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的条件及减刑的法律特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1:52:10 295 人看过

一、减刑的条件

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减刑分为可以减刑、应当减刑两种。可以减刑与应当减刑的对象条件和限度条件相同,只是实质条件有所区别。对于犯罪分子适用减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对象条件

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是被判处上述四种刑罚之一的犯罪分子,无论其犯罪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是重罪还是轻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还是其他刑事犯罪,如果具备了法定的减刑条件都可以减刑。

减刑只能适用于特定的对象。依照我国刑法第78条之规定,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里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都属于自由刑的范围。其中,管制是限制自由刑;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由此可见,我国刑法中减刑,主要是指缩短自由刑的执行期限,因而与其他刑罚执行中的减轻制度得以区分。

在其他刑罚执行中,也存在减轻的问题,例如死缓减刑。如前所述,死缓减刑是由于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没有故意犯罪,因而刑种发生变更,将死刑改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这种死缓减刑虽然也具有减刑的性质,但它是死缓制度的内容之一,不同于我国刑法中的减刑制度。当然,死缓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以后,符合减刑条件而被减刑的,可以视为减刑。罚金刑在执行中也涉及减轻的问题?我国刑法第53条规定: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但这种罚金的减轻不是因为受刑人有悔改或立功表现,而是依据其实际的负担能力而采取的变通的执行措施。此外,剥夺政治权利在执行中也存在减轻的问题,我国刑法第57条第2款规定: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但这只是随着主刑的减轻而对附加刑的一种调整,而非通常意义上的减刑。

2、实质条件

减刑的实质条件,因减刑的种类不同而有所区别。

可以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一般地说,犯罪分子在服刑中的悔改表现和立功表现是统一的。但也有些犯罪分子有悔改表现而无立功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而无突出的悔改表现。刑法规定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都是减刑的条件。犯罪分子只要具备了其中之一,就可以减刑。当然,如果既有悔改表现又有立功表现,则可以在法定的减刑限度内给予更大幅度的减刑。

减刑的实质条件,是指法律对犯罪人提出的减刑必须具备的实体条件。只有符合这一条件,才能得以减刑。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减刑只能适用于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这是适用减刑的实质性要件。之所以称其为实质性要件是由我国减刑的宗旨和目的而决定的。社会主义国家适用减刑的目的旨在通过肯定罪犯已有的改造成绩,激励其继续努力改造,逐步减少以至消除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使其不再危害社会,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是否减少以至消除,重要的标志在于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是否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因此,我国刑法才把犯罪分子是否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作为减刑的最根本的实质性要件。我国学者还有把这一条件称为主观条件的,指出:犯罪分子在执行刑罚过程中,必须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这是减刑的主观条件。从减刑制度的立法宗旨来看,减刑本身旨在运用刑罚评价手段的权威力量,肯定罪犯的已有改造成绩,引导并激励其继续努力,同时通过榜样的力量来鞭策其他罪犯,促进全体犯人的共同进步。这种主观条件的提法,表明悔改是犯罪分子主观恶性的减小,有一定根据。但悔改和立功都是犯罪分子的客观表现,称为主观条件易于造成误解。为此,我们倾向于把法律规定的减刑必须具备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称为减刑的实质条件。

3、限度条件

减刑的限度,是指犯罪分子经过减刑以后,应当实际执行的最低刑期。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8条的规定,减刑的限度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人民法院依照刑法典第50条第2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

2014年2月中央政法委发布《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规定,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这三类罪犯判死缓入狱后,减刑后的最低刑期将比原来延长5年,最低不少于22年。

刑法之所以规定减刑的限度,主要是因为要确保刑法预防犯罪目的的实现。刑法的目的是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的统一。尽管在不同的刑事诉讼阶段,对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的实现会各有侧重,但不能为了单纯追求一个目的的实现而忽视甚至牺牲另一个目的的实现。带有奖励性质的减刑制度对于犯罪分子积极接受教育改造,早日消除其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进而实现刑法特殊预防的目的具有重要作用。但是,如果减刑没有限度,只对罪犯执行很短的刑期,就必然会降低刑法额威慑力,削弱一般预防的效果;而且也会因刑法执行时间过短而不足以消除罪犯的主观不良企图,而最终难以实现特殊预防的目的。此外允许没有限度的减刑,也不利于维护法院判决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理解减刑的限度,应科学界定我国刑法典第78条规定中实际执行的刑期的含义。对此,理论界曾有不同的看法:有点的认为,实际执行的刑期是指罪犯在监狱服刑改造额时间;有点的认为,实际执行的刑期,不仅包括在监狱服刑的时间,还包括判决前的羁押时间。

