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意同乘怎么免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1 14:00:17 101 人看过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好意同乘造成了乘车人损害的情况下,如果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司机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减轻,如果司机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就不能减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一、好意同乘的认定有什么注意事项

1、目的方面。就目的而言,保有人有自己的目的,搭乘人也有自己的目的,一般情况下,两者的目的是不同的。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广泛存在为了相同目的而同乘的情况,如双方结伴旅游、履行共同事务等。目的相同不影响好意同乘的成立。

2、费用方面。善意同乘是无偿的,但不是所有的无偿搭乘都属于善意同乘,比如无偿乘坐专门迎送的车辆,如专门迎送顾客、专门接送学生的车辆。

二、交通事故有精神赔偿金吗

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l条、第7条规定,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损害,这种损害对受害人及其近亲属造成了事实上的精神痛苦。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但这种创伤并不止于身体的伤痛,尤其死亡给受害人家属带来的精神上的痛苦是难以弥补的。所以在交通事故的索赔中,他们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取得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是完全合理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在交通事故索赔中,当事人应该在提出人身侵权赔偿的同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否则,人身侵害诉讼结束后,不能就同一交通事故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人民法院也不予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笫7条规定,受害人本人、死亡人的近亲属,即受害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可以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的赔偿。如果死亡人没有配偶、父母及子女的,其他近亲属方可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5日 14: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交通事故索赔相关文章
  • “好意搭乘”出事故,谁担责
    “好意同乘”也称搭便车,是指驾驶人出于好意,无偿地邀请或允许他人搭乘自己车辆的非运营行为。生活中的“好意同乘”无处不在,比如顺路捎带朋友、同事,应陌生人请求搭载陌生人等。“好意同乘”作为一种善意施惠、助人为乐的行为,属于互帮互助的传统美德范畴,发生交通事故后让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不利于传统美德的弘扬。在《民法典》制定前,尚无关于“好意同乘”的明确法律规范。根据相关审理指导意见的精神,“好意同乘”造成乘客损害,驾驶人有过错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适当减轻其责任,乘客有过错的,应当减轻驾驶人的责任。律师补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
    2023-05-06
    270人看过
  • 好意搭乘出意外,搭乘者是否要承担责任
    好意同乘者与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应是一种要约与承诺的关系。在好意同乘者发出了同乘的要约之后,机动车驾驶人作出了承诺,要承担保障前者在运输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而不是“将其安全地送达目的地的义务”。驾驶人存在过错,驾驶人赔偿;驾驶人无过错,搭乘人有过错,应适当减轻驾驶人的赔偿责任;驾驶人、搭乘人均无过错,亦应由驾驶人承担一定的责任。好意搭乘指机动车驾驶人无偿同意搭车人搭乘其机动车的行为,搭车人所搭乘的机动车是非营运车辆,乘客目的地与机动车行驶目的地仅仅是巧合或者顺路。搭车人未经机动车驾驶人同意而搭车的,不构成好意搭乘。驾驶人与搭乘人之间不能简单认定为“无偿服务的运输合同关系”。因为合同是双方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所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一方违反其当初的约定,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违约的法律责任,但好意同乘者与机动车驾驶人之间不存在这种约束。如果机动车驾驶人一开始接受了好意同乘者的搭乘要求,后
    2023-06-14
    234人看过
  • 好意同乘发生事故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同乘一个车子发生的事故,这个责任划分还是比较复杂的,要考虑是否有其他人进行干扰,如果说只有驾驶员自己操作不当而引起的其他人又没进行干扰,那么应当由驾驶员承担责任。好意搭乘是指机动车驾驶人无偿同意搭车人搭乘其机动车的行为,搭车人所搭乘的机动车是非营运车辆,乘客目的地与机动车行驶目的地仅仅是巧合或者顺路。搭车人未经机动车驾驶人同意而搭车的,不构成好意搭乘。驾驶人与搭乘人之间不能简单认定为“无偿服务的运输合同关系”。因为合同是双方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所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一方违反其当初的约定,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违约的法律责任,但好意同乘者与机动车驾驶人之间不存在这种约束。如果机动车驾驶人一开始接受了好意同乘者的搭乘要求,后来在运输过程中,又因为某种原因造成其不能将同乘者运送到目的地,而要求其中途下车,则不能要求机动车一方承担违约的责任。因此,好意同乘者与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应是一种要约与承诺的关
