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方房屋纠纷怎么办起诉棚户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9 08:17:44 436 人看过

一、拆迁方房屋纠纷怎么办起诉棚户区?

拆迁方房屋纠纷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的方式来起诉棚户区拆迁方。

1、行政裁决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2、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3、行政诉讼

当事人的房屋拆迁纠纷对行政裁决不满的,可以进行行政诉讼。但是行政诉讼有个前置的条件,行政裁决后对其裁决结果不满意的,可进行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满意的可依法进行行政诉讼。

4、补偿协调裁决

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是国家为减少、解决征地纠纷而推行的制度。

遇到拆迁纠纷问题,可以向当地政府投诉,由政府负责处理,此时需要就争议问题进行调解,订立调解协议,也可以向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反映,申请行政裁决,需要出具书面的裁决意见,若是当事人对裁决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拆迁纠纷产生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征收程序存在违法现象,征收地块未经有权机关审批即开始征收程序,或是存在不张贴征收公告等不透明行为;

2、补偿安置的标准不依法制定,未经审批或听证,致使补偿标准明显不合理;

3、因历史遗留问题致使房屋产权证明缺失,征收部门以此降低补偿或者强拆房屋时有发生;当事人的房屋拆迁纠纷对行政裁决不满的,可以进行行政诉讼。但是行政诉讼有个前置的条件,行政裁决后对其裁决结果不满意的,可进行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满意的可依法进行行政诉讼。

4、补偿协议签订不明确或是签订后不依约履行,致使拆迁后续纠纷发生。

三、拆迁纠纷的特点是什么

1、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

就目前的法律规定而言,同一拆迁行为可能既有行政法律关系,又有民事法律关系。

2、房屋拆迁工作政策性强。

从法理角度分析,房屋拆迁涉及公民财产保护和公共福利改进的关系,涉及国家公共政策和私权保护冲突的价值选择,是一个包容了国家政策、应用法学、理论法学、社会学等各门类学科在内的复杂的系统工程。

3、拆迁行为主体往往游移不定。

在现行的制度下,拆迁主管部门颁发拆迁许可证后,拆迁补偿需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才能达成。

遇到拆迁纠纷问题,可以向当地政府投诉,由政府负责处理,此时需要就争议问题进行调解,订立调解协议,也可以向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反映,申请行政裁决,需要出具书面的裁决意见,若是当事人对裁决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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