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书含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9 17:05:04 388 人看过

裁决是指审判机关在诉讼过程中对诉讼程序或部分实体问题的处理决定。分为书面和口头裁定。在中国,人民法院裁定使用;该裁定仅适用于诉讼过程中的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定在法定上诉和抗诉期间不具有法律效力。中、高、最高人民法院的二审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定是最终裁定。法院裁定书是审判机关处理诉讼程序或部分实体问题而依法制作的诉讼文件。在我国,依法允许上诉和抗诉的裁定应当制作。二审裁定一般也要制作裁定。裁决的主要内容包括:裁定的事项、理由和其他应予裁定的事项。例如,中止诉讼、终止诉讼、驳回管辖权异议、不受理起诉、驳回起诉、不执行、撤销仲裁裁决、先执行、财产保全或者行为保全、确认或者不确认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纠正裁判文书的错误、允许或者不允许撤回起诉/上诉、重审、驳回案外人异议……但是,一些实体法律关系的处理也使用裁定书。例如,刑事二审维持原判,减刑、假释、死刑/复核死缓。

法院裁定书指什么意思

法院裁定书是审判机关为了处理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的问题,从而依照法律制作的诉讼文书。

裁定则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在诉讼的过程中,就诉讼的程序问题,或者是对一些实体的问题所进行的决定。分问书面、口头裁定两种。在我国,裁定由人民法院使用,裁定也只能适用于在诉讼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的问题。

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裁定书属于人民法院制作法律文书形式之一,由人民法院对有关程序性事实和部分实体事实作出裁定。对于裁定的适用范围,法律有明确规定。另外,对于依法不准上诉的裁定,自作出时生效。对于由上诉期的裁定,上诉期满后没有上诉的,依法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二十日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纠正意见后一个月以内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最终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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