    2023-02-23
    369人看过
  • 好意同乘的赔付方式
    1.交通事故是由于对方车辆造成的,应当由对方车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机动车驾驶人对其不承担损害赔偿的连带责任。2.交通事故是由于机动车驾驶人重大过失造成的,其要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但一般不全部赔偿,具体的赔偿份额要斟酌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而定。3.好意同乘者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过错,承运人要赔偿其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大部分损失,具体数额要综合考虑交通事故对双方的影响以及双方的经济条件等情况;如果好意同乘者在交通事故中有过错,可按其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承运人的责任。4.好意同乘者在交通事故中有重大过失或者其损失是由于其故意造成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免责。一、关于原告主体的认定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原告可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类,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到人身损害遭受损失的人可作原告首先,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侵害的对象划分。具体应包括:行人、乘车人、车辆驾驶人三种。行人。是指在道路上行走的人。乘车人。根据不同的情况
    2023-03-05
    367人看过
  • 好意同乘有哪些特征
    好意同乘具备以下特征:1、好意同乘的双方是机动车运行人与乘车人;2、运行人、搭乘人各为自己的目的;3、顺路搭车;4、无偿搭乘;5、经运行人同意,包括邀请和允诺。一、好意同乘出现事故而造成损害,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二、好意同乘如何进行认定1、目的方面。就目的而言,保有人有自己的目的,搭乘人也有自己的目的,一般情况下,两者的目的是不同的。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广泛存在为了相同目的而同乘的情况,如双方结伴旅游、履行共同事务等。目的相同不影响好意同乘的成立。2、费用方面。善意同乘是无偿的,但不是
    2023-03-16
    485人看过
  • 好意同乘的赔偿规定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第一,在交通事故中,好意同乘者作为一般受害人应当得到适当的赔偿。这种赔偿的性质应当是补偿,应由法院斟酌具体情形,确定适当的补偿数额,但一般不少于对一般受害人赔偿数额的二分之一。第二,对于提供一定的燃料、燃料费或者交通费、过路费、过桥费等费用,数额低于客运合同所应当承担的费用的,可以参照客运合同损害赔偿的标准,以适当低于该标准、高于单纯的好意同乘的补偿标准确定赔偿责任。第三,如果事故是由于好意同乘者的故意造成,应当免除驾驶员与车主的赔偿责任;如果好意同乘者的过失为重大过失或者一般过失,且与驾驶员的过失具有共同原因力的,应当按照过失相抵的原则处理,按照过错和原因力的比例,分担损失。对此要说明的是,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实行的是过错推定原则,而非无过错责任原则。第四,对于支付费用的同乘者,虽然机动车行使目的并非为同乘者个人,但是应当按照客运合同的规则处理,造成损害,驾驶员和车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限定赔
    2023-07-02
    182人看过
  • 好意同乘损害赔偿是怎样的
    好意同乘损害赔偿由损害行为的责任人承担,具体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好意同乘是经过运行人同意的顺路搭车,无偿搭乘的行为。一、好意同乘损害赔偿是怎样的好意同乘损害赔偿由损害行为的责任人进行承担。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二、好意同乘的认定好意同乘,是指搭乘人经车辆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同意并无偿搭乘的行为,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搭便车、搭顺风车。这里的车辆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合称为车辆运行人,简称运行人。好意同乘具备以下特征:1.好意同乘的双方是机动车运行人与乘车人;2.运行人、搭乘人各为自己的目的;3.顺路搭车;4.无偿搭乘;5.经运行人同意,包括邀请和允诺。三、损害赔偿的三种方式方式一:承运人责任险丙保险公司先行全额赔付车上受伤乘客
    2023-04-26
    73人看过
  • “好意同乘”中交发生通事故由谁担责
    “好意同乘”中交发生通事故担责的主体为:1、对方车辆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当由对方车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机动车驾驶人重大过失造成交通事故的,驾驶人担责;3、好意同乘者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过错,承运人担责;4、好意同乘者在交通事故中有重大过失或者其损失是由于其故意造成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免责。一、车外借发生事故车主有责任吗车外借发生事故车主是否有责任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车外借发生事故,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机动车所有人对出借车辆存在过错的,比如明知对方无驾驶资格而出借的,或者由于车辆故障引起的事故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
