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能否延续?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21:12:11 350 人看过

公租房不能继承。公租房可以继续租,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通过新建或其他方式筹集住房,专门为中低收入群体租赁的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死亡后,公共租赁住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继承和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公房承租人死亡,承租人按下列规定确定:生前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共同居民,由共同居民协商确定的候选人继续承租;不能协商的,出租人可以按照下列顺序在共同居民中确定变更承租人:原承租人的配偶、原承租人的子女、原承租人的父母和其他人。

公租房的承租权可以继承吗

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

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承租人:

(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二)不能按第一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在共同居住人中确定变更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子女(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三)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四)不能按第三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按下列顺序确定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居住情况);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

注: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房屋居住,或者有,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不受前述条件限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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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9日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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