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以实物出资应具备哪些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8 19:12:42 368 人看过

1、股东以实物出资应具备的条件是转移财产所有权,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提供评估报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被高估的,所有设立人对于高估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股东大会的流程

1、召集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的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止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3、临时提案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的事项。股东大会不得对上述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4、表决与通过

股东大会的表决可以采用会议表决方式,但表决时要求:

要有出席会议的多数股东表决同意,即同意的表决权数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总数的一半以上;第三,股东表决的基础是股票数量。每股一票,而不是每个股东一票。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会议记录

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6、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

(1)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2)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3)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4)企业集团法律问题也应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股东大会原则上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书以书面形式在会议召开前的充分时间内传送给每位有表决权的股东。

(5)股东大会的出席人一般应是股东本人。股东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委托时应出具委托书,一个股东只能委托一个代理人,但是一个代理人可以同时接受多个委托人的委托,代他们行使权力。

以上就是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情况,相关事项的处理上,是需要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的,特别是对于有关重大事项的处理上,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决策部门,是可以进行合法的表决处理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4: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实物出资相关文章
  • 成为控股股东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控股股东必须具备的条件主要包括:1、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2、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3、可以以其它方式在事实上控制公司等其他条件。一、600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 股权可以控制吗?绝对控股指的是股东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股份超过67%是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是指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某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的比例虽未大于50%,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协议控股);或者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相对控股)。二、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公司有什么区别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主要体现在:1、股权表现形式差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
    2023-03-01
    306人看过
  • 股东具备股东资格的先决条件是什么
    1、股东具备股东资格的前提条件是什么?股东取得股东资格的前提是股东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不能承担民事责任。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即民事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前提。如果法律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财产所有权,那么每个公民都有行使财产所有权的权利和能力。(1)原始收购是指通过向公司投资或者认购股份取得股东资格。原始采集可分为两种情况:1。即在公司成立的基础上,向公司投资,从而取得股东资格。这样,取得股东资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成立时的全体发起人,股份公司成立时的发起人和认股人。2。成立后的原始收购。即公司成立后,公司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取得股东资格。(2)继承收购又称继承收购或衍生收购,是指通过转让、赠与、继承、公司合并等方式取得股东资格。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和取得股份的继承人成为公司股东。(
    2023-05-02
    82人看过
  • 实施民主管理应具备哪些条件
    实施民主管理的条件:1、员工代表大会制度。2、民主管理委员会制度。3、总经理联络员制度。4、员工合理化建议制度。5、无障碍沟通制度。6、员工代表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制度。7、员工对企业满意度测评制度。8、企业员工共识制度。9、企业管理论坛会制度。10、民主恳谈会制度。11、集体协商制度。司法鉴定机构应具备哪些条件《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的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以下简称司法鉴定机构)是指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和其他组织或当事人的委托,有偿提供司法鉴定服务的组织。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经司法行政机关核准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方可从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活动。司法鉴定机构是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机构。司法鉴定机构统一接受委托,依法收取费用。第十一条规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其他组织或机构申请设立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自己
    2023-07-22
    188人看过
  • 关于无主物案件应具备哪些条件
    认定无主物条件是:1、被认定的无主财产,以有形财产为限。无形财产或精神财富,不属于认定无主财产的范围。2、财产所有人确已不存在或者不知谁是财产所有人的,权利的归属问题无法确定,需要通过法律程序加以解决。3、财产的所有人不明或者失去所有人的状态持续一定期间,不满法定期间的,即使所有人已消失或不明的,也不能申请认定为无主财产。4、须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然后由法院审理认定。5、认定财产无主的案件,由财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便于该法院调查事实,对财产作出临时性的保护措施。无主物是占有及所有吗无主物是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物,如抛弃物等。对无主物,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时,按先占原则取得所有权,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时,从其规定。对于无主物的认定,需要经过谨慎的辨别。一般说来,凡是在垃圾桶内的物品都可以视为无主物。若丢弃后又捡回,可以视为对物品重新主张权利。但是,若想捡回的时候,物品已经被别人拿走并使用
    2023-07-26
    254人看过
  • 股东要求退出公司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是集资合性和人合性为一体的公司,它不仅依靠股东的出资来保证公司的运转,同时也需要股东的共同努力来经营管理公司。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随意退出公司。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操控着公司控制权的大股东往往利用其优势地位,长期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并通过其他方式严重损害中小股东的权益。对此,公司法赋予了股东在法定条件之下,通过法定程序退出公司权利。股东退出公司,应当满足两个条件:一、具备公司法规定的3种法定情形,即,①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②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二、首先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如果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
    2023-06-09
    87人看过
  • 股东实物出资公司法中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下根据规定,结合实务操作,分析各种常见出资方式的注意事项。(一)现金出资要注意什么问题?以货币资金出资,无需进行任何评估作价,并且公司可运用该货币资金购买所需要的财产物资、专利技术,用于投资及支付各项费用、偿付债务,具有极大的财务灵活性。同时,货币资金出资一般不会出现出资溢价问题,可以简化财务处理手续。因此,货币资金是出资者所采用的最普遍、最直接的出资方式,也是企业最愿意接受的出资方式。对此,股东在采取货币资金出资的方式时,应注意如下的事项:1、资金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储备基金转增资及外
    2023-02-25
    421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注册资本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实物出资是指用于现物出资的标的物必须能以某种公平的方法评估折价,换算为现金,这是因为现物出资的对价为股份或出资额,如不能换算为现金,则无法给付股份或确定其在资本总额中的比例。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 更多>

    #实物出资
    相关咨询
    • 股东以“股本”等作价出资,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09
      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设定担保的财产作价出资。 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价格,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价格。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评估价格的,从其规定。所有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 关于实物出资应具备的条件有什么,法律有哪些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1-07
      关于实物出资应具备的条件有: 1.该实物对被投资公司应具有有益性; 2.该实物可以依法转让; 3.该实物可以通过估价对其价值进行评估和计算; 4.该实物未设担保。
    • 出租房应当具备的条件,具备哪些条件可以出租房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25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房子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规定,法规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况。
    • 股东为实物出资可以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12
      股东能采取实物出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 中外合资银行的主要股东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4
      设中外合资银行的股东外方股东应当为金融机构,且外方唯一或者主要股东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为商业银行; 2、资本充足率符合所在国家或者地区金融监管部门以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 3、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拟设外商独资银行的股东、中外合资银行的外方股东或者拟设分行、代表处的外国银行具有从事国际金融活动的经验; 5、具有有效的反洗钱制度; 6、拟设外商独资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