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双务合同吗成立条件是什么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7 08:11:20 459 人看过

赠与合同不是双务合同。在赠与合同中,受赠人并无对待给付义务,仅赠与人负有给付赠与财产的义务,故赠与合同为单务合同。赠与合同的成立要件仅一般情况下不仅需要有赠与人与受赠人意思表示的一致,还要求必须进行赠与财产的交付。且只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可成立。

一、赠与和给予的具体区别

两者的区别如下:

1.赠与需要有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如果一方有赠与意愿,而另一方无意接受该赠与的,赠与合同不能成立;赠予只有一方的给予,不需要另一方的接受与否,只要赠予方同意即可成立实行。

2.赠与是法律语言,是一种极为严谨的表达方式,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赠予是文学语言,并不是一个法律用语,从法律角度无此定义。

3.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赠予是指送财物或他物给人,是一种单方面的行为。

4.“予”本身就含有给某人的意思,所以赠予有时候可以不用接人,直接接物;而“与”后面就只能是接人,指向受赠对象,所以赠与之后所接的只能是人。

二、哪些情况能撤销赠与合同

下列情况能撤销赠与合同:

1、赠与人与受赠人协商一致,撤销赠与合同;

2、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权转让前随时撤销赠与合同,即动产未实际交付,房地产未转让前;

3、赠与人发现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驶撤销权,要求受赠人返还财产,拒不返还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驶。赠与人发现受赠人不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自发现或者应当发现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赠与合同,返还赠与财产。逾期不起诉的,法院不予保护。

三、故意不告知赠与物致人损失要不要赔偿?

可以肯定,受赠人有权要求故意不告知赠与物瑕疵的赠与人承担赔偿责任。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表面看来,赠与合同作为单务无偿合同,受赠人不承担任何法律义务,赠与人除依约给付赠与标的物外,原则上也不承担赠与物的瑕疵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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