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有几种形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9 16:51:38 495 人看过

刑事自诉案件包括下列三类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具体包括下列案件:

(一)侮辱诽谤案件,但这类案件中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案件。

(三)虐待案件。

(四)侵占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也就是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具体来说包括下列案件:

(一)故意伤害中致人轻伤的案件。

(二)非法侵入住宅的案件。

(三)侵犯他人通信自由的案件。

(四)涉及重婚的案件。

(五)遗弃家庭成员的案件。

(六)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以及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一、自诉转公诉的两种情形是什么

自诉转公诉的两种情形是在自诉时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危害到国家利益或发现案件性质并非自诉时的罪名、故意伤害罪致被害人轻伤的,在自诉人取证困难的情况下,经申请可以转为公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

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法院能直接受理职务侵占案件吗

法院不可以直接受理职务侵占案件,因为职务侵占案件不是自诉案件。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0日 00: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自诉相关文章
  • 形式自诉案件的种类有什么?
    1、被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中国的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如一般伤害案,公然侮辱、诽谤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军婚案,虐待案,遗弃案等。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
    2023-06-25
    62人看过
  • 年终奖有几种形式
    年终奖金发放形式1,双薪制“年终双薪制”是年终奖金发放最常见的形式之一。大多数企业,特别是外企更喜欢采用这种方式,即根据员工年底正常月收入的多少,给他们发放一到几个月的工资。这是一种有保证的奖金。一般来说,外企一般采用13、14岁以上的工资。只要员工年底还在工作,无论个人表现如何,公司表现如何,所有员工都会享受。它属于“包容性”,与福利性质相似。这意味着公司感谢员工在过去一年里的“辛勤工作”。这里的支付规则是一致的,对所有员工都是开放的,具体数额与每个人的基本工资水平有关,A:12+1法,也就是说,到年底,企业会给员工多发一个月的工资。这是以时间来衡量的,只要你干一年,就能得到双倍的报酬。但目前这种方法在香港和新加坡不常用,B:12+2法当一名员工为公司服务一年时,公司将给予额外的2个月的报酬作为奖励。这是一种非常灵活的方法。一般以公司的业务指标、客户指标和个人指标来衡量。公司的经营指标是
    2023-05-07
    64人看过
  • 拆迁补偿的形式有几种,各种补偿形式?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可以实行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结算差价或不结算差价的就地安置或异地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也可以协商选择综合性补偿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
    2023-08-03
    401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几种形式
    一、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几种形式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1.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2.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3.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4.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5.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6.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从事高危行业,适用无过错原则,受害人不必证明加害人主观方面有过错,加害人也不得以证
    2023-09-26
    468人看过
  • 贷款担保有几种方式形式
    贷款担保有三种方式,包括保证、抵押和质押。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与贷款机构约定,当借款人无法按期偿还贷款时,由保证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保证人只能由具备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可以担当。抵押担保是指借款人将符合要求的某一个财产抵押给贷款机构,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但是财产的所有权并不发生转移,只是转移了抵押物的占有权,而且当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时,银行有权优先受偿变卖该抵押物的价款。质押担保是指借款人将自己的动产或权利抵押给贷款机构,同样只是转移了占有权,当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贷款时,银行有权处置抵押物,并将变卖所得价款用于优先清偿贷款。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怎么办理1、贷款申请评估资产可以采取贷款人自评估、委托第三方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以及双方协商等方式,采取公正、公平、客观的方式确定房屋所有权及宅基地使用权价值。2、贷款审批贷款人应当统筹考虑借款人信用状况、借款需求与偿还
    2023-03-09
    51人看过
  • 刑事抗诉的两种形式是什么?
    一、刑事抗诉的两种形式是什么?1、第二审程序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2、审判监督程序抗诉,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二、检察院抗诉的情形有哪些?1、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2、确有抗诉的必要性。3、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有抗诉必要,依法提出抗诉:(1)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2)人民法院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证的有效证据,仅因被告人翻供而判决无罪或改变事实认定,造成错误裁判的。(3)人民法院审判活动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有贪污受贿行为,影响公正裁判的。(4)判决、裁
    2023-06-04
    184人看过
  • 自诉案件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2024-04-29
    457人看过
  • 共有包括哪几种形式
