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咨询哪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4-27 04:45:11 372 人看过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6、国家征地补偿每亩多少钱,并没有一个完全肯定的答案,因为一般来说每亩土地能够得到的补偿,并不是完全一样的,而且各地的补偿标准也是有所不同的,对于发达地区来说每一亩可以得到的补偿金额就会高一点,而一些欠发达地区则就会少一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7: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土房地产咨询机构
    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济南的房地产服务行业也有了长足的发展,按照地域上划分,如果以品牌所属地为依据,我个人想分为本地(这里的本地主要指本地成长起来的和在山东本地发展的地产咨询机构)和外来咨询机构(这里的外来主要指国内知名的地产咨询机构)。外来房地产咨询机构主要以中原物业、信立怡高为代表,凭借其全国化的视角、相对较长的发展历史、资本和品牌实力,成为中高端咨询项目的有利竞争者。这些地产咨询机构在商业地产、写字楼、工业地产等方面的运营和操作经验,是本土咨询机构短期内望尘莫及的。而济南本地的房地产咨询机构,仅在10年左右的房地产发展过程中成长起来,在看到其迅猛扩张的同时,不禁让人为其可持续发展担忧,济南本地房地产咨询公司遇到的问题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1、重买轻策划。济南成长起来的房地产咨询机构基本上由中介或者代理的机构演化而来,因为房地产的研发不直接产生现金流,房地产咨询公司的母公司对其也就不
    2023-06-10
    399人看过
  • 农村土地置换流程是什么,农村土地置换在哪里办理
    平常咱们接触到的除了新房购买,二手房出让以外很少接触到办理土地置换方面的事情了,土地置换最多的就是农村闲置土地的置换。现在国家政策有明文规定农村的闲置土地可以进行置换,那么农村的土地置换流程是什么呢?农村土地置换在哪里办理呢?农村土地置换流程是什么?(一)置换登记:居民须要携带原来有效权证的原件、业主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同住人同意置换的书面证明材料办理置换登记手续。(二)价格评估:初评须上门进行实地的详细的勘察,再经过专业人员认真计算,进行复评,从而提出评估价格。(三)置换委托:确定置换意向后,可正式委托置换公司(也就是房屋中介公司)进行置换服务,签订置换委托协议书。(四)签订合同:委托后,由置换公司专门人员推荐房源或者寻找下家并陪同实地考察,直到居民满意后,正式签订有关交易合同或确认书。(五)办理手续:在置换委托人签订合同或者委托确认书后,根据合同约定,置换委托人需要支付有关定金和代理费等
    2024-04-14
    454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后土地将集中流向哪里
    土地确权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确权的狭义含义是指在土地登记过程中的权属审核阶段对土地权属的来源、权属性质的确认。根据中国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土地管理实践的要求,确权也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包括制定和完善确定土地权属方面的法规和政策,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和办理土地权属的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等。土地权属确定的原则有依法原则、充分考虑历史背景的原则、土地所有权的单向流动原则。1、农业公司。在未来的十年内,很大一部分的土地将集体流向农业公司,进而规划耕作,以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经济效益。2、种粮大户。很多出去务工,就把家里的土地承包给了在农村里种植的为主的大户,从而再进行机械化耕作,这种现象未来将普遍出现在全国各地。3、创业人员。这几年我们也经常网上看到一些人返
    2023-05-05
    448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收需要哪里批准
    一、农村土地征收需要哪里批准农村土地征收需要国务院批准。如征收的土地属于永久基本农田,则由国务院审批。除国务院审批的以外的土地征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二、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多久能拿到征地补偿费用一般自拆迁补偿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拿到。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政府应当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实施房屋征收前一次性发放补偿费用。《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
    2023-05-09
    52人看过
  • 遗产问题咨询哪里
    一、遗产问题咨询哪里房屋遗产继承首先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随后携带身份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继承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还要缴纳相关税费,才能完成继承过户手续。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我国《民法典》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像这样的财产必须分割以后属于死者个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遗产。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二、构成遗产必须满足哪些条件(一)遗产必须是财产。其中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消极财产即债务。遗产不能是人身权及身份等,这是由现代民法典作为财产继承而决定的,此与古代社会的宗祧继承制相区别。(二)遗产必须是
    2023-06-04
    89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求助律师咨询如何收费
    一、农村宅基地求助律师咨询如何收费(一)涉及到无财产争议的事项:收费范围为2000元至30000元人民币每宗案件;然而,收费额度可在此基础上上下浮动20%,但若实际收费低于2000元,则按照2000元收取。(二)涉及到有财产争议的事项:根据争议标的额的不同,采用以下费率进行分段累加收费。具体如下:标的额费率10万元以下的部分(包含10万元)6%10-50万元的部分(包含50万元)5%50-100万元的部分(包含100万元)4%100-500万元的部分(包含500万元)3%500-1000万元的部分(包含1000万元)2%1000-5000万元的部分(包含5000万元)1%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0.5%同样,收费额度可在此基础上上下浮动20%,但若实际收费低于2000元,则按照2000元收取。(三)计时收费:收费标准为每小时200元至2000元不等,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上述范围内协商确定计
    2024-07-03
    326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结束后,农村土地将会落到哪3种人手里?
