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具备哪些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21:12:31 137 人看过

1、行政处罚案件对行政执法人员有何要求行政机关进行调查、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问题,协助调查、检查,不得阻挠。质询、审查应当书面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进行调查、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问题,协助调查、检查,不得阻挠。询问、审查应当形成笔录。

行政机关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式;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预先登记保存,并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移送证据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撤回

行政处罚的基本要求:适用行政处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行政处罚适用的前提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政违法行为客观存在。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违反行政秩序,具有一定责任能力的人。行政处罚适用限制是指对行为人的行政处罚,这也要求违法行为不超过侦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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