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的性质及法律地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21:15:41 360 人看过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的委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广大业主的权益。既然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选举出的代表组成,代表广大业主的权益,是业主大会常设的执行机构,那么业主委员会就应该是一个长期的、稳定的组织,一个松散、虚设的业主委员会不可能起到应有的作用。所以《物业管理条例》第16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最好到民政部门社团法人机构办理登记,以进一步确定其性质与法律地位。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3: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委员会相关文章
  • 反垄断委员会的性质
    反垄断委员会
    反垄断法旨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发展,适用范围包括境内外垄断行为、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还涵盖知识产权、重点行业垄断。此法适用于所有经营者,包括国有垄断企业。其任务是预防和打击垄断行为,确保市场公平竞争。 反垄断法是我国为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发展而制定的一部重要法律。其适用范围包括在我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以及中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均适用反垄断法。此外,知识产权的正当行使、农业生产中的联合或协同行为、以及对于铁路、石油、电信、电网、烟草等重点行业的垄断性经营权也适用反垄断法。但是,国有垄断企业从事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或者从事可能排除、限制竞争的经营者集中行为,同样适用反垄断法。因此,反垄断法的任务是预防和打击垄断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
    2024-01-05
    411人看过
  • 委员会名称变化:业主委员会与业主监督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监督委员会的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业主监督委员会会是经物业产权人大会选举产生,由产权人和使用人代表组成,代表和维护房地产产权人、使用人合法权益的房屋管理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组织,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权利和义务不同,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1、本条例所称的业主包括:(1)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2)依据《民法典》第二编第六章规定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3)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但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已经合法占有房屋的人。2、业主
    2023-07-11
    411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委员中能否有非业主委员
    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自治管理物业区域的机构,其组成人员应该是业主。物业服务区域中的承租人、其他实际使用物业的人员、有关行政机构或者组织的人员都不能成为业主委员会的委员,不能代替业主行使物业自治管理权。一、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主要有什么权利和义务房屋所有权人为业主。在成立业主大会及组建业主委员会过程中,除房屋权属证书上记载的权利人可以认定为“业主”外,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购房人”可以视为“业主”。业主是物业管理活动中的重要主体,物业管理离不开业主的参与。业主的物业管理权利和义务是建立在对房屋拥有的财产权基础上,业主既拥有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一份房产,也是物业管理区域的成员。业主在物业管理中享有权利,同时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的权力主要有:接受物业服务;提议召开业主大会,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
    2023-04-04
    177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法律困境的解决思路
    发达国家和地区为了规范各物业管理法律主体的行为,维护广大业主和租户的合法权利,一般都设有业主自治组织(业主代表大会和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住户自治组织(房客联合会或者住户自助小组)。这些组织的存在,对于贯彻政府的物业管理政策、有效的实施物业委托管理、保证业主和住户的自律和相互监督,都具有积极作用。因此很多国家和地区用法律的形式对业主(或住户)自治组织加以规范、扶持和制约。其中有些国家和地区强制性的要求建立业主自治组织,如我国台湾地区《公寓大厦管理条例》就规定:凡同一建筑物有三户和三户以上业主,就必须建立具有法人资格的“管理委员会”。也有一些国家和地区授权业主选择是否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自治组织,如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建筑物管理条例》规定:业主有权组织具有法人资格的业主立案法团,代表所有业主行使权利,实现利益并承担责任。发达国和地区的法律一般也要求业主大会成立后要依法到政府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法
    2023-06-10
    150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与业主自治委员会的职能差异
    业主委员会和业主自治委员会的区别如下:1、业主委员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基层自治组织,是依照法律,由居民选举的成员组成居民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制度。业主能起诉业主委员会吗业主不能起诉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不作为,可以召开业主大会,直接罢免业主委员会的成员,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认为有必要变更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由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三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执
    2023-07-13
    214人看过
  • 村民委员会是什么性质的法人
    村民委员会是特别法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一、法人的特征1、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一种集合体,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组织集合体。这是法人与自然人的根本区别。它可以是个人的集合体,也可以是财产的集合体。不以组织集合体名义出现在民事主体的,不能为法人。2、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设定和承担民事义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3、依法独自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它有自己独自的权益,可以自己的名义独自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4、独自承担民事责任。可否独自承担民事责任,是区别法人组织和其它组织的重要标志。《民法典》第六十条,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特别法人包括哪些组织《民法典》第
    2023-02-27
    281人看过
  • 业委会及业主大会的职责
    根据《济南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下简称《规则》),业委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两者的职责有所区别。业主大会的主要职责是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或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等。而业委会的主要职责是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等。
    2023-06-05
    149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可以追究法律责任
    (一)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二)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根据《民典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这些年来,旅游几乎已经成为了大多数普通民众在节假日期间首选的一种娱乐方式,可是也有很多民众因为当初选择的旅游社太不正规,真正体会了一把什么叫花钱找罪受的感觉,对于旅行社的某些肆无忌惮的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该维权就一定要正当维权。
    2023-03-27
    376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资金来源及管理
