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的商标评审是指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3 16:32:12 191 人看过

1、商标评审是指商标评审委员会依照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审理有关商标争议事宜。当事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评审申请,应当有明确的请求、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并提供相应证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

商标评审是指商标评审委员会依照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审理有关商标争议事宜。当事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评审申请,应当有明确的请求、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并提供相应证据。

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事实,依法进行评审。

一、商标评审案件有哪几种类型

(一)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

(二)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

(三)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

(四)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

(五)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不服的复审;

(六)在先商标权利人对注册商标提出争议申请;

(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认为注册不当商标提出撤销的申请。

国内申请人提交评审申请,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也可以直接办理。

外国人或外国企业申请商标评审事宜,应当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指定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

当事人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请商标评审事宜的,应当交送代理人委托书一份。代理人委托书还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及权限,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代理人委托书还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国籍。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或者参加商标评审,应当使用中文。代理人委托书和有关证明的公证、认证手续,按对等原则办理。外方书件应当附中文译本。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1: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商标相关文章
  • 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复审时间是多久
    商标复审时间是九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一、商标复审的类型有哪些?1、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2、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3、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申请;4、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5、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6、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不服的复审;二、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1)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构成要素;(2)申请注册
    2023-06-24
    429人看过
  • 商标评审案如何审理
    根据《商标评审规则》的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商标争议案件实行合议制度,由商标评审人员组成合议组进行审理。合议组由商标评审人员3人或3人以上单数组成。合议组在审理案件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商标争议案件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合议制。但也有例外情况,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的案件,可以由商标评审人员一人独任评审。根据《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适用独任评审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一)商标局作出驳回决定、异议裁定所引证的商标在评审时已经丧失专用权或者在先权利的;(二)被请求裁定撤销的商标已丧失专用权的;(三)商标局作出驳回决定所引证的商标归申请人所有,因申请人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被商标局驳回,评审时有关变更手续已经办理完毕的;(四)商标局作出驳回决定所引证的他人在先申请或注册商标,评审时已核准转让给申请人的;(五)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的其他可以由商标评审人员一人独
    2023-05-01
    230人看过
  • 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商标复审案件的程序
    商标复审是指:针对当事人不服商标局对就商标有关事项所作处理决定而提出的复审请求、由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进行审查的法定程序。一、商标复审的类型(一)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二)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三)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申请;(四)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五)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六)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不服的复审;二、复审的时间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书、裁定通知书或撤销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如有特殊原因,可在期满前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为三十天,但需缴纳延期请求费。三、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一)《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供盖有申请人章戳的委托书。大陆以外地区的申请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复审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二)各类复审申请书:委托代
    2023-04-23
    55人看过
  • 商标评审的形式审查内容
    一、商标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评审的案件依照《商标法》及其《细则》和《商标评审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形式审查,其内容包括:(一)申请评审案件是否属于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二)案件申请人是否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三)申请人是否在法定期限内提交评审案件申请;(四)申请评审的书件是否齐备;(五)申请人是否有具体的评审请求和事实依据;(六)是否交纳评审规费等。二、申请商标评审应符合的条件根据《商标评审规则》第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评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根据现行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样,商标评审案件的申请人也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在申请商标评审时应提交合法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自然人应提交有效的身份证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提交其依法成立的证明文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明等。根据《商标评审规则》第九条的规定,共有商标的当
    2023-03-02
    59人看过
  • 商标评审案件的类型及评审途径
    一、商标评审案件的类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受理以下案件的申请:(一)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二)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三)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四)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五)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不服的复审;(六)在先商标权利人对注册商标提出争议申请;(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认为注册不当商标提出撤销的申请。二、商标评审的途径及基本要求国内申请人提交评审申请,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也可以直接办理。外国人或外国企业申请商标评审事宜,应当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指定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当事人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请商标评审事宜的,应当交送代理人委托书一份。代理人委托书还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及权限,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代理人委托书还应当载明
    2023-04-23
    134人看过
  • 商标评审标准与商标审查标准之间有哪些关系
    商标评审标准是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评审商标争议案件时适用,而商标审查标准是商标局在审查商标注册中适用的。从理论上讲,两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其法律依据都是《商标法》。因为所谓标准是将法律具体化、细化,而不能背离法律的规定。因此,不能将两个标准对立起来,应当看到两者之间的一致性。但是,由于商标局与商标评审委员会分工不同,导致两者适用的标注也有一定的区别。在实践中,被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可能被商标评审委员会核准注册。造成商标评审标准和商标审查标准之间区别的主要原因在于:注商标审查是以审查员个人负责和集体会审相结合的工作方式,而商标评审实行合议制度,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其次,两者面对的情况不同。通常情况下,在商标评审时,当事人能提供更多、更详尽的资料,以支持自己的主张。而在商标审查中的证据资料没有这样丰富;最后,审查人员与评审人员对事物的认识与判断水平、知识背景也都有一定的差异,也会影响到对评
    2023-06-13
    157人看过
换一批
#商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标
    词条

    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 更多>

    #商标
    相关咨询
    • 商标评审标准和商标审查标准不一致,商标评审标准和商标审查标准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商标评审标准是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评审商标争议案件时适用,而商标审查标准是商标局在审查商标注册中适用的。从理论上讲,两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其法律依据都是《商标法》。因为所谓标准是将法律具体化、细化,而不能背离法律的规定。因此,不能将两个标准对立起来,应当看到两者之间的一致性。但是,由于商标局与商标评审委员会分工不同,导致两者适用的标注也有一定的区别。在实践中,被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可能被商标评审委
    • 什么是商标评审第57条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3
      对于当事人不服商标局做出的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决定在2014年5月1日以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于2014年5月1日以后(含5月1日,下同)审理的案件,适用修改后的。对于当事人不服商标局做出的异议裁定在2014年5月1日以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于2014年5月1日以后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提出异议和复审的主体资格适用修改前的商标法,其他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适用修
    • 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商标评审案件实行什么制度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6
      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商标评审案件实行合议制度。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可以由商标评审人员一人独任评审:(一)仅涉及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所指在先商标权利冲突的案件中,评审时权利冲突已消除的;(二)被请求撤销或者无效宣告的商标已经丧失专用权的;(三)依照本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应当予以结案的;(四)其他可以独任评审的案件。
    • 商标评审的制度
      贵州在线咨询 2021-08-29
      商标评审制度是商标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1982年8月23日全国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的《商标法》中确立了现行的商标评审制度,该法第20条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根据这条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于1983年8月11日成立,隶属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商标局平行。2001年《商标法》的修正中,继续规定了商标评审制度。商标评审委员会是一个行政执法机构
    • 商标注册怎么参加商标评审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14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如果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