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中怎样处理房屋纠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08 10:23:22 247 人看过

一、拆迁中怎样处理房屋纠纷?

房屋拆迁补偿纠纷的处理方式分为行政裁决、行政或司法强制、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三种。首先可以申请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在实践中民事纠纷的类型是比较多的,比较常见的民事纠纷包括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婚姻纠纷等,而民事纠纷解决的途径有很多,而最有效力的是提起诉讼,但是一般来说民事纠纷是不属于犯罪行为的,与刑事案件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是不能够进行混淆的。

二、双方如果出现拆迁补偿款纠纷的一般会怎么处理?

拆迁款纠纷的处理,可以协商处理,无法协商的可以按照下列方法处理:

(一)行政裁决

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二)依法起诉

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为了不影响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了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情况下,诉讼期间可以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三)强制拆迁

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如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裁决,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

如果在拆迁过程中双方有一定的异议的,是需要优先采取协商的方式去解决房屋纠纷的,如果协商一致的需要签署一份书面的和解协议书,避免双方后续出现其他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如果依然没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就只能通过起诉去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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