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9 21:23:08 484 人看过

委托代理人:广东国扬律师事务所**雄梁硕南。

被诉人(反诉人):深圳市XXX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

法定代表人:XXX

委托代理人:XXX,

委托代理人:XXX,

案由:工资、经济补偿金、赔偿等争议

申诉人与被诉人上述争议一案,本会依法立案并开庭审理,申诉人委托代理人和被诉人委托代理人到庭,本案现已审结。

申诉人诉称:我2000年3月1El入职被诉人,因工作出色,先后由普工提升为检查员,再由检查员提升为操作员。2004年2月之前的基本工资849元,2004年3月开始月基本工资为882元。最后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003年5月31日至2004?年5月31M。我每月工作30-31天,每天工作1.0.5至11.5小时,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均无休息,但被诉人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也不为我办理社会保险。2004年3月21El,被诉人无理将我辞退,并不依法结算工资和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要求被诉人:一、支付2004年3月1EIb3月21El的工资1632元(其中力工资1002元)及拖欠工的经济补偿金408元-----、支付2004年1月至2月被克扣的假期工资和力口班工资1647元(其中假期工资564.5元,加班工资1082.5元)及克扣工资的经济补偿金412元;三、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9848元及额外经济补偿金4924元;四、补缴申诉人入职以来社会保险;五、被诉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被诉人辩称:一、申诉人属于擅自离职,公司从没有作出过辞退决定。2004年2月21E/曾因上班时间聊天,影响他人工作被记警告处罚。2004年3月21E/,班长临时安排申诉人到其他线顶位,申诉人故意不理不睬。之后,SMT课长把申诉人叫到办公室处理。申诉人的认错态度非常恶劣,同时在办公室大声的严重撞上司,当场说出要求公司辞退他,并赖在办公室不走,影响

其他员工的工作。申诉人的?行为纯属耍无赖的做法,公司依据员工手册的奖惩条例,对申诉人不服从工作安排并严重顶撞上级行为给予了记大过处罚处分。出于对员工负责,3月22E/厂长助理对此事件进行调查,并要求申诉人做一份检讨,但没想到申诉人态度依然恶劣,拒不认错。鉴于此,公司当场给她停职检查5天的处理,期间是3月22E/至3月26E/。按公司规定,停职检查期满后申诉人需再回公司上班。3月27El,申诉人没有到公司来上班,公司几次打电话通知,她都没有来。4月6,在旷工10天的前提下,公司按规定给予其自动离职处理。申诉人擅自离职前的岗位是SMT设备操作员,公司花费了大量时间培养,属于工厂的重要岗位,没有严重事由是不会轻易调整。申诉人的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直到目前,该岗位仍没有合格的人员顶替。申诉人的行为给公司管理带来很大破坏。按照公司规定,擅自离职人员的薪资不予结算发放,并需追究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要求驳回申诉人的全部不合理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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