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失业保险注意事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9 21:23:11
340 人看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
《通知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其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职工医保,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率,原则上按照统筹地区的缴费率确定。缴费基数可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最低不低于60%。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自参加职工医保当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不再享受原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补助金待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乌鲁木齐瑞典移民申请注意事项
287人看过
-
乌鲁木齐购买经济适用房注意事项
471人看过
-
乌鲁木齐市办理美国签证需要注意的事项
374人看过
-
乌鲁木齐驾驶证实习期被延长注意事项
212人看过
-
乌鲁木齐港澳通行证网上预约注意事项
353人看过
-
乌鲁木齐签订劳务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101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失业保险
词条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失业保险
最新文章
#失业保险
相关咨询
-
乌鲁木齐签租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3帮您了解到,目前对于乌鲁木齐签租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如下供您参考: 签订租赁合同时,应明确注意的内容: (1)租赁期限、租金支付及计算方式; (2)租赁期限内房屋的维修及费用由谁承担; (3)物业管理费用的承担; (4)物业使用人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问题; (5)是否可以转租; (6)租赁登记的办理; (7)业主有关物业管理权方面的授权; (8)根据物业使用人承租物业的用途不同而应注意的事项。
-
在乌鲁木齐与乌鲁木齐交通事故责任划分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4责任由交警部门根据双方的过错情况进行划分,交警部门的责任划分影响双方损失的赔偿比例,而损失既有物质损失也有人员伤亡损失。责任由交警来进行划分,所以你关心的问题应该是责任划分以后自己或对方所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关于具体的赔偿情况,需要知道具体的人员伤残情况以及财产损失情况。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所以需要向你询问一些信息才能进一步确定。 事故是发生在内蒙古乌海吗?有没有报警?有没
-
乌鲁木齐社保比例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0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21%,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9%,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2%,自己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0.5%,自己不需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0.8%,自己不需要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缴纳8%,自己缴纳8%。
-
乌鲁木齐市社保缴费基数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062010年全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9593元/人,月平均工资2466元/人。乌市社保局按此确定:乌鲁木齐市2011年度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480元/人,上限7398元/人。其中下限较上年提高192元,上限较上年提高960元。新年度缴费基数启用后,在2011年度(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内不作变动。 至于参保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有两个缴费基数供选择:高标准为2010年自治区在岗职工
-
乌鲁木齐物业新政策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06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委 发布文号:新计价房[2001]457号 乌鲁木齐市物价局,各有关物业公司: 去年,为加强居民住宅小区的机动车辆管理,规范对机动车辆的收费行为,我委曾下达了“乌鲁木齐市居民住宅小区停车费的试行标准”,目前试行期已满,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一、乌鲁木齐市封闭式居民住宅小区(指设有大门、值班室、高1.5米以上围墙(栏)常用出入口不超过两处且警卫全天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