窃听、恶意的视频爆光、随意的安装摄像头等事件还会猖狂下去吗?

视频监控,是人们让渡一部分私权利来维护社会整体的治安。而公权力必须恪守谨慎和规范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公众的私权利不受影响。

一位行内人士的话颇具代表意义:一种新技术的问世,都有可能为新的侵权行为带来方便,但我们不能因此就排斥和拒绝新技术的运用,应该考虑的是如何给新技术的运用制定一套合理的运作规范。

笔者认为,要最大化地发挥视频监控的作用,减少摄像头的数量与加大公民隐私权保护力度间这一对矛盾,除了人们需对自我隐私权意识的加强、社会对个人隐私权意识的提高外,我国政府也应该制定相关的措施来完善视频监控的工作制度。

例如,应该在安装摄像头的地段注明标记,提醒市民注意自己的行为,这样可以保证市民的知情权,从而最大程度地减少隐私曝光的可能性。

另外,公众场合的视频监控系统必须统一在公安部门备案。图像的调取,必须确保合法使用。使用人员不得侵犯公民个人隐私,对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图像信息必须采取保密措施。

目前,视频监控技术正日新月异地发展中,模拟视频监控系统正向数字化视频监控系统发展。真实版《窃听风云》——监听软件在生活中已经可以被运用,而移动侦测、入侵检测、目标跟踪等都将逐渐向生活靠近。

有人预测,未来的世界将进入到数字化的全新时代,看来,加强视频监控的规范化,解决视频监控下公众利益与个人隐私的冲突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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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8日 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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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作为一种...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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