二、减刑的法律特征

中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据此,刑法上所说的减刑是指被判处一定刑罚措施的犯罪分子,如果在执行期间,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就可以给予刑罚种类的变更,或者刑期的缩短。减刑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征:

1.减刑的对象是正处在刑罚执行期间的罪犯。这一点是区分减刑与量刑制度的根本所在。同为立功表现,如果是出现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则可以作为一项量刑制度,对犯罪嫌疑人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在执行阶段有立功表现,则只能作为一项减刑的前提行为,从而引起减免刑罚的结果。

2.减刑针对的是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的罪犯之间的共同点,就是他们所判处的刑罚均是自由刑,而自由刑的轻重是以刑期的长短来确定的。如果有期限,则在此期限内予以减免,如果没有期限,则通过法定程序裁定一个确定的刑期。

3.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其减刑的内容是刑种的变更,即从无期徒刑向有期徒刑的变更;而对于判处管制、拘役及有期徒刑的罪犯而言,其减刑的内容则是刑期的缩短。

4.对于减刑的适用,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也就是说,当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行为时,才有可能或者必须提起减刑的程序。

5.减刑既包含实体法上的内容,即对刑罚的运用,涉及到刑事责任的问题,也具有程序法上的内容,即根据特定的程序进行处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30日 08: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减刑相关文章
  • 减刑的条件及计算时间
    减刑条件: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刑法规定,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计算:刑法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2023-04-22
    140人看过
  • 减刑或缓刑的条件及申请流程
    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暂缓量刑、缓量刑。是刑法上的一种刑罚制度。执行缓刑的人减刑条件如果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由考察机关(一般是所在地的派出所)报请法院申请减刑。但缓刑并不严格约束罪犯的自由,所以在执行过程中,缓刑很少有减刑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前款规定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减刑,同时应依法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
    2023-07-08
    211人看过
  • 什么时候可以减刑,减刑条件,减刑的程序
    减刑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前提条件:只能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减刑。(二)实质条件:1、可以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人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2、应当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人在刑罚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申请减刑的起始时间: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1年半以上方可减刑;被判处不满5年有期徒刑得罪犯,可以比照上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和间隔时间的限制。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2年以后,可以减刑。一、最高法院减刑假释网怎么登录最高法院减刑假释网的登录方式是,直接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的网站,为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2023-06-25
    120人看过
  • 刑法立功条款的规定有哪些,减刑的特征有哪些?
    一、刑法立功条款的规定有哪些《刑法》第68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5条规定: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二、减刑的特征有哪些1.减刑的对象是正处在刑罚执行期间的罪犯。这一点是区分减刑与量刑制度的根本所在。同为立功表现,如果是出现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则可以作为一项量制度,对犯罪嫌疑人予以从轻
    2023-06-23
    200人看过
  • 减刑的适用条件及减刑的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
    本文为您提供关于减刑的适用条件的相关法律问题。一、减刑的适用条件减刑,是针对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而言,因此,减刑只适用于: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的限制,而没有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的长短的限制;2、在刑罚执行期间,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定的减刑情节,如果没有被判处刑罚或者刑罚已执行完毕,减刑就不存在的意义。只有符合上述两个前提条件的犯罪分子,才能适用减刑。减刑,分相对减刑和绝对减刑两种情形。相对减刑,也叫可以减刑。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二者居其一,即符合相对减刑的条件。绝对减刑也叫应当减刑,是具有刑法规定的六个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情形的减刑。具体执行减刑工作时,对以
    2023-04-22
    141人看过
  • 减刑的条件有哪些?减刑的法定要件是什么?
    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应当减刑的条件: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减刑要满足哪些条件对减刑设置一定的限度条件是完全必要的。根据我国刑法第78条第2款的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0年。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减刑的形式有两种:一是刑种的变更,例如将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二是刑期的变更,例如有期徒刑本身刑期的缩短。除无期徒刑的限度是实际执行10年以外,其他刑罚的限度采用的是比例制,即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减刑限度的比例制,使原判刑期与实际执行的刑期成正比例关系,体现了刑罚的公正性。需要说明的是,减刑不仅是
    2023-07-16
    420人看过
  • 哪些条件适用缓刑及减刑
    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七十四条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七十
    2023-05-01
    134人看过
  • 减刑要满足哪些条件 减刑的条法定件有哪些
    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应当减刑的条件: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一、强奸罪判三年后可以减刑吗可以减刑,不过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刑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二、处假释可以减刑吗不可以。根据《刑法》第78条规定,被判处
    2023-06-23
    111人看过
  •  有关缓刑减刑的法律法规及实践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享受减刑, 但被判缓刑的囚犯则不能申请减刑。缓刑是一种刑罚, 因此缓刑并不符合减刑的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享受减刑,但被判缓刑的囚犯则不能申请减刑。缓刑是一种轻判,因此缓刑犯不符合减刑的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符 合 哪 些 条 件 , 犯 罪 分 子 可 以 宣 告 缓 刑 ?根据素材2中的内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遵守以下规定:1.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 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
    2023-09-17
    139人看过
  • 减刑的适用条件和限制以及应当减刑的犯罪行为人
    一、减刑的适用条件1.适用减刑的对象条件。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适用减刑的实质条件。减刑分为弹性减刑和硬性减刑两种。弹性减刑是说,犯罪分子只要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就可以适用减刑。硬性减刑是说,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就应当适用减刑。3.适用减刑的限度条件。对犯罪分子适用减刑的时候,必须遵守刑法对减刑规定的限度条件,即减刑的幅度必须适当。减刑的幅度过大,会使犯罪分子觉得获得减刑太容易,不利于犯罪分子的改造;减刑幅度过小,又会使犯罪分子觉得获得减刑太难,同样不利于犯罪分子的改造。二、减刑的限制条件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3.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
    2023-04-20
    146人看过
  • 减刑条件及具体操作
    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服刑人员怎样减刑?服刑人员减刑的方法:(一)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二)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三)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四)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五)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六)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
    2023-07-08
    274人看过
  • 限制减刑的条件和减刑幅度的探讨
    服刑三年最多可以减一年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管制、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规则、有悔罪表现等的话,那么对于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来说可以减刑一年半。服刑人员的减刑与罚金1、《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2、《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五款: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第二百六十条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罚金应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
    2023-07-03
    245人看过
  • 刑法减刑原则及其具体适用:明确减刑条件与限度
    1、减刑的条件根据《刑法》第七十八专条第一款属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2、减刑的限度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
    2023-08-10
    176人看过
  • 减刑条件的满足能否决定减刑的时长?
    判一年符合减刑条件可以减刑6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即判刑一年的,最多可以减刑六个月。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相关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
    2023-07-17
    48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减刑
    词条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更多>