    本文介绍了物业管理的经费来源和公告方式。物业管理经费主要来源于业主共同承担和物业公有部分的经营收益。经费的出入情况应该按期在物管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的监督。至于经费的筹备、处置和运用的具体方式,应由业主大会决定。主要收入来源有两个:一部分由业主共同承担,另一部分则来源于物业公有部分的经营收益。并且工作经费的出入情况,应该按期在物管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的监督。当然,至于工作经费的筹备、处置和运用的具体方式,应由业主大会决定。物业公有部分经营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14条,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费用由业主承担。但是,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物业服务企业有权要求业主提供必要的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物业的,物业服务费按照约定从物业的专项维修资金中支付。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物业的,物业服务费按照约定从物业的专项维修资金中支付。
    2023-12-24
    119人看过
  • 业委会主任的法律责任
    1、由全体业主承担。原因在于:一、程序上,业主委员会系依照法定程序由业主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并且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做了登记;二、目的上,在小区内各项物业维护活动中、在对物业服务机构或其他主体等外部关系中,业主委员会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但是由全体业主承担,必须满足一定的程序和条件:一是必须经过业主大会的特别授权或是满足法律规定数额业主的书面同意。二是在由全体业主承担法律责任的纠纷类型上,须是涉及全体业主的切身利益。2、由业主委员会中负有责任的个人承担。实践中,业主委员会在未经业主大会的授权、未经广大的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对外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擅自解除合同、将物业区域内公共设施对外出租、出售,并进而将相应的收益归入个人包囊的情况均时有发生。在此类以业主委员会为当事人的纠纷中,业主委员会在没有授权或超越授权的情形下,进行具体的民事行为,若相应的后果由业主委员会承担并进而由业主所有的财产来承
    2023-07-31
    498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与居民委员会的关系
    业主委员会与居民委员会的关系:1、性质不同。居委会是社区,是政府的一个下属部门,而业委会是小区业主自发成立的一个组织,代表业主;2、职能不同。居委会负责管理协调管辖范围内的一些民间琐碎工作,而业主委员会则负责聘请物业,管理小区;3、组织不同。居委会和村委会是居民和村民的一种自治组织,虽然不属于一级政府,但直接受上级政府的指导,有时还充当一定的行政主体身份。业委会也就是业主委员会,是由全体业主组成的,接受并处理业主的反映意见,并代表业主和物业或开发商协商解决问题,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的群众性组织。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保障物业的合理与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环境。居委会的基本职能: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2、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3、调解民间纠纷;4、协助维
    2023-08-12
    483人看过
  • 法律援助中心的设立单位及性质
    法律援助中心是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的正式名称,由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是由国家拨款设立的专门为需要律师服务但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弱势群体及其法律规定必须有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而自己又没有聘请律师的特定人员(如刑事案件中: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的、未成年人犯罪的等人员)提供无偿法律服务,而设立的一种专门的法律服务机构。国家拨款设立的专门为需要律师服务但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弱势群体及其法律规定必须有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而自己又没有聘请律师的特定人员提供无偿法律服务,而设立的一种专门的法律服务机构。一、法律援助范围《法律援助条例》第二章法律援助范围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2023-03-22
    267人看过
  • 村委会是什么性质单位
    村民委员会,为中国大陆地区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至七人组成。一、伪造印章罪有追诉时效吗伪造印章是有追诉时效规定的,伪造印章罪最长追诉时效是经过十五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
    2023-04-02
    403人看过
  • 初查制度的法律依据及性质定位
    1、初查制度的法律依据。关于初查制度法律依据的问题,一直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才是刑事诉讼的起点而不是初查,况且刑事诉讼法根本就没有规定初查制度,初查制度只不过是检察机关为了自身工作的需要而设立的一个程序,必然会扰乱正常的诉讼程序。另一种观点认为,初查制度具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尽管该条款未出现初查字样,但是该条款中的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已涵盖了初查制度。笔者认为,后者观点较为可取。而两种观点存在分歧的主要原因是对立案的理解,前者认为立案是诉讼的起点,应该说是准确的,但是什么是立案呢?前者倾向性认为,填写决定立案书后才算立案,这种对立案的理解有些过于狭隘。其实,立案是一
    2023-03-03
    117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选举产生的执行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事务的组织,代表业主的利益,行使合法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业主委员会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事务的管理和服务,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和谐与稳定。 业主委员会需要遵守相... 更多>

    #业主委员会
    相关咨询
    • 业主委员会基层民众自治,业主委员会具有哪些法律地位?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26
      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没有明确规定。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组织。 2007年《物业管理条例》修改之后取消了业委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的限制,把“业主委员会”规范为“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 社会组织要成为民事主体,要么具备法人资格,要么属于其他组织,否则其行为无法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业主
    • 业主委员会的性质怎么样, 业主大会有哪些职责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20
      第十一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并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设立一个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 (二)选举、补选或罢免业主委员会成员; (三)决定业主委员会的必要经费及来源以及经费管理办法; (四)撤销或者变
    • 村民委员会的单位性质和单位行业属于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4-25
      单位性质是指机关、团体、法人、企业等非自然人的实体或其下属部门的性质。行政类主要指具有行政执法等职能的事业单位,比如城管监察、环境监测、土地监察等,其工作人员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进行管理。 村委会有权征地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由此条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只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才有权利组织实施
    • 业主委员会有法人地位吗? 如何开户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31
      业主委员会是民间自治组织,备案后具有法人资格,可以开户。
    • 小区业主委员会有权监督业主委员长及物业管理公司在业主大会的工作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22
      物业的责任: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简介 1、物业维修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对物业管理的标准,对其经营管理的物业进行维修和技术管理,包括对房屋安全与质量的管理、对房屋维修技术的管理以及对房屋维修施工的管理; 2、物业设备的管理。需要管理的物业设备主要有给排水设备、燃气设备、供暖设备和通风设备、电气设备等; 3、物业环境管理: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对住宅小区的环境进行管理,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