    一、共有包括哪几种形式共有包括两种形式:1.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份额,是指共有人对共有物所有权所享有的比例,其数额一般由共有人事先约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份额,通常可以按照投资比例确定份额,无法按照投资比例确定份额的,则视为份额相等。2.共同共有是指各共有人之间不分份额地共同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共同共有的最基本特征是基于特定的共有关系始得成立共同共有,如家庭关系、婚姻关系和共同继承关系。二、按份共有发生纠纷时效是多少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事权利所规定的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请求权分为债权请求权和物权请求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三、按份共有人对外转让
    2023-05-06
    454人看过
  • 犯罪动机有几种形式
    法律综合知识
    一、犯罪动机有几种形式1.政治动机,指出于一种反社会需要而产生的犯罪动机;2.财物动机,指为了满足衣、食、住、行等方面物质需要而产生的犯罪动机;3.性动机,指为了满足性本能的需要而产生的犯罪动机;4.报复动机,指基于报复而产生的犯罪动机;5.自尊动机,指为了满足某种变了形的自尊的需要而引发的犯罪动机;6.友情动机,指为了满足某种非社会化友情需要而导致的犯罪动机;7.妒忌动机,指因妒忌而产生的犯罪动机;8.戏谑动机,指出于追求刺激而产生的犯罪动机;9.恐惧动机,指因害怕而引起的犯罪动机;10.好奇动机,指出于好奇心而产生的犯罪动机;11.其他动机,如大义灭亲行为中正义感动机。犯罪动机的性质不同,所反映出来的主观恶性往往大不一样,比如谋财害命的贪利性动机就比出于自尊动机而侵害他人的主观恶性大。按照我国刑法学教科书的定义,所谓犯罪动机就是指刺激、促使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起因或思想活动,它回答
    2023-10-20
    337人看过
  • 贪污罪形式有哪几种
    1、侵吞财物,是指行为人将自已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转归自己或他人所有的行为。2、窃取财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将自己管理的公共财物非法占有的行为。3、骗取财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4、其他方法。主要包括:(1)内外勾结,迂回贪污。即国家工作人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内外勾结,将自己管理、经营的公共(国有)财物以合法形式,转给与其勾结的外部人员,然后再迂回取回,据为己有。(2)公款私存、私贷坐吃利息。(3)利用回扣非法占有公款。即行为人在为本单位购买货物时,将卖方以购货款中抽出一部分作为回扣的款项占为己有的行为。(4)利用合同非法占有公款。即行为人在为本单位购买货物、推销产品等经济活动中,在与他人签订经济合同时,双方恶意串通,提高合同标的价格,然后将抬高的差价私分等。(5)间接贪污。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
    2023-06-03
    262人看过
  • 组织结构有哪几种形式及各自特点
    组织结构有的形式及各自特点:1、直线制:结构简单、权力集中、隶属关系明确,职责分明,决策迅速,但是没有职能部门,领导没有助手,需要领导是全能型人才,无法实现管理专业化,不利于管理水平提高;2、职能制:各管理层之间设置职能部门,领导层指挥各职能部门而不指挥执行部门,而各职能部门对下级执行部门进行业务管理。这种方式强调管理专业化,提高工作质量,减轻领导负担。但是该种方式没有处理好管理部门和管理层次的关系,容易形成多头管理,造成职责不清;3、直线职能制:吸收了直线制与职能制的优点,同样在各管理层之间设置职能部门,但职能部门作为同层次领导的参谋,不直接指挥下级,只在业务范围内做管理工作,职能部门的指令只能领导的批准后下达。各管理层次之间按直线制的原理构成上下级关系。该结构保持了统一指挥的特点,又满足了职能的专业化分工。集中领导、职责清楚,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但部门之间横向联系差,信息传递路线长,职
    2023-08-09
    76人看过
  • 监外执行有几种形式
    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暂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属的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协助监督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法。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监外执行是对被判处监禁刑罚的犯罪人,基于特殊原因而采取的一种暂时变更行刑方式,实施非监禁刑罚的措施。监外执行是刑罚进步的产物,体现了刑罚的人道与文明。监外执行的对象是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或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适用监外执行。由于监狱关押对象的特定性,本节所讲的监外执行仅是有期徒刑犯的监外执行。哪些情况可以监外执行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据以都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023-06-14
    181人看过
  • 工资有几种发放形式
    工资包括以下几种形式: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定额工资、浮动工资、奖金、津贴。一、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计算标准中的平均工资由那些构成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但是不包括加班工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二、补贴金必须计入工资里面吗?补贴算在税前工资里面。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相关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三、劳动者工资包括五险一金吗劳动者基本工资的构成中并不包括五险一金。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津贴和补贴;计件工资;计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劳动
    2023-06-24
    456人看过
  • 征地补偿形式有几种?
    法律综合知识
    在征地过程中,被征地人的利益要充分注重,为了确保被征地人的利益。过去的一次性货币补助形式是将农民的土地利益排除在市场之外,无法满足农民失地之后后续发展的需要,因此改革征地补偿制度则应体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使农民也能享受土地市场化、商品化所带来的效益。农民这征地补偿形式:(1)最常使用的补偿形式就是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最直接的补偿方式,货币补偿方式主要涉及的是基本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等。货币补偿能够满足被征地人最基本迫切的生活需求,但是长远来看农民的经济来源失去了保证。(2)社会保险安置。为了保证农民长期的利益,可采取社会保险支付的方式,即经过农民的申请,先一次性支付部分补偿费给农民满足当前生活所需,剩余部分由政府分期支付给保险公司,再由保险公司按期支付给农民个人。(3)农业安置。在农民土地被征用之后,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本集体内重新调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配,或是
    2024-01-10
    47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自诉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在我国,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就没有法院的审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 更多>