    土地对农民来说意义非凡,但是如今农村劳动力大都涌向城市,造成农村一部分田地抛荒,且单纯依靠劳动力来增产增收有点捉襟见肘。未来的农业是现代化的、机械化的,那么土地确权之后,农村土地将会落入哪些人的手中呢?1、农业公司农民正在慢慢地走向城市,导致农村土地闲置,未来这些土地势必会流转到农业公司的手中。他们对土地进行整合与管理,提高土地的利用率,为市场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农民除了可以收入流转的费用之外,或许还会成为其劳动力,以获得一份工资。2、种植大户就目前来看,已经有一部分土地被种植大户承包了,只是初具规模。土地确权工作的结束,将会加速土地流转的速度,所以未来种植大户将拥有大量土地。3、农业投资商未来的农村还再种地的农村人将少之又少,新一代的年轻人都走出农村,走向了城市,而农村这片广阔的市场必定有广大的开发空间。一个有眼光、有头脑的投资商将会抢占先机,把大片土地收入囊中。其实这不管是对投资商来说
    2023-04-16
    436人看过
  • 新农村医保在哪里查询
    一、新农村医保在哪里查询1、带本人的身份证明到当地的卫生局询问。2、登陆12333网站查询。3、登陆用户名及输入本人的密码。4、查询个人信息即可查询。二、法律依据1988年,中国政府开始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制度和国有企业的劳保医疗制度进行改革。1998年,中国政府颁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开始在全国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原则上实行地市级统筹。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所有企业、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履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义务。目前,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6%左右,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分别承担不同的医疗费
    2023-05-30
    388人看过
  • 有关土地纠纷的咨询
    土地增值税
    本文讲的是土地纠纷咨询的问题。A有一块地基(用于拆迁后盖房子),A让给了B去付钱盖房子,后来B有了另一块地基,还给了A,A又把地基让给了C去付钱盖房子。...有关土地纠纷的咨询A有一块地基(用于拆迁后盖房子),A让给了B去付钱盖房子,后来B有了另一块地基,还给了A,A又把地基让给了C去付钱盖房子。几年后,随着土地的升值,A向C索要十几余万元,C不给,A就一直到C家大吵大闹,甚至砸房子,后又扬言不给就住进C家。C应该怎么办?可不可以起诉A?A有没有触犯什么法律?最佳答案A在C家大吵大闹是侵犯居民的人身权(居住权),如果砸房屋是侵犯了居民的财产权。C既然取得了土地使用证,就拥有了土地使用权,房屋及其土地使用权都是C的合法财产,理应受到法律保护。土地的升值不是A是功劳,A无权享受土地的增值收益,只有国家在土地发生交易时有权征收土地增值税。C有三个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一是向A晓之以理,说明有关法律
    2023-06-04
    104人看过
  • 土地问题应该咨询哪个部门
    一、土地问题应该咨询哪个部门1、土地发生纠纷,先找村委会调解。调节不好,再找乡镇所调解,最后找法院合法解决。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二、土地纠纷处理的原则(一)一般土地纠纷案件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先由当地土地主管部门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时,才能按规定依照司法程序解决。未经行政调处的法院不予受理。(二)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面都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属物,不得影响生产和在有争议
    2023-04-13
    234人看过
  • 土地确权咨询电话12316
    一、12316农业服务热线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方便广大农民群众投诉举报以及更便捷地面向社会公众提供“三农”信息服务,农业部在信息产业部的支持下,申请并被核配了“12316”作为全国农业系统公益服务统一专用号码。二、12316功能启用农业系统公益服务统一专用号码,能够解决目前各地农业系统公益服务号码不统一的问题,为农民、企业投诉举报或咨询服务提供方便。同时,也有利于整合农业系统信息服务资源,提高农业信息服务能力,为广大农民和企业提供统一、规范、方便、准确的信息服务。这是农业部门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用良好的作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具体体现。为提高农业信息服务水平、推进农业信息服务进村入户、方便农民群众投诉举报以及获取“三农”信息服务,我们按照“四电一站”项目要求,与电-信部门充分合作,开通了“12316”咨询电话,开通种植业、植保、水
    2023-03-31
    89人看过
  • 哪里是劳动法律咨询的好地方
