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暂停支付保险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8:35:18 74 人看过

网友问:保险赔付能不能暂停?由于目前经济困难,我想等到我有经济能力继续支付保险费。那我应该办什么手续?我该怎么处理我欠的那些部分?我能补交吗?有人说会产生滞纳金,是这样吗?律师解答:如果是商业养老保险,可以办理两年停缴期手续,或者减少缴费金额,或者退保取回现金价值。

相关法律知识:个人缴纳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如果缴费人确实没有按时缴纳的能力,您可以携带社保卡(或缴费凭证)和个人身份证到当地街道社保服务办公室或区县社保局办理封存手续,即可暂时停止缴费,然后你可以在有能力的时候再去那里办理开封手续,继续付款,中间不需要付款,没有滞纳金,付款前仍然有效。但要提醒的是,缴费前一般是不能办理退保的,也只能在社保局盖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20: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险费相关文章
  • 保险是否足以支付个人赔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一般会进行赔偿。如果保险赔偿不超过金额,个人不需要赔偿。第二十一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被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依法赔偿。道路交通事故损失系受害人故意造成,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汽车保险理赔标准。医疗费用:在公费医疗范围内,按照医院必须支付的当事人交通事故创伤救治费用计算。2。滞纳金: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因滞纳金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的,按3倍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有工业平均收入计算。3。住院伙食补贴: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差旅伙食补贴标准计算。4。护理费用: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误工费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残疾人生活补助:
    2023-05-31
    104人看过
  • 离婚不支付抚养费是否可以
    一、离婚可以不给抚养费吗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在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给付的问题上,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实际上是可以的,但有条件。正如上面所言,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是父母也可能在特定情况下无力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此时强迫父母继续支付孩子抚养费,则从道理和法律上都是说不通的。二、什么情况下离婚不支付抚养费(一)好商好量,达成一致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
    2023-02-10
    216人看过
  • 抚养费是否可以一次性支付
    抚养费可以一次性支付。1.经济条件许可的,抚养费可以一次性给付;2.不具备一次性给付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抚养费,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一、双方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给双方离婚后,一般由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向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支付方式双方可以约定,可以定期给付,比如每月给,也可以每年给,有条件的甚至可以一次性将孩子的抚养费支付完毕。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二、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办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由不直接抚养
    2023-04-01
    477人看过
  • 离婚不支付抚养费是否可以
    一、离婚可以不给抚养费吗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在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给付的问题上,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实际上是可以的,但有条件。正如上面所言,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是父母也可能在特定情况下无力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此时强迫父母继续支付孩子抚养费,则从道理和法律上都是说不通的。二、什么情况下离婚不支付抚养费(一)好商好量,达成一致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
    2023-04-27
    391人看过
  • 生育保险基金是否可以支付产假工资
    生育保险基金可支付产假工资近日,一封从“局长信箱”转来的信件引起了南昌市医保处生育保险科工作人员的重视,通过和来信人电话联系后了解到:因其爱人所在的某幼儿园没有按时缴纳生育保险费,导致包括其爱人在内的几名女教师无法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科工作人员当即与幼儿园的经办人取得了联系。原来,经办人因为不懂政策,在过去的几年中没有按时缴纳生育保险费,没想到影响了职工享受待遇。对此,生育保险科工作人员表示,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按照相关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同时,生育保险的作用也不容小觑。首先,生育保险基金可以为符合条件的职工支付四个月左右的产假工资,即生育津贴。从另一个角度讲,用人单位参保后可免于支付职工四个月左右的产假工资,能有效缓解用人单位一部分资金压力。其次,参加生育保险后,不仅职工的产前检查费、生育医
    2023-05-04
    72人看过
  • 工伤保险赔付后是否仍需支付误工费
    一、工伤保险赔付后是否仍需支付误工费工伤赔偿里没有“误工费”这一项,但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因此,对于受工伤的职工,停工治疗期间的工资还是会有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二、工伤保险理赔需要什么工伤保险理赔需要提交一份工伤认定申请表、还有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
    2023-04-20
    432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费
    词条

    保险费是指当投保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当保险财产遭受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或人身保险中人身发生意外时,保险人均要付给保险金。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 更多>

    #保险费
    相关咨询
    • 保险可以暂停缴费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8
      非农业户口保险一般是不可以暂停缴费的。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上保险的区别如下:一、参保该项本身是没有差别的:但是退休金(待遇)与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及户口性质,是有关系的: 1、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12条的规定,当事人的退休待遇的享受,与社保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余额相关; 2、根据本法第13条、15条的规定,由于各地的统筹养老金账户(当地的职工平均工资等)存在差异,因此户口所在地及户口性质
    • 可以暂停一年缴保险费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9
      如果你和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就应该给你缴纳社保费用如果是商业保险,可以和保险公司协商
    • 保险可以申请暂停缴费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0
      只要员工与单位保持劳动关系,在正常上班期间是不能停缴的。工伤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的一种,单位是必须给员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全额由单位支付。如果单位停产,那么单位是可以申请在停产期间不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
    • 保险费可以分期支付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5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 暂停支付的诉讼保全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4
      诉讼保全,也叫财产保全。它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诉讼保全。一般由当事人(原告)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当事人(原告)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法律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