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19:21:13
177 人看过
一、民法典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是什么
特别法人。《民法典》第九十六条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包括哪些
人农村集体经济是指主要生产资料归农村社区成员共同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共同享有劳动果实的经济组织形式。
村级集体经济是农村基本的经济组成部分。
一些农民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农村社区或突破社区界限,自发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的经济组织,提高了组织化程度和收入水平。
按照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是属于特别法人,还有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的法人也是属于特别法人,对于农村经济组织成员是包括了几个方面的人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属于哪种法人?
403人看过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地位的确立
171人看过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拆迁吗?
100人看过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证书由谁颁发?
233人看过
-
什么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其定义?
359人看过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有权征收农民宅基地?
237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人
词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法人
最新文章
#法人
相关咨询
-
农村有哪些典型的集体经济组织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6农村最典型的集体经济组织包括组集体和村集体。这两个都是集体经济组织的形式。《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村民有没有法律责任?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4农村村民依法办理住宅用地和土地登记手续,领取宅基地使用证以后,就依法享有了宅基地使用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随意或者擅自收回村民的宅基地。但是,在下列情况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村民的宅基地:(一)为乡(镇)村公共实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村民的宅基地的;(二)村民不按照批准的宅基地用途使用土地的;(三)村民因迁移等原因不再使用宅基地的;(四)村民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法律界定是如何的?甘肃在线咨询 2021-03-30(一)什么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玉农业人口、农村居民、村民不是相同的概念。非农业人口不是农村经济组织人员,但农业人口不等于就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业人口是一个公民身份概念,是我国特定的户籍制度的产物,它仅具有户籍身份上的识别意义。随着我国户籍制度的改革,目前12个省市已经取消了这一概念,而代之以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村民属于农业人口,是指户籍和居住在行政内的公民,仍是以户籍和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的重要性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3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有很大的不同,按照法律规定,它的财产属于成员集体所有。同时,农村集体经济还有一个很大的特征,就是它的社区性,主要表现在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集体所有。针对这种特殊性,为了保护农民的利益,特别是防止外部资本的侵占,文件明确两点:第一,改革的范围严格限定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第二,股权的流转不得突破集体经济组织的范围。这两点规定非常重要,现阶段也是符合农村实际的。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能否要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05如你所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