    2023-03-28
    56人看过
  • 好意同乘的认定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好意同乘的认定有什么注意事项好意同乘的认定有以下注意事项:1.目的方面。就目的而言,保有人有自己的目的,搭乘人也有自己的目的,一般情况下,两者的目的是不同的。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广泛存在为了相同目的而同乘的情况,如双方结伴旅游、履行共同事务等。目的相同不影响好意同乘的成立。2.费用方面。善意同乘是无偿的,但不是所有的无偿搭乘都属于善意同乘,比如无偿乘坐专门迎送的车辆,如专门迎送顾客、专门接送学生的车辆。二、好意同乘的特征1.无偿性好意同乘最典型的特征是行为客观的无偿性,这一特征也被理论和大量司法实务案例予以肯定。一方承担义务以对方承担给付义务为前提,称有偿行为,若无对待给付,则为无偿行为,有偿行为与无偿行为的区别在于是否具有对待给付。2.非法律拘束性好意同乘的当事人在行为过程中存在事实上的意思表示,且就无偿搭乘这一意思表示一致,但并非法律上的意思表示。搭乘者和供乘者无缔约的意思,没有承
    2023-06-27
    332人看过
  • 好意同乘出车祸,驾驶员能否减轻责任
    一、好意同乘出车祸,驾驶员能否减轻责任1、可以减轻驾驶员责任。民法典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好意同乘的责任承担】二、什么是好意同乘1、所谓好意同乘,可以理解为搭便车、搭顺风车,是指无偿搭乘他人机动车。2、好意同乘的概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1)同乘者搭乘他人机动车,机动车的运营者为一方,提供车辆,同乘者为一方,搭乘该机动车。(2)所搭乘的他人机动车并非为搭乘者的目的而运营或者行驶,而是为了自己的目的,搭乘者的目的与机动车行驶的目的仅仅是巧合,或者仅仅是顺路而已。如果主要的运营或者行驶目的是为机动车自己的目的,为了同乘者的目的而略作其他行驶,也视为好意同乘。(3)搭乘者搭乘机动车为无偿,因为有偿搭乘由客运合同所调整。a.
    2023-06-16
    307人看过
  • 好意搭乘出车祸
    2014年6月26日凌晨2点,韦某在柳州吃完喜酒,准备开吃回家,同村的覃某提出要搭韦某的车回去。韦某在驾车返程途中与对向行驶的一辆大货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韦某及搭车的覃某不同程度受伤。后交警认定货车司机和韦某承担本次交通事故的同等责任。覃某因伤住院34天,花费医疗费用2.3万余元。出院后覃某将韦某、货车司机及车辆承保公司一起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在内的各项费用共计3.3万余元。韦某接到诉状的时候,感觉很委屈,自己明明是好意搭老乡回家,怎么还要赔钱。在法庭上韦某认为肇事车都投保了交强险,应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其承担不足部分的50%。韦某所驾驶车辆的承保公司(XX公司)辩称,覃某是该车的车上人员,其因伤损失不属于交强险的承保范围。货车所在运输公司辩称,货车已购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覃某合理的损失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不足部分的50%由承保货车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范
    2023-04-23
    144人看过
  • 驾驶员好意同乘导致事故能否减轻责任
    一、驾驶员好意同乘导致事故能否减轻责任可以减轻驾驶员责任。民法典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好意同乘是指行为人处于助人的善意允许他人免费搭乘自己车辆的行为,作为一种善意施惠、助人为乐的行为,是互帮互助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生动体现。如果在好意同乘过程中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搭乘人损害,让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有失公平,也不利于鼓励人民群众善意助人。二、好意同乘的认定要注意事项哪些1.目的方面。就目的而言,保有人有自己的目的,搭乘人也有自己的目的,一般情况下,两者的目的是不同的。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广泛存在为了相同目的而同乘的情况,如双方结伴旅游、履行共同事务等。目的相同不影响好意同乘的成立。2.费用方面。善意同乘是无偿的,但不是所有的无偿搭乘都属于善意同乘,比如无偿乘坐专门迎送的车辆,如专
    2023-10-05
    272人看过
  • 2024民法典的好意同乘的责任承担有什么规定
    一、民法典的好意同乘的责任承担有什么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好意同乘造成了乘车人损害的情况下,如果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司机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减轻,如果司机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就不能减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二、好意同乘的认定有什么注意事项1、目的方面。就目的而言,保有人有自己的目的,搭乘人也有自己的目的,一般情况下,两者的目的是不同的。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广泛存在为了相同目的而同乘的情况,如双方结伴旅游、履行共同事务等。目的相同不影响好意同乘的成立。2、费用方面。善意同乘是无偿的,但不是所有的无偿搭乘都属于善意同乘,比如无偿乘坐专门迎送的车辆,如专门迎送顾客、专门接送学生的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2024-04-10
    228人看过
  • 因道路施工造成谁负责,好意同乘出事故谁负责?