    #减刑
    相关咨询
    • 减刑的条件及减刑手续有哪些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5-10
      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 应当减刑的条件: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法律依据】
    • 减刑的条件是什么, 如何理解适用减刑, 减刑以及减刑的程序是怎样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5
      减刑是十分严肃的事情,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罚金,没收财产等附加刑的,不能适用减刑。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二年期满后,根据他在缓刑执行期间的情况,可以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但这是一种特定制度不包含在减刑制度的适用范围之内。 (2)减刑,只适用于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所谓悔改或者
    • 减刑的概念与特征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1-26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特征如下: 1.减刑的对象是正处在刑罚执行期间的罪犯。 2.减刑针对的是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 3.对于减刑的适用,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根据《刑法》第78条规定,减刑的范围为,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
    • 减刑的法律特征包括哪些方面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24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 根据《刑法》第四章第六节的规定,减刑有以下五个方面的法律特征: 1、减刑的对象是正处在刑罚执行期间的罪犯。 2、减刑针对的是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 3、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其减刑的内容是刑种的变更,即从无期徒刑向有期徒刑的变更;而对于判处管制、拘役及有期徒刑的罪犯而言,其减刑的内容则是刑期的缩短。 4、对于减刑的适用,必须
    • 特赦律师说的一年的减刑算不算减刑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7
      减刑没有次数的要求。只要符合这四类情形之一就可以被减刑。一是参加过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的服刑犯。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参加过保卫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对外作战的服刑罪犯,但几种严重犯罪的罪犯除外。三是年满七十五周岁、身体严重残疾且生活不能自理的服刑罪犯。四是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服刑罪犯,但几种严重犯罪的罪犯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