    劳动法咨询建议一:北京国汉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刘超办公地址:朝阳区建国路万达广场8号楼2702室,北京电话:010-58203525北京国汉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性、专业性的法律服务机构,拥有现代化的办公条件和一流的经营环境。作为北京的特邀律师,他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电视台等法治类节目中对案件进行了点评,并在《法制日报》、《法治晚报》、《北京晚报》、《中国律师杂志》等报刊发表文章山东恒明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月20日,2003年经潍坊市司法局直属的潍坊市最大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山东省司法厅批准,已成为潍坊乃至山东省首屈一指的律师事务所
    2023-05-07
    106人看过
  • 未来农村土地改革方向在哪里
    未来五到十年如何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地解决我国的三农问题,《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提出深化农村改革总的目标、大的原则、基本任务和重要路径,它把我国未来三农重大问题划分为5大部分共26条,包括集体产权制度、农业经营体系、农业支持保护、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农村社会治理体系等。在上述改革内容中,尤以农村土地的内容最丰富,这些内容为我国未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稳步推进指明了方向。集体成员权,过去中央文件是很少提及的,这次专门提出来,表明我国农村土地改革并不是将集体所有权虚化,而是强化农民的集体成员权,是强化而不是虚化。而稳定农户承包权,文件指出就是要依法公正地将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落实到本集体组织的每个农户。这个权利是我国改革开放成功的关键。过去我国曾经实行过农村土地集体经营,结果效率低下,在改革开放后首先实验的就是包产到户,实践证明这是一个伟大的发现,农业生产的独特性,决定了家庭经营有其
    2023-05-04
    239人看过
  • 解决房地产矛盾纠纷咨询哪里
    针对与房产有关之纠纷,建议尝试寻求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保护协会等相关权威机构的调停服务;除此之外,还可以选择邀请仲裁机构进行公平公正的裁断。当事人也享有直接向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诉的权利;或者选择向涉案房屋所在地的上诉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争端。《人民调解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024-07-30
    35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咨询一下农村土地管理问题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8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法律。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 农村土地流转法律咨询流程?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09
      农村土地争议律师给予建议如下:买卖房屋、经营承包地等全部过程都只是你们俩家私了算,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事,现在人家的原承包合同依然有效,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山林经营权证等还没有注销,现在你说这些土地是你家的没有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规定,合法的土地转让流程是:首先由转出方和转入方就转让问题协商一致后,写一个土地转让申请书交发包方(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发包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转让咨询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1
      对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办理土地登记的前提条件是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宅基地是分配和调剂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宅基地使用条件的农村村民的。非农户口子女只能通过继承房屋取得相应宅基地使用权。以上答复供参考,具体可咨询当地国土资源部门。
    • 咨询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问题?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9
      1.可以收回。协议无效。《土地承包经营法》第三十七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 咨询农村土地承包证有什么作用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8
      农村土地承包使用权证书一般由县级人民政府颁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 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