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天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与李忠国买卖合同纠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3 09:21:18 336 人看过

上诉人(原审被告)吉林泰天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李,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宋军,安徽安维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马占军,该公司职员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李忠国,男,1966年8月6日生,汉族,农民。

委托代理人陶树学,长岭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上诉人吉林泰天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长岭县人民法院(2008)长民初字第152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了本案。上诉人吉林泰天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理人宋军、马占军,被上诉人李忠国及委托代理人陶树学到庭参加诉讼。

本院认为,上诉人吉林泰天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所签订的销售合同中明确约定在乙方未付清货款(含利息及各种费用等)前该机产权归甲方上诉人吉林泰天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机转租第三方管理。而被上诉人在原审时所主张的各种损失中包括与兴安地质建筑工程有限责任签订的设备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所造成的租金损失,且被上诉人没有证据证明签订转租合同前已告之上诉人同意,原审法院应对双方之间所签订的销售合同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长岭县人民法院(2008)长民初字第1523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长岭县人民法院重审。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3709元,退还上诉人吉林泰天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07: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章
  • 马忠德与甘肃省临夏州农业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专利侵权纠纷一案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5)兰法民三初字第022-2号原告马XX,男,1943年7月20日出生,回族,甘肃省广河县人,身份证号:622924430720001,住广河县城关镇潘家村潘家庄40号。委托代理人刘钟应、刘善君,兰州市华坪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甘肃省临夏州农业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甘肃省临夏市折桥乡王牌24号。法定代表人徐XX,该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陈顺林,甘肃融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张真,兰州振华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专利代理人。本院受理的原告马XX诉被告甘肃省临夏州农业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农机公司)专利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05年3月21日受理,2005年5月24日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审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本院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已受理了本案被告农机公司提出的宣告原告持有的98232868.0号多功能农用粉碎机实用新型专利权无
    2023-06-08
    402人看过
  • 汪庆蓉与重庆市巨汇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
    债务人"汪庆蓉"于2006年03月01日在中国重庆市九龙坡区因为租赁合同纠纷欠债权人"重庆市巨汇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6000.00元,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机关于2007年02月17日作出(2007)渝五中民终字第47号号法院判决,其具体内容:上诉人重庆市巨汇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因房屋租赁一案,不服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2006)九民初字第355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认为,根据原告与重庆人道美疏菜副食连锁公司签订《关于职工住房处置及管理的补充协议》第三条一项的约定,原告收取被告租金应按市房价标准统一执行。因该协议并未约定按市房价标准统一执行的终止日期,因此,在原告取得产权证时也应按协议履行。而重庆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提高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渝住改发[2001]2号文件)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中并无
    2023-06-05
    185人看过
  • 工程机械设备买卖合同纠纷案补充代理词
    【代理合同纠纷】工程机械设备买卖合同纠纷案补充代理词原告辩论意见(补充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及审判员: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受原告(反诉被告)江苏**机械有限公司委托,结合双方开庭后陈述的事实和出示的证据,发表如下辩论意见(补充代理词),供合议庭参考:一、被告方提出反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已经丧失其法律上的胜诉权。自2004年3月原、被告双方签订并履行合同以来,被告方无理由恶意拖欠货款已经给原告方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在2006年7月24日被告方支付最后一次货款后原告方追债无望,遂于两年诉讼时效之内即2008年7月24日之前向法院提起给付之诉。然而,被告方此时才以原告方货品质量达不到要求为名提出反诉请求抵消其拖欠的货款。按照双方所出示的证据及证人证言来看,如有质量问题争议应当在原告方交货运行时(即2005年10月至2006年1月之间)就存在,诉讼时效应当从此争议时开始计算。然后此后的两三年时间,原
    2023-06-09
    432人看过
  • XX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成都XX工贸有限公司等销售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13年1月31日批准)民事**公司人格混乱连带责任判决要点。**公司人员、业务、财务等各方面交叉或混淆,导致其财产无法区分,丧失独立人格,构成人格混淆。2。**公司人格混乱,债权人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公司对外债承担连带责任。原告XX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机械公司)诉成都XX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工贸公司)拖欠货款成都XX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机械公司)。,四川XX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和XX工贸公司具有相同的法人资格,王某、XX工贸公司股东等三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个人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在一起,应当予以确认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请示:XX工贸公司支付所欠10916405.71元及利息;XX机械公司、XX公司、王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XX工贸公司、XX机械公司和XX公司辩称,三家公司虽有关联,但并不混淆,XX机械公司和
    2023-05-07
    487人看过
