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争议处理现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1 18:22:00 106 人看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程序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程序为:

1、申请与受理。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应当做到:争议事实清楚,尽可能有依据和证据,调解请求具体可行。根据当事人的书面或口头申请,进行立案的准备工作。包括:审查当事人的资格,是否与本案争议事实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争议事实是否属于劳动争议范围,争议类型是否属于企业调解委员会受理范围等。然后,通知当事人立案调解。

2、实施调解。根据争议事实与调解请求,研究争议事实和是非界限,拟订调解方案,实施调解。调解方式可以是正式的,如召开调解庭;也可是非正式的,如各种形式的谈话。

3、制作调解文书。调解成功即制作调解协议书,为双方当事人执行和解协议的书面依据。经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履行,但不具有强制的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功即制作调解意见书,反映调解人的意见,供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参考。

4、调解不成功,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在一个月内实施调解时间可以排除)仍可以申请仲裁;调解成功,当事人反悔的,在法定期限内,也可以申请仲裁。

一、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与裁决书有什么区别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的法律效力不同之处表现在:

1、生效的时间不同。

“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仲裁裁决书并不是送达后立即生效,而是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2、提起诉讼的权利不同。

当事人双方或其中一方不得就调解书的内容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对裁决书,当事人对其不服或有异议,可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十四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22: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争议处理相关文章
  • 企业应尊重劳动者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尊重劳动者提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是企业应尽的社会义务。作为企业应认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性,认识以人为本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应尊重劳动者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这既是法律对企业的强制要求,也是呼唤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劳动争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在发生下列劳动争议时,劳动者有权提起劳动争议处理: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劳动法》规定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要求以和解方式解决。和解,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一致协议而解决劳动纠纷。和解具有自主协商、方式灵活、节约成本的优点。在和解程序中,企业应充分尊重劳动者的
    2023-02-16
    100人看过
  • 《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的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包括哪些?
    从争议主体上看包括:(1)中国境内的各类企业与职工;(2)个体工商户与学徒、帮工;(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本单位工人(或称工勤人员)及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其他各类非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与本组织的全体人员。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与职工发生劳动争议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6]165号)规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和人员是指国家不再核拨经费,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事业组织和该单位的全体职工。从争议内容上看包括:(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上一篇文章:因限期调离、下岗引起的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受理?下一篇文章:强制职工缴纳风险抵押金、入股而引起的争
    2023-06-10
    145人看过
  • 如何处理企业承包过程中的劳动争议
    案例介绍:我是一家机械厂的员工,在该厂工作了20多年。今年年初,机械厂把我们的车间承包给了王。王某注册为法人,并领取了法人营业执照。在授予合同时,机械厂和王先生与我签订了协议,同意我的人事关系仍然属于机械厂,但当我在王先生的承包企业(原车间)工作时,工资和福利应由承包商支付,承包商应确保我的待遇不低于授予合同前的标准。最近,承办商对我的待遇大大降低。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我不知道是起诉承包商还是起诉承包商。我写信询问并期待收到您的来信信函咨询的情况涉及在合同操作期间发生劳动争议时如何建立双方当事人。由于《基本法》的规定不明确,这一问题在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与其他平等主体之间的承包经营过程中,与用人单位和承包人双方或者一方发生劳动争议的,本司法解释从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对所列当事人作了
    2023-05-07
    182人看过
  •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特点以及处理方法
    其实现实的生活中劳动争议一般就是指的劳动人员与其劳动单位发生的工资或者是待遇方面的争议问题的,它与一般的民事纠纷或民事争议相比,我就为您介绍下,具有以下几方面明显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特点和方法: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特点1、有特定的争议内容只有围绕经济利益而发生的企业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争议,才是企业劳动争议;凡是在企业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范围之外的争议,都不属于企业劳动争议。如企业因财务问题、营销问题以及员工的股份分红问题而发生的争议就不属于企业劳动争议。2、有特定的争议当事人企业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就是也只能是企业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即一方是企业管理者及其代表,另一方是企业劳动者及其代表。只要也只有劳动者及其代表与企业管理者及其代表之间通过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他们才有可能成为企业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只有发生在企业劳动关系双方主体之间的争议,才是企业劳动争议。3、有特定的争议手段争
    2023-04-28
    82人看过
  •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怎么处理如何处理
    调解仲裁机构调解劳动争议的时候,要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听取双方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进行调解,帮助其达成协议。一、怎么和工会调解劳动争议工会进行劳动争议调解的流程:一、当事人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二、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四、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二、庭询谈话后多长时间能出判决如果是民事案件,简易程序不超过90天,普通程序不超过180天,《判决书》就会下达。如果是刑事案件,法律规定规定开庭到判决的时间,由主审法官决定,但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限。一审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应
    2023-06-27
    86人看过
  • 哪些劳动争议未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争议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应当受理: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3.因追讨养老金、医疗费、保险费等发生的争议,职工退休后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以下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1.职工申请社会保险的争议发放社会保险福利的机构2.住房制度改革引起的工人与雇主之间的公共住房转让纠纷3.工人对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的残疾等级评估结论或职业健康评估结论的异议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疾病诊断鉴定4.家庭或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5.个体技工之间的纠纷,帮工和学徒6.农村承包经营者与
    2023-05-07
    65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争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或因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等产生的争议。 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 更多>

    #劳动争议处理
    相关咨询
    •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是劳动争议处理必经程序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2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六条,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不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但它却担负着企业大量的劳动争议化解工作,起着劳动争议处理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是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中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 企业需要调解吗劳动者争议处理劳动争议的方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2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六条,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不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但它却担负着企业大量的劳动争议化解工作,起着劳动争议处理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是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中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 什么是企业劳动争议,哪些是企业劳动争议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20
      劳动争议,又称劳动争议,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双方,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者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就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产生的争议。劳动纠纷是现实中常见的纠纷。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一般可以相互合作,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双方之间的纠纷也是不可避免的。劳动争议的发生不仅使正常的劳动关系得不到维护,而且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利于
    • 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如何处理争议争议主要有哪些处理途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4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有三种: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 一、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在本单位内部设立的机构,是专门处理与本单位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1、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推举产生); 2、用人
    • 《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所规定的劳动争议受案范围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2
      根据《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等规定,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的范围:从争议主体上看包括:(1)中国境内的各类企业与职工;(2)个体工商户与学徒、帮工;(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本单位工人(或称工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