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婴按摩后死亡,医院是否涉嫌医疗事故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20:05:57 418 人看过

近日,有报道称,席*杨女士4个月大的女儿咳嗽,带着孩子到附近社区看病。医生说,孩子问题不大,孩子太小,不建议用药,建议按摩理疗。按摩了20分钟后,女婴回家了。就在楼下,杨女士发现女儿鼻子上有粉红色的泡泡,醒不过来。马上送到医院。经过抢救,女婴还是永远离开了!所以,女婴的死亡和按摩是否存在,直接关系到医院是否涉嫌医疗事故责任。目前已有明确的调查结果,尚不能完全确定医院是否涉嫌医疗事故责任。目前最好等尸检结果出来,弄清孩子的死因,才能分清责任。相关法律法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赔偿等民事责任纠纷时,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即折衷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此,在我国,解决医疗纠纷有和解、调解和诉讼三种方式。第四十八条规定调解:认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争议双方当事人的请求,对医疗事故的赔偿进行调解。调解应当遵循双方自愿的原则,赔偿数额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调解后,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双方履行;调解不成或者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调解。可见,被认定为医疗事故的,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介入调解双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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