  • 四川航天建筑工程公司与侯世惠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四川航天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建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2006)渝北法民初字第219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判认为,何学富向原告亲笔书写了欠到材料款(276500)元正的欠条的事实成立,虽然被告辩称此系受胁迫所书,但并未提供何学富受胁迫的证据及受胁迫后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的证据;其提供的买卖合同,亦不能证明未与原告建立买卖关系。被告认可何学富在2003年6月之前系其项目经理,则何学富对外出据欠条,确认其任职期间的欠款事实,应属履职行为。因此,被告尚欠原告货款276500元的事实成立,其未及时给付,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遂判决:被告四川航天建筑工程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侯世惠货款276500元。本案案件受理费6660元,其他诉讼费2000元,合计8660元,由被告四川航天建筑工程公司负担。此款
    2023-04-23
    140人看过
  • 赵xx与李x其他买卖合同纠纷案
    一、赵XX与李X(本诉原告、反诉被告)之间是房屋使用及买卖关系,不是租赁关系。2003年3月17日,赵XX与李X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李X将安慧里1区22号楼103房交由赵XX承租。2003年3月18日,赵XX付租金10000元。2003年9月18日再付租金11000元。2003年8月4日,赵XX与李X又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2003年11月17日,双方再次签订了《房屋使用、转让协议书》。约定:李X以375000元的价格将安慧里1区22号楼103房出售给赵XX。同时约定:被告付给原告定金8000元,交付定金之日起,安慧里1区22号楼103房使用权归赵XX。2003年8月4日,赵XX给付李X定金8000元。可见,《房屋租赁合同》已于2003年8月4日被《房屋买卖合同》取代,至迟也在2003年11月17日由《房屋使用转让协议书》取代。而且该《房屋租赁合同》也已于2004年4月
    2023-04-23
    237人看过
  • 李玉兰与马海涛买卖合同纠纷案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浦检刑诉[2008]54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徐楚风、姜海宇犯侵犯著作权罪,于2008年5月2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8年6月2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杨联峰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徐楚风及辩护人李大泓、被告人姜海宇及辩护人马一星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06年7月,被告人徐楚风、姜海宇得知英特儿营养乳品有限公司需购买WindowsXP等7种微软公司的软件,经预谋后,向上海同威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微软公司价值人民币78,591元的WindowsXP软件67套,并据此取得了微软公司的开放式许可协议。后在未经著作权人微软公司的许可下,擅自在该份开放式许可协议上添加了微软Office2003Win32ChnSimpOLPNL等6种软件。后通过上海爱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道宁信息科技有限公
    2023-04-23
    204人看过
  • 李仕利、李士林、李士忠、李士昌与李德山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
    原告李仕利,男,1954年9月21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苏峪口村。原告李士林,男,1956年10月23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苏峪口村。原告李士忠,男,1958年9月13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苏峪口村。原告李士昌,男,1966年3月2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苏峪口村。被告李德山,男,1950年10月1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苏峪口村。委托代理人刘斌,北京刘斌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张立凤,女,1966年7月11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北京市怀柔区南大街康馨家园9号楼2单元202室。原告李仕利、李士林、李士忠、李士昌与被告李德山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08年7月3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法官杨高范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张文龙、王淑玲参加的合议庭审理本案,并于2008年12月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
    2023-04-24
    144人看过
  • 开利泵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宁波万力达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开利泵业(集团)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2007)青民二(商)初字第11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8月5日,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购销合同》一份,约定由被上诉人向上诉人购买阀门。具体内容:产品品牌是艾维科牌,数量按实结算,合同产值人民币15万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为暂定,产品型号、规格及质量要求详见附表,并附合(符合)消防产品的有关质量要求,并附产品相关证牌;交货地点:天一豪景工地;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国家标准验收,提出异议期限为收货之日起15天内,如15天内无异议,视为型号、数量、质量均合格;结算方式:必须按合同帐号付款,合同签订后10天内被上诉人支付10%的定金,货到工地付至95%,余5%质保金一年内付清;违约责任:被上诉人逾期付款则每天加收未付货款万分之四的
    2023-04-23
    412人看过
  • 金少山与被告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金少山,男,1960年4月8日出生,汉族,资兴市人,职员,住资兴市工商银行院同。被告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株州市建设中路28号。法定代表人熊用机,该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金承锋,男,1962年3月8日出生,汉族,株州市人,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会计,住株州市石峰区新建村39栋206号,特别授权。本院于2009年2月18日立案受理了原告金少山与被告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由审判员姚永飞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原告金少山诉称:2006年至2007年原告为被告华润鲤鱼江发电B厂工程项目经理部供应水泥,至今被告尚余货款10万元未付,经原告多次催讨未果,现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给付货款10万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被告辩称:欠款属实。查明:2006年至2007年原告为被告华润鲤鱼江发电B厂工程项目经理部供应水泥,至今被告尚余货款10万元未付。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人民法院
    2023-04-23
    332人看过
