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协议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18:40:56 378 人看过

(一)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基本情况;

(二)委托鉴定的事项及用途;

(三)委托鉴定的要求;

(四)委托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的简要情况;

(五)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的目录和数量;

(六)鉴定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七)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

(八)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一、司法鉴定要多久出结果?

司法鉴定机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委托,应当即时作出受理的决定;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通过信函提出鉴定委托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可以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受理的时间。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

二、当事人对司法鉴定结果不服应该怎么办?

(一)可以坚持申请重新鉴定

为了使司法鉴定结果更加公正、对自己更加有利,当事人在申请重新鉴定时不仅要单纯地提出申请,还要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对鉴定结论提出充分异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的规定,符合法定情形的,法院应当准许重新鉴定。

(二)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

如果当事人有足够证据证明司法鉴定期间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违纪,则可以向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投诉,司法行政部门可以调查、处理其违法行为,从而使原鉴定结论作废或被撤销。

(三)搜集证据推翻司法鉴定结果

有效的鉴定意见是基于检材真实、完整、充分、合法的基础之上的。因此,如果当事人发现司法鉴定结论缺乏真实性,可以积极搜集证据,推翻司法鉴定结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4: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行政赔偿申请书应当载明什么事项
    一般情况下,行政赔偿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受害人的基本情况。受害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如果是受害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与受害人有扶养关系的亲属行使请求权时,还应写明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有扶养关系的亲属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所,以及与受害人的关系。受害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如果是承受其权利的法人、组织要求赔偿的,还应当载明承受其权利的法人、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承受受害人权利的事实和原因。2、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义务机关的名称是申请书上必不可少的内容,因为他能表明赔偿请求是向哪一个机关提出的。3、具体的行政赔偿要求。包括要求赔偿的方式(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给付赔偿金等方式)、支付赔偿金的具体金额、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等。受害人若
    2023-06-13
    188人看过
  • 上市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中应载明哪些事项?
    上市公司收购采取的如果是要约收购的方式,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要约收购报告书中,应载明哪些事项?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要约收购报告书中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收购人的姓名、住所;收购人为法人的,其名称、注册地及法定代表人,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二)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及收购目的,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三)上市公司的名称、收购股份的种类;(四)预定收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五)收购价格;(六)收购所需资金额、资金来源及资金保证,或者其他支付安排;(七)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八)收购期限;(九)报送收购报告书时持有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量、比例;(十)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包括收购人及其关联方所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的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持续关联交易的,收购人是否已作出相应的安排
    2023-06-05
    485人看过
  • 股份公司的股份应当记载哪些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股票应当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股票种类,(四)股票编号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记载发起人、法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而不应以其他账户名称或代表的名义注册,因此,在这方面,我们需要有一个详细的了解,以便对股票有更多的了解。这也是实践中很常见的一个问题,对于那些不太清楚的人来说,我们需要了解《公司法》的相关法律规定,才能对这个问题有一个深入的认识。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律师
    2023-05-02
    63人看过
  • 出资证明书应当包括哪些事项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的事项有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有限责任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必须于公司成立后才能进行。一、原始取得的股东资格有哪些股东资格原始取得的方式有:1、公司设立时,通过认缴出资额取得;2、公司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取得。《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二、股权确认纠纷证据有什么股权确认纠纷的证据如下:1、股东名册以公司股东名册的记载确认股东资格,得到了世界公司法的广泛认可。各国法律普遍认为,股东名册具有授
    2023-03-24
    429人看过
  • 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应当载明的事项。一般来说,会议的内容应当包括会议的目的、地点和审议的事项。各国法律普遍规定,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公告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公司法也规定,年度股东大会不得脱离会议通知规定的范围,否则决议无效什么是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有权选举和罢免董事,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具有广泛的决策权,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应当在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在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三)临时提案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应当自收到提案之日起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议题明确,决议具体(《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
    2023-05-02
    187人看过
  • 分居协议和协议应当标明什么事项
    订立分居协议应当包括如下相关内容:首部分,应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中间部分,应写明在夫妻双方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就分居达成合意,并写明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列明夫妻共同债权、共同债务、子女抚养权等问题,最后部分,应由双方签字写明日期。分居协议怎么写1、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要说明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不再有义务与其丈夫或妻子同居。2、协议中要说明子女由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承担以及探望权如何行使?3、可以对分居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如无约定或无法达成协议,则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若同意,可以在协议中规定分居期间双方不再互相享有家事代理权(但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一方违反则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双方若同意,可以约定分居期间因为一方而产生的债务一律视为个人债务(同样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一方如果违反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4、分居的期限,应以三个月至两年为限,期限届满,如一方当事人依然认为感情无法
    2023-08-12
    415人看过
  • 行政处罚书至少应载明那些事项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一、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法列举规定了六类行政处罚,并规定了其他行政处罚种类的规定办法。这六类处罚不是按照单一标准划分的,也没有穷尽性质。这种规定的主要根据,是它们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影响程度,对行政管理秩序的保护作用,便于划分不同国家机关对各种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这六类行政处罚分别是:1、警告。它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
