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的登记需要注意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15:00:57 312 人看过

1、全部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接受继承材料检查。

2、申请人签署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是否齐全、是否愿意接受或放弃继承、就不动产继承协议或遗嘱内容及真实性是否有异议、所提交的资料是否真实等内容进行询问,并做好记录,由全部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3、审查、受理。经查验或询问,符合受理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受理。

4、审核。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申请人进行审核。需要进一步核实情况的,会发函给出具证明材料的单位、被继承人或遗赠人原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核实相关情况。

5、公示。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

6、不动产登记。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一、办理房屋产权证明要什么材料

申请: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提交办理登记的申请材料。受理: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查验申请主体、申请材料,询问登记事项等工作的过程。审核: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后,根据申请登记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登记。登薄: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核发不动产权证

二、不动产证什么时候可以拿到

不动产证一般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能办下来。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即可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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