    一、因道路施工造成交通事故谁负责道路施工作业或者是道路出现损毁,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果未按规定操作,因此造成通行人员及车辆受损或造成其他财产损失的,相关施工负责单位应当承担赔偿。另外,在公共场所,路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同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果未能按规定致使他人受到损害的,施工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二、好意同乘出事故谁负责(一)好意同乘的认定好意同乘,是指经同意无偿搭乘他人车辆的行为,也即通常所说的“搭便车”或“搭顺风车”。它的构成包括:1、该同乘行为须是无偿。也就是说车辆驾驶人或保有人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让他人搭乘。这有区别于大家共同支付一定的油费或支付其它费用的“拼车”行为。这种拼车行为,虽然严格意义上来说,它也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但因为事实上存在着一定的利益关系,其实是一种合同关系。一但该合同关系成立,车辆保有人就有义务
    2023-02-17
    407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事故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通事故索赔项目包括以下几项: 1、医疗费用:包括抢救、住院、治疗费用等。 2、误工费用: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而减少的收入。 3、护理费用: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需要护理而支出的费用。 4、交通费用: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 更多>

    #交通事故索赔
    相关咨询
    • 好意同乘是什么意思好意同乘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与非法同乘有何区别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5
      一、什么叫好意同乘? 好意同乘,是指经同意无偿搭乘他人车辆的行为,也即通常所说的“搭便车”或“搭顺风车”。它的构成包括: 1、该同乘行为须是无偿。也就是说车辆驾驶人或保有人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让他人搭乘。这有区别于大家共同支付一定的油费或支付其它费用的“拼车”行为。这种拼车行为,虽然严格意义上来说,它也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但因为事实上存在着一定的利益关系,其实是一种合同关系。一但该合同关系成立,车辆保
    • 车祸承担什么责任,可以好意同乘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21
      发生交通事故,若是好意同乘,则至少有四种赔付方式: 1、交通事故是由于对方车辆造成的,应当由对方车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机动车驾驶人对其不承担损害赔偿的连带责任。 2、交通事故是由于机动车驾驶人重大过失造成的,其要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但一般不全部赔偿,具体的赔偿份额要斟酌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而定。 3、好意同乘者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过错,承运人要赔偿其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大部分损失,具体数额要综合考虑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好意同乘的责任认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04
      发生交通事故,若是好意同乘,则至少有四种赔付方式: 1、交通事故是由于对方车辆造成的,应当由对方车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机动车驾驶人对其不承担损害赔偿的连带责任。 2、交通事故是由于机动车驾驶人重大过失造成的,其要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但一般不全部赔偿,具体的赔偿份额要斟酌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而定。 3、好意同乘者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过错,承运人要赔偿其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大部分损失,具体数额要综合考虑交通事故
    • 好意同乘侵权行为的规则是什么,交通事故中好意同乘者如何承担责任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25
      好意同乘侵权行为的规则是:第一,在交通事故中,好意同乘者作为一般受害人应当得到适当的赔偿。这种赔偿的性质应当是补偿,应由法院斟酌具体情形,确定适当的补偿数额,但一般不少于对一般受害人赔偿数额的二分之一。第二,对于提供一定的燃料、燃料费或者交通费、过路费、过桥费等费用,数额低于客运合同所应当承担的费用的,可以参照客运合同损害赔偿的标准,以适当低于该标准、高于单纯的好意同乘的补偿标准确定赔偿责任。第三
    • 好意搭乘出意外,搭乘者是否要承担责任?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2
      好意同乘是指:机动车驾驶人无偿同意搭乘人搭乘其机动车的行为,搭车人所乘车辆是非运营车辆,乘客的目的地与机动车驾驶人行驶目的地仅仅是巧合或顺路。该事故中,当事人之间显然为朋友之间的好意施惠行为,构成好意同乘。好意同乘者A与机动车驾驶人李某之间成立一种要约与承诺的关系。在A发出了同乘的要约之后,李某作出了承诺,就要承担保障前者在运输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