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企业设立股东会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11:26:33 364 人看过

一、国有独资企业设立股东会吗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公司法》第六十七条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二、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职权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何谓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的职权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同。董事会每届任期不超过3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6日 17: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东会相关文章
  • 独资企业改为股东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一个独资企业变更股东企业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公司变更的登记申请书;以及还有股东所有的身份信息;再者就是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以及所存在的权限;双方还要有签订的协议书;这样才能更好的办理。一、股份制公司变更为独资企业要办什么手续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4、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6、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8、公章。二、个人独资企业法人变更需要什么材料个人独资企业变
    2023-02-21
    470人看过
  • 股东可以是独资企业吗?
    法人独资企业是有股东的,就是100%控股的出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独资企业是一种企业形式,是指由个人出资,个人拥有和控制,承担个人经营风险,享有全部营业收入的企业。主要从事零售,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服务业和家庭作坊。自然人能否成为国有独资企业的股东自然人不能成为国有独资企业的股东。国有独资企业是由国家单独出资设立的,国家是唯一的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四条【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第六十五条【国有独资公司的章程】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023-07-08
    57人看过
  • 什么条件下可以设立国有独资企业?
    设立国有独资企业的条件如下:1、股东符合法定主体、人数等条件,国有独资公司主体的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投资者代表国家投资,并行使股东权;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国有独资公司的投资者一般资金或资金雄厚,生产经营规模庞大,出资额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国家投资者必须在公司注册前缴纳全部出资;3、制定公司章程,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家投资者依法直接制定,或者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报投资者批准;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国有独资公司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公司名称使用的管理规定,建立规范的内部组织管理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这是任何公司从事生产经营的物质基础,国有独资公司也不例外。国有独资公司与国有独资企业的区别国有独资公司与国有独资企业的区别如下:(1)法律依据不同国有独资企业遵循《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国有独资公司遵循《公司法》。(2)
    2023-07-07
    281人看过
  • 修改《国有独资企业法》的过程是什么,设立国有独资企业的过程是什么
    1、立法法第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事业单位和其他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应当作部分补充或者修改,但不得与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精神,制定法律。通过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议案,草案。再次投票。修正案也是如此。一切法律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法律、法规、制度、办法等,由国务院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地方政府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关规定。但必须符合宪法和国务院制定的具体法律、法规的精神(一)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二)授权委托书(三)公司章程正本一份,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定,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董事长的任职文件(5)法定验资机
    2023-05-07
    267人看过
  • 自然人能否成为国有独资企业的股东
    一、自然人能否成为国有独资企业的股东自然人不能成为国有独资企业的股东。国有独资企业是由国家单独出资设立的,国家是唯一的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四条【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第六十五条【国有独资公司的章程】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二、股东出资违约的救济措施1、追缴出资。即公司对违反出资义务但仍有履行可能的股东要求其继续履行出资义务。经公司追缴,股东如仍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有权请求强制履行。追缴出资作为一种救济手段,它常用于非货币出资的情形。2、催告失权。又称失权程序,是指公司对于不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可
    2023-04-18
    230人看过
  • 多家企业出资成立新公司如何设立股东会
    一、多家企业出资成立新公司如何设立股东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多家公司出资设立新公司的,出资公司可以委托一人列席股东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
    2023-04-20
    428人看过
  • 国有独资企业分立资产应当评估吗
    国有独资企业分立资产应当评估。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合并、分立、改制,转让重大财产,以非货币财产对外投资,清算或者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的,应当按照规定对有关资产进行评估。资产评估评估什么资产评估,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委托对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一般来说,在公司不需要了时,因为注销公司手续繁杂、耗时较长等一系列问题,大多数人都会选择转让公司,转让公司也可以最大程度减少企业所有者的损失。不过公司转让的费用却是交易双方很难达成一致的问题,那么在转让公司时我们应该怎么去评估价值呢据悉,目前为止国内尚未出台任何税务法规以明确如何评估各类企业重组中涉及资产的公允价值。实际中常用的评估方法主要包括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几个大的方式。然而成本法和市场法的
    2023-08-13
    215人看过
  • 法人独资企业有股东吗以及优缺点?
    独资企业是一种企业形式,是指由个人出资,个人拥有和控制,承担个人经营风险,享有全部营业收入的企业。自然人的事。最古老,最简单的企业组织形式。主要从事零售,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服务业和家庭作坊。法人独资企业有股东吗以及优缺点?法人独资企业是有股东的,就是100%控股的出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公司法》第五十九条一人公司的登记注意事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一、法人独资企业优点独资企业是企业制度序列中最原始、最经典的形式,也是民营企业的主要企业组织形式。它的主要优点是:(一)企业资产的所有权、控制权、管理权和收益权高度统一。这有利于企业的管理和发展,有利于业主个人创业的发展。(二)企业所有者对公司债务的自负盈亏和无限责任已经成为一项严峻的预算约束。商业运作与个人的个人经济利益甚至个人生活密切相关。因此,业主将尽力管理
    2023-06-21
    153人看过
  • 外商独资企业设立有什么不同