    2023-04-02
    194人看过
  • 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应载明哪些事项
    一、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应载明哪些事项?《公司法》第八十二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设立方式;(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依照《公司法》上述规定草拟章程,然后调开股东会议修改通过,并由股东签字。二、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不一致的处理。公司章程如果违反了《公司法》的强行性规定则应为无效,如果仅仅是变通了《公司法》的任意性规定,则不应否定章程的效力。公司章程的内容包括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相对必要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公司法》第25条、第82条分别
    2023-04-17
    167人看过
  • 招标资格预审通告应当载明的事项有哪些
    (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2)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3)招标项目的地点和时间要求;(4)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5)对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6)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地点和截止日期;(7)资格预审的日程安排;(8)需要通告的其他事项。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八条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第三十九条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第四十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
    2023-06-13
    298人看过
  • 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一、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哪些事项1、委托人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基本情况;2、负责本评估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3、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时点等评估基本事项;4、委托人应提供的评估所需资料;5、评估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6、评估费用及收取方式;7、评估报告交付时间、方式;8、违约责任;9、解决争议的方法;二、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2011年6月3日公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办法规定,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对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评估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后,选用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方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有交易的,应当选用市场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或者其类似房地产有经济收益,应当选用收益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是在建工程的,应当选用假设开发法评估。可以同时选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评
    2023-04-20
    472人看过
  • 对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事项的强制性规定
    《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一、对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的强制性规定《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二、对股份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事项的强制性规定《
    2023-03-29
    282人看过
  • 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再审申请书载明的下列事项
    (一)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列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列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二)原审法院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三)具体的再审请求;(四)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五)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名称;(六)申请再审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二)申请保全措施;(三)申请支付令;(四)申请公示催告;(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六)申请破产;(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
    2023-08-08
    229人看过
  • 再审申请书需要载明哪些事项
    根据《审判监督程序司法解释》第3条的规定,书写再审申请书有一定的要求,不仅要符合一定格式的要求,也要符合特定内容的要求。类似《民事诉讼法》第ll0条对起诉状的规定,要求再审申请书应当包括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事项:第一项,要求再审申请书分别写明申请再审人和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请再审人和对方当事人是公民个人时,应当写明其姓名、住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申请再审人和对方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应当写明其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有效联系方式主要是为了送达文书材料,当事人对于提高诉讼效率也应有配合的义务。若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可依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
    2023-06-11
    168人看过
  • 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载明什么事项?
    根据公司债券是否记载债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可以把公司债券分为记名公司债券和无记名公司债券。记名公司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记名公司债券一经背书和交付,即在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发生公司债券转让的结果;只要已有背书和交付,即使未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进行记载,转让人亦不得再主张转让无效而要求返还债券。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未经记载于公司债券存簿时,不得以之与发债公司对抗。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下列事项:(一)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的编号;(三)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四)债券的发行日期。发行记名公司债券应在存根簿上载明什么事项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下列事项:(一)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2023-08-02
    78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订立合伙协议应当载明哪些事项,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1-10
      订立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等事项。
    • 离婚调解协议书可以载明哪些事项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5
      离婚调解协议书可以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离婚纠纷的主要事实、争议事项以及各方当事人的责任。 (三)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履行的方式、期限。 调解协议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之日起生效。调解协议书由当事人各执一份,人民调解委员会留存一份。
    • 公司破产的公告应当载明有哪些事项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31
      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3、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 4、管理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 5、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要求; 6、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7、人民法院认为应当通知和公告的其他事项。
    • 社保工伤认定书该如何写,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25
      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街,是××职工。被告:××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任××职务联系电话:××××××请求事项请求劳动部门依法认定申请人在×××时间受伤为。事实及理由:申请人是×××公司职工,××××年××月被招入公司,担任××工作,在××年月日上班时间,按照领导的工作安排,从事工作。因为发生××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受到严重伤害,大
    • 追讨工程欠款起诉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4
      追讨工程欠款起诉书应载明以下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