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土地使用性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6 22:58:06 336 人看过

关于涉及案件中的地块,例如其中的基本农田、耕地或林地等相关信息的具体定位及其数量的界定,均需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予以确认和执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该项工作往往需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执法人员与地籍方面的专业人士共同前往实地进行勘测定界。对于土地性质的判定,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城市范围内的土地归国家所有;

其次,农村及城市周边地区的土地,除非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将其划为国有,否则均属集体所有;

最后,宅基地、自留地以及自留山等同样属于集体所有范畴。

《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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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08日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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