  • 舟山兴业有限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辛达斯坦利华有限公司诉被告舟山兴业有限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99年9月2日立案受理。2003年10月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案件指定由本院管辖。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4年8月2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辛达斯坦利华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刘俊寅、顾百忠,被告舟山兴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郑伦海、唐国华(已于2007年3月撤销委托)到庭参加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被告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舟山兴业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18日前支付辛达斯坦利华有限公司款项224866.62美元,折合人民币1740242.77元(按支付当日的汇率1:7.739计);二、前述款项舟山兴业有限公司已于2007年3月18日汇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帐户,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转汇至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并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转汇至当事人帐户;三、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86
    2023-04-23
    141人看过
  • 衢州市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衢州市鑫洋金属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洋公司)为与被告{公司1}(以下简称{公司8})、{公司5}(以下简称双港建筑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07年4月16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同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员吴昱担任审判长、审判员郑慧芳及叶晓春参加的合议庭。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由本院认可,双方当事人于2007年7月5日交换了证据。本院于2007年7月20日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鑫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柴元芳及委托代理人陈国庆,被告{公司8}的委托代理人{许3X}、{徐4X},被告双港建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吴6X}及委托代理人{姜7X}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鑫洋公司诉称:被告双港建筑公司因承建衢州市白云学校B标工程需要,通过姜林芳介绍从2005年11月9日开始向原告购买钢材。2005年11月29日,被告双港建筑公司项目部经理奚方林与原告补签《钢材购销合同》一份,合
    2023-04-23
    315人看过
  • 海南信泰实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上诉人北京基业房地产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业公司)因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0)海民初字第1212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2000年10月,基业公司诉至原审法院称,1998年9月7日,其与海南信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泰公司)签订承包销售合同,双方约定其以信泰公司销售部的形式承包销售信泰公司拥有合法出售权的文慧家园小区2#、3#楼;销售底价为7500元/平方米;在销售率达到40%至80%时,双方可按市场情况,经协商一致后对该底价作出调整。对于佣金,双方约定为已出售房屋底价全款的2%,超出底价部分双方按50%∶50%分成;低于底价部分,则由其全部承担。此外合同还约定,信泰公司应及时足额支付其佣金,除非其应领佣金累计达双方认可的90%总额,否则信泰公司不可扣留其佣金。但实际情况是,当其以高于底价的价格卖出了部分房屋
    2023-06-08
    457人看过
  • 李**与荣成**有限公司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案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5)一中民初字第3253号原告李*钢(曾用名凌然),男,汉族,1965年5月9日出生,住北京市石景山区扬庄小红楼9栋1号。委托代理人高-峰,男,汉族,1942年6月4日出生,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幸福路30号4号楼3单元8号。被告**华泰汽车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荣成市观海中路111号。法定代表人张*根,董事长。委托代理人王-刚,男,汉族,1979年1月14日出生,住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路17号,**华泰汽车有限公司职员。委托代理人邓-勇,男,汉族,1974年11月5日出生,住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江西路11号,**华泰汽车有限公司职员。原告李*钢诉被告**华泰汽车有限公司(简称**华泰公司)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05年3月15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5年6月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钢及其委托代理人高-峰,被告*
    2023-05-05
    114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咨询
    • 因买卖合同产生纠纷,可以起诉有限责任公司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22
      买卖合同约定可以起诉关联公司的,起诉时可以起诉关联公司。 如无约定,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只能起诉双方,不能起诉相关公司。
    • 某机械有限与北京某机械有限公司工会集体劳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1
      北京某机械有限与北京某机械有限工会集体劳动合同
    • 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能否执行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05
      公司和股东属于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公司不对股东个人债务负责,股东也不对公司债务负责。如果股东滥用公司的法人独立地位,严重损害了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就有权请求法院责令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此,合同纠纷能否执行股东要看股东对此合同纠纷是否要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
    • 买卖合同纠纷与产品质量责任纠纷是怎样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27
      当然有关系,买卖合同纠纷中,双方关于产品质量问题的争议十分突出,焦点往往集中在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由此引起拒付货款或要求索赔,当原告方请求对方给付货款起诉的,被告以产品质量问题为由抗辩,调解难度高,审理难度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
    • 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合并程序之间的法律关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5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所以不一样的合并方式会稍微有不同的合并程序。公司需合并的,公司股东会应作出决议,并按《公司法》的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处理债权债务义务之后,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申请变更登记。 下面是公司合并的程序之吸收合并程序: (一)吸收合并 吸收合并是指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后存续,被吸收公司解散,合并后存续公司应办理变更登记,解散公司应办理注销登记,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