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后——十项权利六项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4 20:25:54 208 人看过

■十项权利六项义务

《物业管理条例》针对实践中业主权利和义务不明确的问题,规定了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10项权利: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等10项。

《物业管理条例》同时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必须履行6项义务:(1)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3)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等6项。

■投票权根据业主的物业面积、住宅套数等确定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可以不成立业主大会。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投票权的确定,应当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来确定。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但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召开会议,都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业主大会成立时,应当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

■开发商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

开发商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开发商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08: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相关事项有哪些
    合同权利和义务的终止,称为合同的终止,也称为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在合同终止时被消除,合同条款将因此失去效力。但是,如果合同的结算和清算尚未完成,合同约定的结算和清算条款仍然有效结算是经济活动中的一种货币支付行为,结算的主要方式为1。银行汇票结算。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存入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在其他地方进行转账结算或取款的票据。商业汇票结算。商业汇票是由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在到期日支付给收款人或被背书人的汇票。银行本票结算。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存入银行,由银行签发以办理转账结算或提取现金的票据。支票结算。支票是银行存款人向收款人签发的用于结算或委托开户银行向收款人付款的票据。交换汇款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向外国收款人汇款的结算方式a>委托收款。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款的结算方式。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结算方式,
    2023-05-07
    129人看过
  • 经营者的十项义务有哪些
    一、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覆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二、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三、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四、经营者应当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
    2023-04-30
    103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收时农民享有的十六项权利
    1、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受违法行为的侵害;2、预征知情权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政府应将预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3、调查结果确认权预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4、申请预征听证权经农户申请,国土资源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5、参与报批权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为各级政府在征地报批时的必备材料;6、批复结果知情权土地征收批复文件下达后10日内,人民政府应将批复结果公告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民;7、土地补偿知情权土地补偿征收公告后45日内,由国土资源局对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8、调查结果核准权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时,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进一步核准。9、补偿方案听证权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
    2023-04-16
    103人看过
  • 公安部集中推出《十六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公安部集中推出16项便民利民措施,包括民警办理户口终身负责、网上预约办理出入境证件、机动车省内跨地市检验等,涉及公安机关户政、边检、出入境、消防、道路交通管理等多个方面。其中有6项涉及出入境边检业务,主要是:一、推行网上预约办理出入境证件服务。申请人可以通过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填写身份信息及需要办理的证件类型,并在约定时间内到出入境接待场所指定受理窗口办理相关证件,减少现场排队等候时间。二、设立出入境证件办理“绿色通道”。在非工作时间,因奔丧、治疗紧急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等特殊事由需要立即出国出境的,可以通过公安机关出入境证件办理“绿色通道”紧急申办相关证件。三、进一步缩短出入境证件办理时限。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等三类出入境证件的时限统一为:一般情况下,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申请不超过10个工作日签发,持往来港澳通
    2023-05-29
    123人看过
  • 购房者买房须知的六大事项
    一、诱人的“价格陷阱”房价的高低一直是购房者最为敏感的一个话题,商品房的广告中常会有一个诱人的起价,如最低价××元/平方米起,实际上这个价格的房子根本就不存在,只不过是开发商为了博人眼球,吸引人购买而采取的一种促销手段而已。二、动人的“零首付”买房“零首付、低首付”重出江湖,在低迷的房地产市场兴起了一阵“低首付”“零首付”风潮。由于实际上的“零首付”是由开发商或中介通过预先垫付,或者是通过虚拟抬高房价,多从银行贷款的方式来获得首付款,那么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合同也存在较多法律争议和法律风险。三、赏心悦目的“样板房”样板房的作用在于让购房者身临其境地感受房屋的布置、摆设、空间、氛围等,样板房是决定购房者是否购买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开放商房往往不惜投入巨资装修样板房,有的甚至将样板房的面积做得更大一些,但购房者接收房屋后却常发现实际上并不是那么一回事。四、严重缩水的“精装房”由于精装房市场前
    2023-06-02
    418人看过
  • 购买二手房六大注意事项
    购买二手房应当注意哪些方面的事项。为此,记者走访了二手房交易的专业人士,为购置二手房的市民支招。一、买房前,首先要详细了解二手房的情况,弄清楚房屋的权属,凡是产权有纠纷的,或是部分产权、共有产权、产权不清、无产权的,即使房子再好也不能买。二、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产部门是不是真实的,看清房屋是公房还是私有房。因为有的房屋是以标准价格购买的公有住房,有些单位在向职工售房时,与职工签有服务合同,原单位有权优先购回,这样的房屋,买时价钱一定很低,但如果到了年限购回时,这样的房屋永远不会属于自己。所以在购买这类房子时,一定要弄清原单位是否同意出售该房屋。三、弄清房屋的年限,有的房主为了尽快出手,故意隐瞒房屋建成时间。四、看清建筑面积和房屋的使用面积是否和产权证上的一致,有无私搭乱建、天花板漏水、墙壁脱皮等现象。五、详细了解物业管理、保安装备、小区环境、水电供给情况。六、全面考察房屋周围环境,如噪音、有害
    2023-04-22
    225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土地他项权利人的权利和义务
      新疆在线咨询 2021-04-08
      包括地上权、永佃权、地役权、典权、抵押权和租赁权等。目前中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土地他项权利的种类不多,但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已逐步派生出各种各样的他项权利。①抵押权。经有偿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可以用来抵押。抵押开始,抵押权人即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这个抵押权必须经土地登记机关加以确认。抵押终止,抵押权即告消灭。抵押人破产的,抵押权人可以从土地使用权拍卖转让收益中得到补偿。②租赁权。经出让的土地使用权
    • 房屋他项权证是什么?房屋他项权证由谁收执?他项权利人有什么义务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28
      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登记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7日内应当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人)。 第二十七条登记机关应当对权利人(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初始
    • 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后的权利和义务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5-10
      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后的权利有: 一、要求开发商准时交房的权利。 二、查看竣工验收报告的权利。 三、索取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权利。 四、处理面积误差的权利。 五、查看免责事项的有关证明,索赔逾期交房违约金的权利。 六、办理产权登记的权利。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现在实行两证合一,即土地房屋权证)是购房者对所
    • 购房者无房本能办他项权利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28
      没办房产证就没有他项权证。土地他项权证是土地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
    • 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注意事项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1
      首先确定你想租赁的位置,户型,您愿意承受的租金价格,付款方式。然后通过各种媒介寻找适合您的房屋。您可以自己寻找,也可以通过有正规资质的中介公司寻找适合您的房屋。一、付款方式: 1、民宅:基本的付款方式:押一付三;押一付六;押一付全年。 2、公寓:基本的付款方式:押一付三;押二付二;押一付半年,押一付全年 3、底商:同公寓 4、别墅:同公寓二、中介公司收费方式:1、民宅租赁合同签定后收取客户一个月的