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如何规定减刑的程序和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09 02:00:12 94 人看过

根据《刑事诉讼法》,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那么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的二十日内,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

根据《刑事诉讼法》,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那么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的二十日内,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

减 刑 、 假 释 的 裁 定 有 哪 些 情 形 可 以 被 人 民 检 察 院 纠 正 ?

根据我国《刑法》第21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对减刑、假释的裁定提出抗诉。具体来说,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情形包括:(1)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该减刑、假释的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的;(2)对罪犯减刑、假释可能使实际执行的刑罚显失公正的;(3)有其他确凿证据证明该减刑、假释的裁定有错误的可能。若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并撤销原减刑、假释裁定。同时,对于人民检察院没有提出抗诉的减刑、假释裁定,罪犯对减刑、假释不服的,也可以自收到减刑、假释裁定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并撤销原减刑、假释裁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减刑、假释的裁定有异议的,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的二十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若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并撤销原减刑、假释裁定。同时,罪犯对减刑、假释不服的,也可以自收到减刑、假释裁定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并撤销原减刑、假释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二十日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纠正意见后一个月以内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最终裁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17: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减刑相关文章
  • 减刑的法律规定程序
    减刑的法定程序为了加强减刑的规范化、程序化,使司法机关在办理减刑案件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减少减刑中的随意性和腐败现象,刑法第79条专门对减刑程序作了规定。根据该规定,减刑依照下列程序进行:1.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这里含义有几层意思:一是,对于符合条件的犯罪分子的减刑,必须要提出减刑建议书;二是,提出减刑建议书的机关是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是指依法执行拘役、管制的公安机关和依法执行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监狱。减刑建议书是执行机关制作的,建议人民法院予以减刑的正式书面文件,也是人民法院作出减刑裁定的依据,三是,减刑建议书向执行机关所在地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不是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不能向基层人民法院提出。2.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减刑案件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机关的减刑建议书后,不能简单作出决定,要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这里的“审理”一般是
    2023-04-22
    116人看过
  • 减刑的法律规定程序
    1.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2.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减刑案件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机关的减刑建议书后,不能简单作出决定,要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这里的“审理”一般是书面审理,审理的内容主要是执行机关提出减刑建议的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犯罪分子是否符合减刑条件等。3.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经过审理,合议庭认为执行机关提出减刑建议的程序合法,犯罪分子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符合减刑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减刑;认为不符合法定减刑条件的,应当裁定不予减刑。对于裁定减刑的,应当制作裁定书,并送达提出减刑建议书的执行机关。4.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主要是指减刑必须经过有关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裁定,执行机关无权直接决定减刑;有关人民法院受理减刑案件必须是依据执行机关的减刑建议书,不能在执行机关未提出减刑建议书的情况下,受理减刑案件,更不能直接作出减刑裁定。一、
    2023-02-28
    395人看过
  • 减刑的程序规定
    1、监狱等刑罚执行机关无权决定对罪犯适用减刑,而只能向有关人民法院提出对罪犯适用减刑的建议。2、对罪犯适用减刑的决定权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行使。基层人民法院无权决定对罪犯适用减刑。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审理减刑案件的人民法院因罪犯判处的刑种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如下:(1)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和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监狱减刑建议书裁定。(2)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以及被宣告缓刑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当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建议书裁定。4、人民法院审理减刑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对于重要罪犯的减刑以及合议庭意见有分歧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应当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5、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有关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1个月
    2023-04-06
    397人看过
  • 减刑的程序规定
    减刑的程序为了保证正确适用减刑,刑法第79条对减刑的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即“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根据这一规定及有关司法解释,适用减刑在程序上应当把握以下几点:1?监狱等刑罚执行机关无权决定对罪犯适用减刑,而只能向有关人民法院提出对罪犯适用减刑的建议。2?对罪犯适用减刑的决定权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行使。基层人民法院无权决定对罪犯适用减刑。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审理减刑案件的人民法院因罪犯判处的刑种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如下:(1)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和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监狱减刑建议书裁定。(2)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以及被宣告缓刑的罪犯的减刑,由罪
    2023-04-22
    158人看过
  • 减刑、假释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减刑、假释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监狱减刑建议书裁定;(2)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监狱减刑、假释建议书裁定。高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假释建议书之日起1个月内依法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1个月;(3)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当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假释建议书裁定。中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假释建议书之日起1个月内依法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1个月;(4)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当地同级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建议书裁定;(5)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
    2023-02-13
    333人看过
  •  新刑法如何规定减刑和假释?
    该文主要阐述了在服刑期间,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通过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以及悔改或立功表现获得减刑,其中悔改表现包括认罪服法、遵守纪律、学习技术、劳动和完成生产任务,立功表现则包括检举揭发犯罪、提供破案线索和技术革新等。对于有期徒刑罪犯,若实际执行刑期超过原判刑期的一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也可以假释。在服刑期间,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只要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并且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话,就可以获得减刑。如果立功表现重大,那么应当获得更多的减刑。(1)确有悔改表观,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情形:认罪服法;认真遵守监规纪律,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2)立功表现是指: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等
    2023-08-31
    10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减刑
    词条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更多>

    #减刑
    相关咨询
    • 减刑和假释的程序如何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16
      (一)减刑的程序: 1、监狱等刑罚执行机关无权决定对罪犯适用减刑,而只能向有关人民法院提出对罪犯适用减刑的建议。 2、对罪犯适用减刑的决定权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行使。基层人民法院无权决定对罪犯适用减刑。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审理减刑案件的人民法院因罪犯判处的刑种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1)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和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监
    • 减刑程序上是如何规定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04
      提请减刑程序的规定是《刑法》第七十九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刑期: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
    • 我国刑法规定, 减刑的条件和程序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26
      刑法规定的减刑条件和程序下: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
    • 我国减刑程序如何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7-13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 没有经过法定程序的,是不得减刑的。
    • 如何减刑减刑程序是如何样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22
      因为审理减刑案件的人民法院因罪犯判处的刑种不同而有所区别,所以减刑程序也有所不同。 1、对有期徒刑罪犯(含判处缓期二年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由罪犯所在监狱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呈报名单在罪犯中公示,经监狱主管部门审核,监狱长批准,由监狱提出书面建议,提请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2、对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所在监狱提由书面建议,报请省(市)监狱管理局审核同意后;请高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