    #刑事自诉
    相关咨询
    • 起诉的两种形式有几种?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18
      根据诉讼所要解决的案件的性质及其所依据的法律,诉讼可分为四种,即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经济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是通过侦查、起诉(包括自诉)和审判活动等,适用刑事法律,解决被告人是否犯罪和处刑问题。
    • 刑事案件的传唤形式有几种?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0-13
      刑事案件中通常有以下四种形式,口头传唤、强制传唤、传唤证传唤、拘传证传唤,对象都是未被羁押的人员。 1、口头传唤,是办案人员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口头责令其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查证的行为。 2、强制传唤,是办案人员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法嫌疑人,采取强制的方法将其带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查证的行为。 3、传唤证传唤,也叫书面传唤,是公安机关常的传唤方式,即由执行人员将公安机关签发的《传
    • 几种刑事责任能力的形式
      广西在线咨询 2024-12-11
      1、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 (1)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根据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应责令其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这表明精神病人是否具有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是决定其是否负刑事责任的关键。 (2)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根据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 公司分立有几种形式公司分立有几种形式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02
      一、新设分立 即将原公司法律主体资格消而新设两个及以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 二、派生分立 即原公司法律主体仍存在,但将其部分业务划出去另设一个新公司。 派生分立方式,本公司继续存在但注册资本减少。原股东在本公司、新公司的股权比例可以不变。在实践中,总公司为了实现资产扩张,降低投资风险,往往把其分公司改组成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此时总公司亦转化为母公司。母公司仅以其投资额为限对新设子公司债务负
    • 我国死刑有几种执行形式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31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拘留场所执行。刑场不得设在繁华地区。交通要道和旅游景点附近。死刑以枪决或者注射的方式执行。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死刑的,应当交给司法警察;无条件执行的;可以交给武装警察。公安机关负责执行死刑时的警告事项。使用注射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拘留场所执行。以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式执行死刑的,应当提前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