    (一)个人独资企业强调投资主体为一个自然人外商独资企业强调投资主体来自于国外,可以是国外自然人,也可以是国外公司、国外其他经济组织、无国籍人等。(二)个人独资企业非法人主体,投资者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外商独资企业是法人主体,投资者对企业承担有限责任,即使是国外自然人投资,一般也是成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三)个人独资企业不交企业所得税,由投资者统一按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超额五级累进税率交纳个人所得税,外商独资企业交企业所得税。(四)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有单独的要求,如: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并且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或者产品全部出口或者大部分出口。设立外商独资企业,必须先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审查批准后,外国投资者方能持批准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相当宽松,设立程序较为简便:只要有合法的企业名称、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有
    2023-06-27
    472人看过
  •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交所得税吗
    一、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交所得税吗1、个人独资企业当然需要交纳所得税。但是个人独资企业要交的是个人所得税。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经营所得;(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7)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9)偶然所得。二、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有哪些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2、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
    2023-06-15
    208人看过
  • 合伙企业可以独资设立公司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3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不能设立全资子公司。合伙企业法之所以规定上市公司不得成为对投资企业负连带责任的出资人,是为了保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而上市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是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有限责任的存在已经切断了连带责任传导至上市公司的线路,因此,子公司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反过来讲,合伙企业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一、公司设立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2023-03-03
    167人看过
  • 一人独资企业股东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要如何
    一、一人独资企业股东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要如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国《公司法》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一人独资企业的特征(1)由一个自然人投资(2)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3)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4)设立程序与解散程序相对来说较为简单(5)经营管理灵活自由,主要依据企业主的个人意志而定(6)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三、成立一人独资企业的条件(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必须是一个人,而且只能是一个自然
    2023-06-02
    443人看过
  • 可以设立新企业的个人独资企业?
    不能。个人独资企业即我们生活中常说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不能出资成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的。一人公司由于只有一个出资人,所以不设股东会,公司法关于由股东会行使的职权在一人公司系由股东独自一人行使。独资企业是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独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企业负责人是投资者本人。企业负责人姓名须与身份证相符,不得使用别名。按照我国现行税法有关规定,私营独资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按规定缴纳私营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流程是什么(1)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企业名称和住所;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经营范围等。(
    2023-07-02
    194人看过
  • 国有独资企业要不设董事会有什么条件?
    不可以。国有独资企业要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一、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企业的区别是什么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企业的区别如下:1、根据不同的国有独资企业遵循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国有独资企业遵循公司法;2、管理体系不同的国有独资企业由政府出资,隶属于政府。实行政府任命或职工选举并经政府批准的厂长责任制,注重隶属关系;3、不同治理结构的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代表国家监督国有重点大型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二、营业执照破损怎么换新的1、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提交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有关决议:(1)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2)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3)国有独资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国有资产
    2023-06-21
    290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组织结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会
    词条

    股东会是指公司中由全体股东组成的机构,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享有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等权力。 股东会是公司的核心机构,代表股东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在有... 更多>

    #股东会
    相关咨询
    • 国有独资企业和集体企业(国有独资) 企业的设立条件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4
      成立集团公司的条件: 只有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才能登记注册为集团有限公司; 核心企业必须实力雄厚,具有投资中心功能,企业管理基础好,组织机构及各项制度健全,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竞争能力; 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 核心企业与控股、参股企业注册资本合计不少于1亿元。 有多层次的组织机构,包括控股企业、参股企业和关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成员企业(不含关联企业)之间应以资产为联系纽带,逐步达到相互
    • 企业法人独资的设立会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2
      不设,《公司法》第六十二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 个人独资企业有股东吗?股东有几个?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1
      个人独资企业,顾名思义是只能有一个人,而且这个人只能是自然人,由这个人全额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不可能是企业法人,又谈何股东?在《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对个人独资企业有了明确的界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现在你应该清楚个人独资企业有股东是否了。
    • 个人独资企业的隐名股东成立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0
      法律认同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投资合伙的,在合伙中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在公司中存在的,在合伙中可以可以通过协议解决此事。
    • 我国的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可以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4-01
      1、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 2、根据《公司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