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复议期间可以停止执行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9 15:32:41 276 人看过

在复议期间是可以停止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但要符合下列情形: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或者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且其要求合理,并经复议机关许可的等。

一、申请财产保全的时间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四、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五、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

二、司法拘留有什么规定呢

司法拘留必须要经过院长批准,同时拘留应该使用决定书。对于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这个期间不会停止执行。对于司法拘留的人,由公安机关进行看管,如果被拘留人有改错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如果是采取强制拘留的措施,需要执行人员出示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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