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劳动争议是否属于我国管辖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22:14:35 333 人看过

涉外劳动争议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涉外案件的管辖权的问题怎么去解决

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

二、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

如果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的,则发生纠纷后由合同中约定的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约定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没有约定的,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买卖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

合同履行地以合同中约定的履行的为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是其他标的,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是即时结清的合同的,以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有哪些规定?

物业服务合同诉讼纠纷管辖法院的规定有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也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7: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履行地相关文章
  • 带薪年假是不是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
    带薪年假工资是劳动争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以下是劳动争议。(一)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纠纷;(3)关于除名、辞退、辞职和辞职的争议;(4)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的争议;(五)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纠纷。带薪年假的适用范围1、休息权是中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劳动者应当平等享有。为了平等保护各类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条例对各类用人单位实行广覆盖,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2、在征求意见过程中,一些地方、部门和网民希望将年休假天数由最多15天增加为20天或者25天。有关部门反复研究后认为,年休假天数应当与中国现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企业等单位的
    2023-08-06
    219人看过
  • 对涉外劳动争议管辖权问题的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企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地的人民法院可以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同的签订或者履行。据此,中国公民与外国企业签订的劳动(工作)合同,在我国境内履行劳动(工作)合同,因履行劳动(工作)合同发生劳动争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条例》第二条第四款的精神,可以由劳动(工作)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相关阅读:涉外劳动争议的分类根据劳动者工作场所的不同,涉外劳动争议可分为劳动者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的涉外劳动争议和劳动者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的涉外劳动争议。(1)外国人直接受雇于在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即雇主和雇员都不是中国公民或中国企业,劳动者提供劳务的地点在中国;(2)外国人受雇于外国企业后,被派往其在中国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劳动者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发生涉外劳动争议的情形包括:(一)外国人受雇于中国企业,被派遣到境
    2023-05-31
    71人看过
  • 退休争议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管辖范围,相关法律规定
    一、退休争议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管辖范围退休争议是不是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要,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涉及到行政机关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是属于行政诉讼范围。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
    2023-04-19
    54人看过
  • 劳务派遣的劳动争议属于管辖权吗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该地区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可见,劳动仲裁适用于法定管辖,但劳动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合同适用约定管辖优先,劳动仲裁管辖约定不违法,可以适用约定仲裁管辖。劳务派遣属于临时工吗劳务派遣工不是临时工。劳务派遣用工是我国的企业用工形式的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
    2023-08-07
    242人看过
  • 关于调整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
    各市及义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省级有关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为更好地贯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管辖的立法规定,根据统筹安排、合理布局、便利当事人的原则,经研究,对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仲裁委)管辖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作如下调整:在杭州市区范围内下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继续由省仲裁委管辖,其他原由省仲裁委管辖的案件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从5月1日起,由杭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1)省部属、部队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直属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2)参加省社保中心养老保险统筹的省属企业(行业)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执行。发生于5月1日前、劳动者于5月1日后申请仲裁的,是否受理仍按原规定执行。
    2023-04-22
    109人看过
  • 诈骗案是否属于经侦管辖范围?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经侦受理诈骗案后怎么处理经侦立案后的处理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抓捕犯罪嫌疑人,原则上都要抓捕,犯罪嫌疑人到案后会根据社会危害性的程度采取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流程有先由承办人员填写立案报告表,然后制作立案请示报告,经本机关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制作立案决定书,最后,由负责审批人签名或盖章。立案后进行侦查,侦查完毕,如果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
    2023-06-30
    472人看过
  • 涉外买卖合同管辖范围
    以下是关于涉外买卖合同管辖法院相关回答: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如果合同是在买方营业所所在地谈判并订立的,或者合同主要是依买方确定的条件并应买方发出的招标订方的,或者合同明确规定卖方须在买方营业所所在地履行交货义务的,则适用合同订立时买方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2、银行贷款或者担保合同,适用贷款银行或者担保银行所在地的法律。3、保险合同,适用保险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4、加工承揽合同,适用加工承揽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5、技术转让合同,适用受让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6、工程承包合同,适用工程所在地的法律7、科技咨询或者设计合同,适用委托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8、劳务合同,适用劳务实施地的法律。9、成套设备供应合同,适用设备安装运转地的法律10、代理合同,适用代理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11、关于不动产租赁、买卖或者抵押的合同,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12、动产租赁合同,
    2023-02-24
    374人看过
  • 差旅费报销属于劳动争议范围吗
    一、差旅费报销属于劳动争议范围吗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差旅费是职工依据实际支出进行报销的,所产生的纠纷就不属于劳动纠纷,如果是差旅补贴的,这些补贴计入工资总额,所产生的纠纷是劳动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差旅费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对于差旅费应该包括哪些具体内容,目前的会计准则、财务通则和税法均无具体规定,实务中更多参照的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
    2023-04-19
    485人看过
  • 劳动争议管辖是否能提起复议
    一、劳动争议管辖是否能提起复议劳动仲裁不属于行政机关,不能提起行政复议。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同级工会、用人单位方面三方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为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办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处理。《劳动法》第八十三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行政复议主要性质①行政复议是具有一定司法性因素的行政行为。行政复议的司法性是指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借用法院审理案件的某些方式审查行政复议,即行政复议机关作为第三人对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争议进行
    2023-06-17
    87人看过
  • 女生宿舍是否属于宿管的管辖范围?
    这个法律没有规定。作为高校的宿舍管理员,男宿管进入女生宿舍是学校赋予的工作权利,他要遵循学校对他的工作安排,进入女生宿舍检查是职责所在,是常规的工作安排,是女生们太矫情。也有其他网友认为,大学生已经是成年人且女学生更有着自己的私人空间,需要特别的保护。不能还为他们是学生,就站在学校管理的制高点上,凌驾于性别差异,拿着“鸡毛当令箭”,这个宿管需要向学生们道歉。随着时代的发展文明的提升,个人隐私保护也越来越显得重要。人应该有尊重别人和被别人尊重的需要。宿管阿姨私自进学生宿舍翻东西是否违法宿管阿姨私自进学生宿舍翻东西违法。未经宿舍使用人许可陪同的情况下,任何教职员更是无权擅入学生宿舍,因为学校在收取学生住宿费的同时,等同于转让了宿舍的空间使用权,在此空间内,宿舍使用者的一切物品均受法律保护,除宿舍使用人之外,任何个人私自进入宿舍,都构成侵权。学生认为学校或教师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可以找学校
    2023-07-05
    89人看过
  • 网络谩骂是否属于警方管辖范围?
    在网络上辱骂他人属于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辱骂他人行为是侵犯公民的名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四十二条,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网上辱骂情节严重可构成侮辱罪。没有肢体冲突骂人警察是否会处理1、没有肢体接触骂人,如果是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达到侮辱罪定罪标准且涉及到重大社会公众利益或国家利益的,警察会依据相关法律进行立案处理。如果没有涉及重大社会公众利益或国家利益的,则适用不告不理原则,故需要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自诉处理,警察一般不会处理此类案件。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023-07-06
    88人看过
  • 超载过磅是否属于交警管辖范围?
    交通违章的违反可能给社会、团体、企业、学校以及其他组织带来不便,对社会的管理带来很多不确定因素。凡是车辆、行人违反交通管理规章制度和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及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随意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以及进行集市贸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均属交通违章。小区停车交警有权处罚吗&&&一、小区停车交警有权处罚吗1、小区停车交警有权处罚。在没有规划停车线以内停车的,都属于乱停乱放,交警是有权给予处罚的。但是如果是交警地址抄写错误,可以根本就没有在此位子停过车,拒绝处理错误违章行为。逆向停车违反交通法,可按逆行扣罚,扣3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二、违章停车的处罚有哪些违章停车的处罚
    2023-07-04
    169人看过
  • 我国的劳动争议属于民事诉讼吗?
    属于民事诉讼,属民事诉讼法调整的范围。参考法律法规《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劳动合同法《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百七十二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是指已经公
    2023-04-18
    299人看过
  • 有关涉外继承的三个专属管辖范围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我国处理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规定是:(1)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2)中华人民共和国订有条约、协定的,按条约、协定办理。处理涉外遗嘱继承,我国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适用规定,实践中多参照一般民事行为和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原则。在国际上,一般是以被继承人的国籍/被继承人的住所或遗产所在地为依据,确定涉外继承案件的管辖权。具体涉外继承案件由哪国法院管辖,应通过冲突规范加以确定,在我国,对于涉外继承案件实行专属管辖。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范围最新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有以下几个内容:中国法院在确定中国公民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时,兼采以当事人的国籍与当事人居所和住所为依据,又以婚姻缔结地的法律制度为补充。中国法院对被告在中国有住所(或居所)以及原告是中国人或在国内有住所的涉外离婚案件原则上均有管辖权。此外,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或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
    2023-07-24
    26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履行地是合同的履行地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而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更多>

