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属于劳动者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6 15:31:14 453 人看过

如果临时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就属于劳动者。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劳务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

一、什么是劳务租赁合同

相对于正规就业而言,劳务租赁是一种典型的非正式就业方式,在中国亦是一种新型用工方式,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曾经存在的企业之间的职工借调有某些相似之处,但其性质截然不同。通过描述劳务派遣现象,可以将劳务租赁定义为一种组合的劳动关系。

在劳务租赁中存在三种主体和三重关系,即租赁机构、接收单位和劳动者,以及两两间的关系。

劳务租赁的本质特征是雇佣和使用相分离。租赁机构依然既然是劳动关系中的雇主,有义务向受租赁的劳动者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福利待遇等。接受单位作为实际得到劳动给付的一方,行使和承担劳动者派遣协议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为劳动者提供实现劳动给付的工作岗位和其他劳动条件,进行劳动组织和监督管理,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等,并承担向派遣机构支付派遣费用的义务。

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

二、劳务合同的意义

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的主体,就某一项劳务或劳务成果的问题,然后通过协商一致签订劳务合同,从而各主体之间成立一种民事权利和义务。劳务合同不是劳动合同,劳务合同主体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用人单位,而且劳务报酬没有最低的工资要求,主体协商同意即可。

三、劳动关系特征有哪些

(1)劳动关系主体之间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客观上的隶属性。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或服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劳动关系。同时,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在实现劳动过程中理所当然地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双方形成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2)劳动关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劳动者只有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才能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关系,没有劳动过程便不可能形成劳动关系。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劳动法所涉及的范围只限于劳动过程之中,不应包括未形成劳动关系之前的就业过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03: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临时工相关文章
  • 协议工是属于临时工吗?
    不管是协议工还是临时工都应签定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双方都应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无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此来规范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以,所谓的临时工与正式工权利、义务是没有区别的,惟一区别只是劳动期限不同而已。杭州给特殊人才发放协议工资“到2005年,全市每百万GDP中使用的人才数将由‘九五’期间的3.43人下降到3.3人以下;到2010年,下降到3人以下。人才使用效益,达到国内先进和国外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在昨天召开的全市人才工作会议上,人才效益被首度列入人才工作的总体目标。杭州人才数每年要增8%在昨天提出的《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中,杭州提出,“到2005年,全市人才资源总量达到73.5万左右,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1.4万左右;预测到2010年,总量达到100万左右,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6万左右,平均每年增长8%。”此
    2023-07-07
    177人看过
  • 劳动者患精神病不属于工伤吗?
    并不能算工伤,因为精神病不属于职业病,也就不属于工伤范畴。工伤是指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危害,精神病不是法定职业病,所谓工作压力大致精神病也并非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所致,不是工伤。符合工伤认定其他要素的,认定为工伤,在工作中受到精神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精神病是因为外力重击由脑部受损或病变引起,符合工伤认定其他要素的,认定为工伤。在工作中受到精神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要求工伤医疗待遇和工伤赔偿。就要区分情况,看究竟是精神病患者受工伤,还是在工作过程中得了精神病,从而申请工伤认定。一、劳动者认定工伤后辞职怎么赔?第一,不论是否工伤,一般职工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的,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第二,因为工伤辞职,虽然其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金单位可以不
    2023-06-22
    149人看过
  • 临时雇工死亡属于工伤吗
    单位临时雇工死亡,双方为雇佣关系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临时雇工死亡是因为工作原因且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工伤:醉酒或者吸毒的;故意犯罪的;自残或者自杀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一、认定为工伤或者不为工伤的情形工伤认定的情形有以下三点: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职工
    2023-04-07
    176人看过
  • 关于临时工有劳动合同吗,临时工劳动合同最长期限是多久
    一、关于临时工有劳动合同吗关于临时工是有劳动合同的,如果用人单位要雇佣劳动者的话,双方当事人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在约定劳动合同内容的时候,是可以约定试用期条款的。有的用人单位可能会雇佣临时工作人员从事劳动。在法律意义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在法律意义上,已经没有“正式工”和“临时工”的区别。因此不存在劳动关系中临时工这个特殊界定,所有和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是劳动工,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明确工资待遇、工作年限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二、临时工劳动合同最长期限是多久临时工劳动合同最长期限为6个月。但是可以到期后可以续签。临时性岗位以时间为节点,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
    2023-03-16
    54人看过
  • 劳务合同是否属于临时用工
    劳务合同不属于临时用工。临时用工泛指在工作场所里非正式雇用的劳工,无试用期标准直接上岗入职,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临时用工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一、兼职与非全日制用工的区别1、兼职人员和兼职单位之间不是劳动关系,不属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的使用范围。2、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二、小时工到期怎么转正式工没有试用期,无需转正。小时工是非全日制职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按照《劳动合
    2023-02-14
    265人看过
  • 临时工跟中介适用于劳动法吗
    临时工是企业用工的一种形式,其在工作期间是企业职工队伍的组成部分,必须纳入劳动管理。只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形成用工关系,不论工作时间长短,单位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等法律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所以临时工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就受劳动法律的保护。一、临时工能算工龄么临时工是可以计算工龄的,法律上已经消除临时工的概念,所以临时工也称为“劳动合同制工”。不管是否签订合同,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临时工期间的工作时间算工龄。临时工是我国实行劳动合同制之前的一种特殊存在,自1995年《劳动法》实施以来,就从法律上消除了临时工的概念,该法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台同,无论劳动者的身份如何统一称为“劳动合同制工”。二、委派人员劳动关系所谓劳动关系,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之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
    2023-03-08
    120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临时工
    词条

    临时工,是非长期性的员工,有的临时工属于派遣性质的劳务工,签订的是劳务合同,有些是因用人单位某项目的需要,临时招聘的员工。不论是哪一种性质的临时工,基本都需要签订合同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临时工的性质虽然不同于正式员工,但是对合理劳动的... 更多>

    #临时工
    相关咨询
    • 临时工讨薪属于劳动局管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5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劳动局行政部门会协助劳动者维权讨薪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
    • 与临时工劳动协议书属于劳动法的协调范围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01
      与临时工劳动协议书不属于劳动法的协调范围,这是劳务的关系。
    • 临时工是否属于劳动法保护的范畴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7
      现行的《劳动合同法》中没有临时工, 与之相似的是“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如果你的情况不属于这类情况,并且用人单位是领有营业执照的正规单位,那么,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必须有保险条款,从录用当月开始交纳社会保险。 如果该用人单位是没有营业执照的临时组织或
    • 临时工劳动争议属于哪个法院管辖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09
      临时工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属于特殊情况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5-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