    #合同履行地
    相关咨询
    • 未签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劳动争议是否属于仲裁管辖范围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8
      首先,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地域管辖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认为江新与何玉田若以不服劳动仲裁委的不予受理裁决,起诉至法院,则由仲裁所在地法院管辖的观点是不妥的。因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地域管辖“原告
    • 涉外婚姻属于法律的管辖范围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0-30
      涉外婚姻管辖规定:在国内登记结婚的,向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国外结婚定居的,可以向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 职工离职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处理范围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3
      1992年9月29日劳动部劳办字(1992)45号《关于职工擅自离职按自动离职处理发生争议属劳动争议处理范围的复函》指出:因为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以内,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均属无故矿工行为,况且旷工时间已够除名规定的期限,所以可按除名处理。 因此,职工擅自离职按自动离职处理而发生的劳动争议也属于劳动争议处理范围。
    • 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的七种劳动争议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7
      下列七种情形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范围: (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经办社会保险事务过程中,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争议,如补缴、漏缴、欠缴、延缴社会保险费、办理退休手续、确认工龄等;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以及因住房公积金产生的争议; (三)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
    • 劳动法中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管辖的规定是什么,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是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5
      《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所规定的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包括: 从争议主体上看包括: (1)中国境内的各类企业与职工; (2)个体工商户与学徒、帮工; (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本单位工人(或称工勤人员)及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其他各类非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与本组织的全体人员。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与职工发生劳动争议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